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標誌管理擬出新規 市場監管總局公開征求意見
市場監管總局組織製定了《市場監管總局關(guan) 於(yu) 加強保健食品標誌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見稿)》,3月21日起麵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征求意見稿:保健食品標誌為(wei) 依法經注冊(ce) 或備案的保健食品的專(zhuan) 有標誌,保健食品最小銷售包裝應當標注保健食品標誌。保健食品標誌應當為(wei)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規定的圖案,按照等比例標注在主要展示版麵的左上方,清晰易識別。保健食品生產(chan) 經營者可以在生產(chan) 經營場所、專(zhuan) 區專(zhuan) 櫃等位置使用保健食品標誌。保健食品標誌可根據實際需要按樣式等比例變化,但不得變形、變色。非保健食品不得冒用、盜用保健食品標誌。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wei) 2022年4月21日。(總台央視記者 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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