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店不是“免責店”,售後服務容不得放鬆
作者:王鍾的
在“免稅品”網購小程序購買(mai) 商品後,“不發貨不退款還沒客服”。據報道,“618”網購大促剛過,就有不少消費者吐槽“網購一時爽,退貨無門很酸爽”。其中,“未發貨無法退貨”“聯係售後客服困難”“被客服拒絕無理由退貨退款”“退貨信息不透明”“退貨成功後退款周期長”等問題,頻頻出現在消費者發布的購物筆記中。
免稅店指經海關(guan) 總署批準,由經營單位在國家有關(guan) 部門批準的地點設立符合海關(guan) 監管要求的銷售場所和存放免稅品的監管倉(cang) 庫,向規定的對象銷售免稅品的企業(ye) 。在機場出境、入境處,以及行駛在公海上的遊輪上,遊客可以在免稅店以低廉的價(jia) 格購買(mai) 商品。海南離島免稅政策實施以來,開設在海南的免稅店也成為(wei) 遊客購買(mai) 免稅商品的新去處。
不難看出,免稅店的特殊性,在於(yu) 其特殊的開設地點、麵向特定的銷售對象。盡管隨著技術的進步,一些免稅店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也推出了線上下單、線下取貨和快遞到家等服務,但消費者隻有滿足購買(mai) 免稅商品的要求,比如提供機票行程單、出示護照等,才能享受免稅政策提供的優(you) 惠。
相比一般購物流程,購買(mai) 和退換免稅品的步驟較為(wei) 複雜。也正因此,出現了上述新聞中提到的問題。但是,這並不是經營者放鬆服務標準、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理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了消費者“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權利,除了部分不宜退貨的商品,商家都應當履行退貨、更換、修理義(yi) 務。
對於(yu) 開設在出入境處等特殊地點的免稅店,消費者要完成退換貨當然有一定困難。比如,消費者不可能僅(jin) 僅(jin) 為(wei) 了退貨而再次出入境。對此,免稅店應當為(wei) 消費者退換貨創造便利條件,例如提供快遞地址,實現消費者遠程退換貨。根據上述報道,很多消費者在商品根本沒有實際發貨的情況下申請退貨,“物流信息始終處於(yu) 靜止狀態”,商家更應當及時響應,在最短時間完成退款流程。
實際上,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由於(yu) 出入境人群的減少,一些免稅店平台做起了麵向境內(nei) 消費者的生意。例如報道中提及的“會(hui) 員購”,並非真正意義(yi) 上的免稅商品,在這種情況下,平台更應當遵循一般商品交易的服務規範,依法處理消費糾紛,為(wei) 消費者做好售後服務。
以“cdf會(hui) 員購海南”為(wei) 例,官方小程序在“購物須知”明確說明:“平台已承擔所有進口商品的關(guan) 稅費”。換言之,消費者在類似“會(hui) 員購”平台享受的優(you) 惠價(jia) 格,並非直接來自國家相關(guan) 免稅政策,而僅(jin) 僅(jin) 是商家的補貼和讓利。免稅店企業(ye) 固然可以通過以往積累的市場聲譽,以及優(you) 勢供貨渠道,與(yu) 境內(nei) 其他電商平台公平競爭(zheng) 。與(yu) 此同時,企業(ye) 也應當嚴(yan) 格遵循境內(nei) 一般商品銷售的慣例與(yu) 規定,按照相關(guan) 法律對電商平台的要求開展經營。
免稅店不是“免責店”,不管是什麽(me) 性質的消費渠道,不管是售前還是售後,免稅店銷售企業(ye) 都要依法保護消費者權益。目前,很多消費者對免稅店的運作模式、銷售流程尤其是售後規則仍不熟悉,銷售平台理應提高信息透明度,履行告知義(yi) 務,明確退換貨流程,而不是出了問題就推諉甚至“消失”。(王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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