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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印發《電信普遍服務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加大邊疆、海島等地區支持力度

發布時間:2022-03-23 10:25:00來源: 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3月22日電(記者王震)據財政部網站消息,為(wei) 進一步規範電信普遍服務補助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近日,財政部、工信部修訂印發《電信普遍服務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電信普遍服務補助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安排的,用於(yu) 開展電信普遍服務工作,包括農(nong) 村和偏遠地區光纖寬帶、移動通信等網絡建設運行維護的資金。

  補助資金實施至2025年,重點支持事項包括:行政村、邊疆地區、海島(礁)等地區開展光纖或4G/5G等寬帶網絡建設;對行政村網絡建設項目提供6年運營維護保障,對邊疆、海島(礁)網絡建設項目提供10年運營維護保障;黨(dang) 中央、國務院重大戰略或重點工作部署與(yu) 電信普遍服務相關(guan) 的工作任務,已經從(cong) 其他渠道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納入補助資金支持範圍。

  《辦法》提出,原則上按綜合成本的30%予以補助,對邊疆、海島(礁)等重點地區適當加大支持力度,並按照預算法等有關(guan) 規定,及時將補助資金(含提前下達資金)預算下達至有關(guan) 省財政廳(局),同時抄送財政部有關(guan) 監管局。年度支持項目要與(yu) 資金安排相匹配,資金安排不突破預算規模。

  工信部負責對電信普遍服務工作執行情況實施監管和項目績效管理。財政部根據工作需要對補助資金開展重點績效評價(jia) ,並將績效評價(jia) 結果作為(wei) 調整資金預算、完善政策和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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