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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一部”發文規範信息網絡犯罪案件管轄取證等問題

發布時間:2022-08-31 10:05:00來源: 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8月30日電(記者齊琪、羅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30日聯合發布關(guan) 於(yu) 辦理信息網絡犯罪案件適用刑事訴訟程序若幹問題的意見,進一步規範信息網絡犯罪案件的管轄、取證、證據審查等問題,依法懲治信息網絡犯罪,有效維護清朗網絡空間。

  近年來,我國信息技術應用廣泛,數字經濟飛速發展,信息網絡犯罪案件隨之快速增長。2017年至2021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涉信息網絡犯罪案件共計28.2萬(wan) 餘(yu) 件,共涉及66萬(wan) 餘(yu) 名被告人,案件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隨著相關(guan) 犯罪手段不斷翻新,信息網絡犯罪的鏈條性、跨地域性、涉眾(zhong) 性特征更加突顯,防範、查處難度進一步加大。

  針對信息網絡犯罪的快速增長和不斷翻新,“兩(liang) 高一部”深入調查研究,反複論證完善,製定出台此意見。意見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意見對信息網絡犯罪案件的犯罪地作出明確。針對信息網絡犯罪往往是遠程匿名實施的特點,為(wei) 方便被害人報案,意見提出,涉及多個(ge) 環節的信息網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為(wei) 信息網絡犯罪提供幫助的,其犯罪地、居住地或者被幫助對象的犯罪地公安機關(guan) 可以立案偵(zhen) 查。

  針對信息網絡犯罪跨地域取證難等問題,意見明確跨地域調取電子數據及異地詢(訊)問的規則,規定公安機關(guan) 在調查核實過程中可以采取詢問、查詢、勘驗、檢查、鑒定、調取證據材料等不限製被調查對象人身、財產(chan) 權利的措施,在調查核實過程中依法收集的電子數據等材料,可以根據有關(guan) 規定作為(wei) 證據使用。

  此外,為(wei) 加大信息網絡犯罪案件追贓挽損力度,意見規定公安機關(guan) 要全麵收集證明涉案財物性質、權屬情況、依法應予追繳、沒收或者責令退賠的證據材料,檢察機關(guan) 要審查提出處理意見,人民法院要依法作出處理,以有力促使涉案人員退贓退賠。

  下一步,“兩(liang) 高一部”將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guan) ,準確執行刑法、刑事訴訟法和意見的有關(guan) 規定,嚴(yan) 格規範案件辦理程序,依法懲治信息網絡犯罪,有效維護清朗網絡空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zhong) 合法權益。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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