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頒布實施新修訂的《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
新華社北京2月1日電(記者安蓓)記者1日了解到,為(wei) 充分發揮以工代賑中“賑”的作用,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新形勢下以工代賑管理,國家發展改革委對2014年頒布實施的《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進行全麵修訂,日前已正式頒布,將於(yu) 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明確以工代賑“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xiang) 抓落實”的管理體(ti) 製和工作機製,明晰以工代賑政策實施範圍、受益對象、建設領域和賑濟模式,強調向參與(yu) 工程建設的群眾(zhong) 發放勞務報酬、開展技能培訓等政策目標,進一步完善了以工代賑投資計劃、專(zhuan) 項資金項目管理、監督檢查等方麵具體(ti) 要求,並新增了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實施以工代賑和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等內(nei) 容。
以工代賑政策自1984年啟動實施以來,國家已累計安排專(zhuan) 項資金(含實物折資)1850餘(yu) 億(yi) 元,在帶動群眾(zhong) 就業(ye) 增收、激發內(nei) 生動力、改善欠發達地區生產(chan) 生活條件等方麵發揮了獨特而重要的作用。2022年,各地通過實施以工代賑項目和在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中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已帶動超過500萬(wan) 名群眾(zhong) 實現就地務工,人均增收超過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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