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倡導為全球生物安全治理凝聚新共識
新華社日內(nei) 瓦11月28日電 《禁止生物武器公約》第九次審議大會(hui) 28日在瑞士日內(nei) 瓦萬(wan) 國宮開幕。中國代表團團長、裁軍(jun) 事務大使李鬆發言,高度評價(jia) 公約在禁止生物武器、防止生物武器擴散、促進生物科技和平利用方麵發揮的重要作用,全麵闡述中方關(guan) 於(yu) 加強公約機製、完善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的立場主張。
李鬆表示,生物安全沒有國界。中方在全球安全倡議中提出,要堅持統籌維護傳(chuan) 統領域和非傳(chuan) 統領域安全,共同應對生物安全等全球性問題。公約締約國是利益交織疊加、命運休戚與(yu) 共的共同體(ti) 。當前,全球地緣政治局勢緊張,新冠肺炎疫情反複延宕,生物科技迅猛發展,呈現許多新特點和新趨勢。全球生物安全治理麵臨(lin) 全新挑戰,同時蘊藏重要機遇。推動公約在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方麵煥發新的活力、發揮更大作用,是廣大締約國的共同心聲。
李鬆指出,本次審議大會(hui) 具有特殊曆史意義(yi) 和現實意義(yi) ,締約國應重申公約在全球生物安全治理中的支柱作用,並就鞏固和加強公約機製凝聚新共識。21年前,由於(yu) 個(ge) 別大國反對,公約核查議定書(shu) 談判功虧(kui) 一簣。本次審議大會(hui) 應結合科技發展及生物安全新形勢,深入評估在既有努力基礎上重啟相關(guan) 談判的可行性,盡快行動起來,致力於(yu) 早日談判達成非歧視性的、包括有效核查措施的、全麵平衡加強公約的議定書(shu) 。為(wei) 解決(jue) 國際社會(hui) 對個(ge) 別大國的疑慮,在公約建立信任措施中應增加“在其他國家開展的生物軍(jun) 事活動”項目。
李鬆強調,加強公約機製是廣大締約國共同的事業(ye) ,需要由大家一起商量著辦。所有各方提出的意見和主張,都應得到充分尊重和認真探討。隻要各方本著相互尊重、求同存異的精神,就一定能夠形成全麵平衡、普遍接受的方案。中國將以認真負責和建設性態度參加上述努力,以實際行動落實全球安全倡議和全球發展倡議,積極參與(yu) 全球生物安全治理進程,為(wei) 促進全球安全與(yu) 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禁止生物武器公約》於(yu) 1972年達成、1975年生效,迄今有184個(ge) 締約國。中國於(yu) 1984年11月15日加入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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