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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眼鏡必須額外購買,影院別老想薅消費者羊毛

發布時間:2023-02-01 10:09:00來源: 光明網-時評頻道

  作者:熊誌

  春節檔電影“開門紅”,持續火爆的背後,也有一些問題被吐槽。假期至今,多位市民反映,他們(men) 前往影院看電影時,卻發現影院不再提供免費的3D眼鏡,有些電影院給出的理由是疫情防控要求。有律師認為(wei) ,電影院應尊重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不提供3D眼鏡構成違約。

  影院不提供3D眼鏡,到底合不合理,這其實是一個(ge) 老話題了。此前就有很多網友吐槽,影院為(wei) 了賺這點錢,吃相有點難看。而且中消協相關(guan) 人員也曾明確表示,影院要求消費者額外購買(mai) 3D眼鏡,是轉嫁自身義(yi) 務。

  有些電影院給出防疫或衛生的理由,這當然站不住腳。影院提供的免費3D眼鏡是公用,在部分觀眾(zhong) 看來的確“不衛生”,但不能因此剝奪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正常情況下,消費者不嫌棄可以使用影院提供的,覺得影院的不幹淨,再選擇自帶或者購買(mai) ,而現在的問題是,影院直接將自由選擇變成了變相強製購買(mai) 。

  影院不提供3D眼鏡,說到底還是出於(yu) 成本、利潤的考量。3D眼鏡本身需要成本,長期反複的使用還會(hui) 造成損耗。改成付費購買(mai) ,不僅(jin) 能省去一大筆開銷,還能為(wei) 影院創收。

  如果強製影院提供3D眼鏡,最終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3D眼鏡的成本,一定會(hui) 攤到電影票等其他地方。但即便如此,也好過影院強行捆綁搭售,賣一張電影票搭一個(ge) 3D眼鏡,讓消費者完全沒有選擇的餘(yu) 地。

  不提供免費3D眼鏡,不僅(jin) 僅(jin) 是吃相問題,還涉嫌違法違規。《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製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觀看3D電影,3D眼鏡是最基本的基礎設施之一,影院提供理所應當。將這種義(yi) 務,以格式條款的方式拆解,將成本轉移到消費者頭上,加重了其責任,對消費者而言當然不公平。

  更何況,電影院在售賣電影票時,對於(yu) 不提供3D眼鏡的做法,也沒有明確告知,頂多在APP的購票入口有不顯眼或者折疊的小字提醒,不知情的消費者到電影院取票觀影時才發現,也就隻能付費購買(mai) 了。強行搭售,又沒有充分告知,完全談不上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影院不提供免費3D眼鏡到底合不合理,消費者心中其實早就有了答案。現實中很多人沒有較真,而是花錢新買(mai) 一副,無非是不想因為(wei) 幾塊錢破壞了觀影的心情。所以,大家購買(mai) 不等於(yu) 接受這一“設定”,更不意味著電影院可以肆無忌憚地變相強製消費。

  影院打著防疫衛生的旗號,冠冕堂皇地兜售3D眼鏡,聽起來似乎是為(wei) 消費者著想。但如果真是為(wei) 消費者考慮的話,那就應該提供多元化的選擇,讓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影院的免費3D眼鏡,或者自帶、購買(mai) ,而不是想看電影就必須付費購買(mai) 。

  防疫優(you) 化以後,電影市場終於(yu) 迎來了久違的複蘇,但對於(yu) 電影院而言,要進一步深挖電影市場行業(ye) 空間,需要做的是充分尊重消費者,是不斷優(you) 化和改進服務。盯著3D眼鏡等蠅頭小利不放過,本著能薅一筆是一筆的態度對待消費者,如此下去,如何贏得良好的口碑?如何實現健康有序的長遠發展?(熊誌)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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