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預售價比直接買還貴受質疑
雙十一預售價(jia) 比直接買(mai) 還貴受質疑
律師:商家未宣傳(chuan) 承諾“預售是最低價(jia) ”法律上無過錯致消費者難追責
“雙十一”活動在如火如荼地進行。
近日,消費者李女士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自己預訂的Lululemon一款T恤預售價(jia) 220元,
而10月31日晚正式開售後僅(jin) 需200元,令自己無法接受。
不少消費者也遇到類似情況,包括斯凱奇、優(you) 衣庫、歐萊雅等品牌預售商品比直接買(mai) 還要貴,他們(men) 紛紛表示感覺被欺騙了。
不過,律師表示,商家並無宣傳(chuan) 承諾“預售是最低價(jia) ”,或者“預售價(jia) 格低於(yu) 正式開售”,因此在法律上沒有過錯,
對於(yu) 商家的文字遊戲,消費者終究難以追責。
發現
預售商品比直接買(mai) 貴幾十元
消費者李女士表示,自己在10月24日天貓“雙十一”活動一開始時,便加入“預售大軍(jun) ”,將喜歡的商品紛紛加入購物車並逐一支付定金,其中一件Lululemon的T恤,定金20元,尾款200元,總價(jia) 為(wei) 220元,李女士當即支付了定金。當時,每樣商品在支付定金前,都會(hui) 彈出“定金不退”的提示說明。李女士表示,自己這樣做正是認準了“預售”是“雙十一”活動最便宜的階段,並且自己對平台和商家也十分信任,所以才願意提前這麽(me) 久支付這份定金。
誰知,在11月1日,當她前去支付尾款時才發現,自己之前花總價(jia) 220元購買(mai) 的衣服,加上店鋪贈送的20元無門檻優(you) 惠券,直接購買(mai) 隻要200元。東(dong) 西還沒到手,就“降價(jia) ”20元,李女士十分氣憤,去找店鋪理論,最終通過“價(jia) 保”完成了差價(jia) 退款。
“預售承諾的價(jia) 格比‘雙十一’貴,我下了定金比直接買(mai) 貴,交尾款的時候顯示的還是原先的價(jia) 格。感覺被店鋪‘黑’了一把”,李女士表示,這個(ge) 價(jia) 格保護的政策,自己此前也不知道,還是在社交媒體(ti) 平台上刷出來的,如果不是偶然了解到這個(ge) 政策,那麽(me) 這個(ge) 錢就要不回來了。
輿論
消費者:被“雙十一”套路玩弄
北青報記者發現,擁有類似經曆的消費者並不在少數。有消費者表示,自己在天貓“優(you) 衣庫官方旗艦店”買(mai) 了一款男裝羽絨服,預售定金80元,尾款750元,使用優(you) 惠券後自己實付款764.71元。誰知“雙十一”商品一正式開售,商家又推出一個(ge) 滿500減50的優(you) 惠券,這樣算下來又比自己通過預售購買(mai) 的價(jia) 格要便宜16.05元。另一位消費者同樣在該店鋪購買(mai) 了一款女士羽絨服,定金40元,尾款299元,實付款339元,結果商品開售後店鋪又上線30元優(you) 惠券,這件衣服僅(jin) 309元就可以購買(mai) ,差價(jia) 30元。
在“SKECHERS運動旗艦店” “SKECHERS斯凱奇兒(er) 童旗艦店”內(nei) ,大量消費者宣稱在相信了賣家所說的“冰點價(jia) ”後,也遇到了類似問題。一名消費者表示,自己在這裏為(wei) 了商家宣稱的“冰點價(jia) ”,湊夠優(you) 惠條件,為(wei) 三雙鞋子支付了定金,分別為(wei) 50元,最終支付尾款加上定金,總實付款為(wei) 958元。而自己重新將三雙鞋加入購物車,直接付款時,最終價(jia) 格顯示939元。“規則很亂(luan) ,有很多優(you) 惠券,很多套路,什麽(me) 滿減、VIP折扣、消費券等等,我也搞不清到底是怎麽(me) 算出來這個(ge) 優(you) 惠價(jia) 的。”該消費者表示。
此外,包括歐萊雅等多個(ge) 品牌的消費者也遇到了類似問題。
“我是在社交網站上看到別人說這個(ge) 情況,才去看自己的訂單,發現自己也有這樣的情況。然後我跟周圍同事說了,結果基本買(mai) 了預售的每個(ge) 人都有類似的情況。好多人還不知道呢,一般買(mai) 預售的誰交完錢還返回去再看啊。”李女士對北青報記者說。
律師
沒承諾不違法 消費者難追責
北青報記者以用戶的名義(yi) 谘詢相關(guan) 店鋪,一位客服表示,“價(jia) 格波動,以最終實時顯示售價(jia) 為(wei) 準”,還有的則在提交商品明細後表示,需要核實。但並未有客服對此表示歉意,或是教給消費者如何利用“價(jia) 格保護”等功能,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真正要回差價(jia) 。
那麽(me) ,商家的這種“雙十一”預售價(jia) 比直接購買(mai) 價(jia) 格更高的行為(wei) ,是否涉嫌違法違規呢?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對北青報記者表示,這種情況不屬於(yu) 違法的範疇,但是“如商家承諾保價(jia) ,消費者可以主張適用保價(jia) 規則退還差價(jia) ,如商家不同意或未承諾保價(jia) ,消費者可以向平台投訴”。因此,對於(yu) 消費者來說,不能以預售價(jia) 更高這一理由去直接投訴商家違法。
原來“雙十一”的價(jia) 格不一定是最低的、預售價(jia) 格也不一定是低於(yu) 正式購買(mai) 時的,知道了這一點,不少消費者都表示上了商家“文字遊戲”的當。那麽(me) ,商家在這個(ge) 過程中是否涉嫌違規呢?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huo) 人,法學博士李旻律師告訴北青報記者,“判斷是否違規,要看店家在售賣這個(ge) 商品的時候有沒有保價(jia) 的承諾,或者最低價(jia) 格的承諾,如果有這類承諾的話,一般來講是可以要求退差價(jia) 的;如果是沒有承諾的話,因為(wei) 商品的價(jia) 格它是會(hui) 有浮動的,那這個(ge) 很難講是違法行為(wei) 。”
對於(yu) 消費者,李律師也表示,“建議消費者在購買(mai) 商品的時候,看清店鋪的一些商品介紹有無保價(jia) 或者最低價(jia) 格的承諾,在不確定的情況下,可以跟客服多多聯係。一旦發生問題了,消費者可以第一時間找到消保委或者其他的有關(guan) 部門進行處理。另外,如果有保價(jia) ,或者有客服進行過最低價(jia) 格承諾的,應及時留下截圖和證據,作為(wei) 相應的維權依據。”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溫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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