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敗法規製度體係不斷完善 “一把手”監督有了專門文件
2021年,反腐敗法規製度體(ti) 係不斷完善。一部部針對性強、可操作性強的黨(dang) 內(nei) 法規和國家法律不斷出台,將權力運行的製度籠子越紮越緊。
“一把手”監督有了專(zhuan) 門文件
“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由誰來監督?怎麽(me) 監督?這一難題在今年有了新的解決(jue) 方案。2021年3月,《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出台,這是我們(men) 黨(dang) 針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製定的首個(ge) 專(zhuan) 門文件。
《意見》以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為(wei) 主線,圍繞強化自上而下的監督、做實同級之間的監督、發揮紀檢機關(guan) 專(zhuan) 責監督、壓實黨(dang) 的工作機關(guan) 職能監督等方麵,明確監督重點、細化監督措施、健全製度機製。
誰來監督紀委監委?如何確保執紀執法權規範運行?
誰來監督紀委監委?如何確保執紀執法權規範運行?國家監察體(ti) 製改革以來,不少人一直有這樣的關(guan) 切。2021年以來,多部法律法規的出台給出了進一步的解決(jue) 方案。2021年9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公布施行,這是國家監委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常務委員會(hui) 授權決(jue) 定製定的第一部監察法規,可以說是紀檢監察幹部履行職責的重要依據。
《條例》堅持職責法定原則,全麵係統規範了監察工作各個(ge) 環節的運行,劃定了監察權運行的邊界,列舉(ju) 了監察機關(guan) 有權管轄的101個(ge) 職務犯罪罪名。緊盯監察措施使用中的關(guan) 鍵點和風險點,對留置等15項監察措施作出了詳細規定。同時《條例》還專(zhuan) 章規定了對監察機關(guan) 和監察人員的監督,確保監察執法權受監督、有約束,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正確行使國家監察權 嚴(yan) 防“燈下黑”
2021年12月6日,中央政治局會(hui) 議審議的《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檢查委員會(hui) 工作條例》,對黨(dang) 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hui) 的領導體(ti) 製、產(chan) 生運行、任務職責等作出了全麵規範。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把加強對監察官的管理和監督作為(wei) 重中之重,要求監察官正確行使國家監察權,嚴(yan) 防“燈下黑”。
(總台央視記者 宋璡 範月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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