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加強行政司法聯動保障新冠肺炎康複者平等就業權利
新華社北京8月16日電(記者薑琳)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16日發布“關(guan) 於(yu) 加強行政司法聯動保障新冠肺炎康複者等勞動者平等就業(ye) 權利的通知”,再次重申嚴(yan) 格禁止歧視新冠肺炎康複者等勞動者,並就加強就業(ye) 歧視案件審理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提出,用人單位對新冠肺炎康複者等勞動者實施就業(ye) 歧視、擅自非法查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的,勞動者可以侵害平等就業(ye) 權、個(ge) 人信息權益等為(wei) 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guan) 係明確的就業(ye) 歧視案件,人民法院在確保公正的前提下,要提高司法保護的效率,做到快立、快審、快結。
勞動者請求人民法院調查取證,人民法院對於(yu) 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要積極主動進行調查。案件審理中,人民法院要充分考慮當事人的舉(ju) 證能力,根據誠實信用、公平原則合理分配舉(ju) 證責任,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應有的保護。
2022年8月1日,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發布“關(guan) 於(yu) 堅決(jue) 打擊對新冠肺炎康複者就業(ye) 歧視的緊急通知”,嚴(yan) 禁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以曾經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為(wei) 由,拒絕招(聘)用新冠肺炎康複者。
通知再次強調,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遵守相關(guan) 法律規定,不得以曾經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等為(wei) 由,拒絕招(聘)用新冠肺炎康複者等勞動者;不得發布含有歧視性內(nei) 容的招聘信息;除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得違反個(ge) 人信息保護法等有關(guan) 規定,擅自非法查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
人社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聘活動監管。對用人單位發布含有歧視新冠肺炎康複者等勞動者招聘信息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未履行合法性審查義(yi) 務的,要發現一起嚴(yan) 肅查處一起。對情節嚴(yan) 重或者造成嚴(yan) 重不良影響的,要通過采取行政約談、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
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門、人民法院建立就業(ye) 歧視情況和統計信息通報製度,完善相關(guan) 政策措施和司法解釋,結合當地實際抓緊製定細化措施,確保本通知要求貫徹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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