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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運用“一函兩書”製度保障勞動者權益

發布時間:2024-02-23 10:51:00來源: 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2月22日電 (記者張璁)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中華全國總工會(hui) 聯合下發《關(guan) 於(yu) 協同推進運用“一函兩(liang) 書(shu) ”製度保障勞動者權益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預防和化解勞動領域矛盾糾紛,及時糾正用工違法行為(wei) ,特別是推動根治欠薪、違法安排超時加班等社會(hui) 關(guan) 注問題,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通知》所指“一函兩(liang) 書(shu) ”製度,是工會(hui) 及相關(guan) 單位為(wei) 提醒用人單位落實好勞動法律法規,或糾正其違法勞動用工行為(wei) 而適用相關(guan) 文書(shu) 的製度簡稱。“一函”是指工會(hui) 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兩(liang) 書(shu) ”是指工會(hui) 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shu) 和工會(hui) 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shu) 。該製度重在源頭預防,目的是通過協調協商方式將勞動關(guan) 係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通知》明確了“一函兩(liang) 書(shu) ”製度適用範圍,包括用人單位涉及職工利益的內(nei) 部規章製度;勞動合同、勞動報酬、社會(hui) 保險、福利待遇、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製度;安全生產(chan) 、職業(ye) 病防治,女職工、未成年工、殘疾職工及老年勞動者特殊權益保護;保障被派遣人員合法權益;違反相關(guan) 法律法規解除勞動合同等方麵具體(ti) 情況。

  《通知》要求發揮檢察機關(guan) 法律監督職能優(you) 勢和工會(hui) 在發現、排查勞動領域風險隱患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進一步提高檢察機關(guan) 與(yu) 工會(hui) 的協作配合質效,健全工作機製,推動問題解決(jue) 。涉及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和女性、未成年、殘疾、老年勞動者等特定群體(ti) 權益,或者涉及社保欠繳、拖欠農(nong) 民工工資等群體(ti) 性糾紛且用人單位不予配合的,縣級以上總工會(hui) 可將相關(guan) 線索材料移送檢察機關(guan) 。對於(yu) 某地區一定時期內(nei) 違法用工案件多發、頻發,或者已發生的案件暴露出明顯的勞動用工管理監督漏洞,需要督促行業(ye) 主管部門加強和改進管理監督工作等情形,檢察機關(guan) 可以向有關(guan) 單位和部門提出檢察建議,促進依法行政。

  《 人民日報 》( 2024年02月23日 11 版)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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