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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聯合發文 加強保障性租賃住房金融支持

發布時間:2022-02-28 10:14:00來源: 經濟參考報

  銀保監會(hui) 、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日前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銀行保險機構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構建要以人民為(wei) 中心、以市場化為(wei) 導向、以風險可控為(wei) 前提、以多方協同為(wei) 保障,構建多層次、廣覆蓋、風險可控、業(ye) 務可持續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金融服務體(ti) 係。

  具體(ti) 來看,《意見》要求,商業(ye) 銀行要優(you) 化整合金融資源,積極對接保障性租賃住房開發建設、購買(mai) 、裝修改造、運營管理、交易結算等服務需求,提供專(zhuan) 業(ye) 化、多元化金融服務。農(nong) 村中小金融機構要充分發揮與(yu) 農(nong) 村基層自治組織、合作社有良好合作曆史的優(you) 勢,優(you) 先支持利用集體(ti) 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

  《意見》提出,國家開發銀行、商業(ye) 銀行、保險機構、信托公司等各類機構,要充分發揮優(you) 勢,立足自身業(ye) 務特點,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金融支持力度。同時,把握保障性租賃住房融資需求特點,銀行保險機構根據自持類和非自有產(chan) 權類保障性租賃住房特點,分別提供與(yu) 需求相契合的金融支持。探索符合保障性租賃住房特點的擔保方式。

  在內(nei) 部機製完善方麵,《意見》提出,銀行保險機構要加強組織領導,優(you) 化金融服務組織架構,完善激勵約束機製,提升保障性租賃住房金融服務專(zhuan) 業(ye) 化能力和水平。風險管理方麵,要遵循審慎穩健和安全性原則,做好融資主體(ti) 準入管理,把控好項目風險,加強項目後續跟蹤管理,嚴(yan) 守風險底線。

  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方麵表示,《意見》的發布和實施,是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推動建立多主體(ti) 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ju) 的住房製度,緩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的重要舉(ju) 措。

  年初召開的全國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工作會(hui) 議指出,2021年全國40個(ge) 城市新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94.2萬(wan) 套,2022年將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以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為(wei) 重點,全年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40萬(wan) 套(間)。在1月初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hui) 上,住建部還透露,“十四五”期間將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40個(ge) 重點城市初步計劃新增650萬(wan) 套(間)。

  國家金融與(yu) 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任濤表示,《意見》釋放了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積極信號,有利於(yu) 推動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guan) 要求具體(ti) 落地,有助於(yu) 支持我國住房保障體(ti) 係建設,推動建立多主體(ti) 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ju) 的住房製度,促進房地產(chan) 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據悉,下一步,銀保監會(hui) 、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部將聯合推動相關(guan) 措施落地實施,形成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合力,促進房地產(chan) 業(ye) 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在金融監管方麵,銀保監會(hui) 表示,將多措並舉(ju) ,引領銀行保險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ye) 可持續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金融支持。一是支持銀行業(ye) 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zhai) 券,拓寬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資金來源。二是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guan) 貸款不納入房地產(chan) 貸款集中度管理。三是加強風險管控,防範好相關(guan) 金融風險。

  記者 向家瑩 梁倩 北京報道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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