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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教育服務體係發展的國際走勢

發布時間:2023-02-16 10:13:00來源: 光明日報

  【世界教育之窗】

  作者:田守春(教育部學校規劃建設發展中心助理研究員)

  當今世界,美、英、日、德、法、芬蘭(lan) 等發達國家,其國家結構、政治體(ti) 製和福利水平雖然不盡相同,但是無不將建立完善的公共教育服務體(ti) 係作為(wei) 國家建設與(yu) 發展的重中之重。為(wei) 了避免“政府失靈”,各國積極致力於(yu) 不斷提升教育的公平性和普惠性,雖然各自選擇的路徑有別,但是追求的發展目標及其治理的結果卻存在諸多共同之處。

  公共教育服務是針對非公共教育服務而言的,兩(liang) 者屬性因其受眾(zhong) 是否具有排他性而有所不同,前者通常不許營利,後者則可以營利。提供高質量的公共教育服務是各國政府治理的基本內(nei) 容,是各國百姓追求幸福生活的基本權利與(yu) 合理訴求。完善公共教育服務體(ti) 係是民之所向,國之所需。

  1.公共教育服務體(ti) 係趨於(yu) 完善

  公共教育服務由基本公共服務和非基本公共服務兩(liang) 部分組成。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具有公益性、免費性、普惠性和基礎性,如義(yi) 務教育;而非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具有足夠公益性或非營利性,由財政資助、補貼或者購買(mai) ,受益者分擔成本,但是會(hui) 限製供給方的收費水平,同時鼓勵民間參與(yu) 提供服務,如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等。縱觀世界各國,許多國家致力於(yu) 不斷完善公共教育服務體(ti) 係的結構,以便其發揮更廣泛的惠民功能。

  第一,義(yi) 務教育年限進一步延長。義(yi) 務教育是公共教育服務最基本最重要的組成部分。雖然,主要發達國家所采取的學製不同,普及義(yi) 務教育的年限不同,但是卻存在一個(ge) 基本共識:義(yi) 務教育不僅(jin) 具有基本性和免費性,還具有強製性和普惠性,因此,延長義(yi) 務教育年限無疑是提高國民受教育程度最好的方式。在美國,各州學製不統一,接受義(yi) 務教育的年限也不相同,最短的年限要求為(wei) 9年,最長的則達到13年。研究顯示,近100年來,美國各州義(yi) 務教育年限延長了4~8年。在英國,其義(yi) 務教育經曆了從(cong) 5年到11年不斷延長的變化。20世紀70年代,英國基本實現了11年義(yi) 務教育。德國在二戰後經濟迅速複蘇,1959年聯邦各州基本實行了8.5年的免費義(yi) 務教育,20世紀60年代後,義(yi) 務教育年限由8.5年延長為(wei) 9年,目前已達10年。日本1910年普及6年製義(yi) 務教育,成為(wei) 東(dong) 亞(ya) 最早實現“普6”的國家,20世紀末期,日本通過公立“中高一貫製”學製改革,將義(yi) 務教育年限延長到9年。不僅(jin) 發達國家注重延長義(yi) 務教育年限,一些發展中國家也在努力延長義(yi) 務教育。例如,蘇聯20世紀50年代中期基本實現了普及7年義(yi) 務教育的目標,後又通過相關(guan) 法規,將普及義(yi) 務教育的年限延長至8年。隨後經過20年左右的時間,實現了普及10年完全中等義(yi) 務教育的目標。蘇聯解體(ti) 後,俄羅斯聯邦將義(yi) 務教育年限縮減了2年,實行9年義(yi) 務教育。2007年9月1日起俄羅斯又開始普遍實施11年義(yi) 務教育,但也有一些地區將義(yi) 務教育年限定為(wei) 10年。

  第二,學前教育備受關(guan) 注。研究表明,早期教育不僅(jin) 對於(yu) 兒(er) 童身心發展大有裨益,且普及學前三年教育比普及高中教育三年收益更大。因此,許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將發展學前教育作為(wei) 完善公共教育服務體(ti) 係的重要內(nei) 容。相關(guan) 統計顯示,經合組織國家接受早期教育的兒(er) 童比率持續增長,接受0~3歲早期保教兒(er) 童比率顯著提高。其中,2005—2016年,接受早期保教的3~5歲兒(er) 童平均比率從(cong) 75%上升到85%,並且各國幼兒(er) 接受學前教育的年齡也在緩慢地提前。2005—2016年,比利時、丹麥、法國、匈牙利、冰島、以色列、韓國、挪威、西班牙和英國3歲兒(er) 童接受學前教育的比率高達95%。不僅(jin) 如此,比利時、丹麥、冰島、以色列、韓國、盧森堡、荷蘭(lan) 、挪威有超過50%的3歲以下兒(er) 童接受早期幼兒(er) 保教。截至2018年,美國4~5歲兒(er) 童入園率已超過98%。英國2歲及以上幼兒(er) 可享受1年38周、每周15小時的免費學前教育服務,且家長可以根據自身的工作安排彈性使用這一免費服務,如延長使用周數,減少每周使用時間等。

  第三,各國努力發展高中階段教育。經濟發達的國家或地區大部分普及了高中階段教育, 但不一定實行12年義(yi) 務教育。與(yu) 初級中等教育相比,這一級別的課程為(wei) 學生提供更加多樣化、更專(zhuan) 業(ye) 和更深入的教學。OECD調查結果顯示,截至2015年,在可獲得數據的36個(ge) 國家中有21個(ge) 國家的義(yi) 務教育至少涵蓋高中階段教育的一部分,占比58.33%,其中13個(ge) 國家整個(ge) 高中階段的教育都是義(yi) 務教育,占比36.11%;餘(yu) 下15個(ge) 國家高中階段教育不屬於(yu) 義(yi) 務教育,占比41.67%。一些發達國家將義(yi) 務教育最後一個(ge) 學段與(yu) 義(yi) 務教育後的教育統合起來作為(wei) 有機銜接整體(ti) ,既可以確保義(yi) 務教育與(yu) 非義(yi) 務教育的有序銜接,也可以為(wei) 高等教育做好前期準備。例如,英國於(yu) 2008年5月發布了《提升學業(ye) 表現、重視成功:14~19歲資格文憑的改革策略》政策。這是因為(wei) 14~19歲學生涵蓋了義(yi) 務教育的部分學段和義(yi) 務教育後的教育,包括高中階段教育。

  第四,社區學校是學校教育的重要補充。為(wei) 構建學習(xi) 型社會(hui) ,滿足民眾(zhong) 終身學習(xi) 需要,讓人們(men) 閑暇時光不被低級趣味的活動占據,許多國家越來越重視社區學校的建設。有調查顯示,美國社區學校的投資回報率高達1∶15,因此,美國各州都非常注重社區學校的建設。美國社區學校種類豐(feng) 富,涵蓋小學、初中與(yu) 高中各學段,上課前、放學後及周六周日與(yu) 寒暑假照常開放,為(wei) 貧困學生及其家庭提供醫療保健、課外活動、家庭支持、成人教育與(yu) 職業(ye) 培訓等綜合服務,以促進貧困學生學業(ye) 成功和持續發展,改善貧困家庭的處境與(yu) 社區發展狀況。其中,美國許多社區學校貧困學生占比超過75%,多來自少數族裔與(yu) 外來移民家庭。日本也非常重視社區學校的建設,認為(wei) “創辦新型社區學校可以更好地滿足地方社區的發展需求,讓地方社區參與(yu) 學校運營與(yu) 管理能建立起適應市町村自身區域特色發展的主體(ti) ”。21世紀初,日本文部科學省開始著手建立一種全新的公立學校運營模式:社區、家庭參與(yu) 型的社區學校。2004年6月,日本對《地方教育行政的組織及運營的相關(guan) 法律》進行了修訂,在第47條第5款中,明確了設立“學校運營協議會(hui) ”的學校為(wei) 社區學校。雖然各國對於(yu) 社區學校的界定並不完全相同,但是,開發社區教育係統,引進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辦學,讓學校融入社區,讓學校教育更接地氣是所有社區學校一致的追求。

  2.公共教育財政投入逐漸加大

  為(wei) 提高公共教育服務體(ti) 係的品質,發達國家逐漸加大相關(guan) 財政投入,構建相關(guan) 所需投入保障機製。

  第一,義(yi) 務教育已成為(wei) 各國不斷加強投入保障的重點領域。美國義(yi) 務教育財政投入是州和地方的責任,其財政收入主要來自社區的不動產(chan) 稅,占投入總體(ti) 的90%,聯邦投入僅(jin) 占10%左右,通常是以項目支持的名義(yi) 對地方義(yi) 務教育加以的支持與(yu) 引導。州和地方義(yi) 務教育財政投入的比例雖然也會(hui) 有所波動,但相差甚微。近30年來,美國聯邦政府對義(yi) 務教育的財政投入不斷加大,聯邦投資義(yi) 務教育學校的經費比例由1989年的6.1%慢慢上升到了2009年的12.7%,相應地州和地方也在不斷加大投入。即便是爆發金融危機的情況下,美國政府也沒有縮減教育經費反而增加了投入,2010年教育經費預算為(wei) 467億(yi) 美元,較2009年增長了13億(yi) 美元,對義(yi) 務教育投入也相應增加。

  第二,學前教育雖然屬於(yu) 非基本公共服務,但是許多國家也努力加大相關(guan) 投入。各國學前教育成本分攤的方式和比重各不相同,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政府包攬,許多發達國家將部分學前教育納入免費和普惠的公共服務範疇,基本與(yu) 義(yi) 務教育無異。例如,法國包辦學前教育,其學前教育機構的所有權、管理權(包括從(cong) 聘用教師到租用場地)以及財政來源都歸屬於(yu) 中央政府,3~5歲學前教育完全免費,家長不僅(jin) 不用承擔學前教育成本還可以參與(yu) 幼兒(er) 園的管理和監督。二是多主體(ti) 分攤,即學前教育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家庭共同承擔。瑞典公共財政在學前教育中的成本分擔比例為(wei) 93%,家庭負擔成本僅(jin) 占7%左右,政府是學前教育成本的主要承擔者。瑞典政府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方式提供財政支持,地方(市政府)負責辦園,2014年,瑞典超過88%的幼兒(er) 園屬於(yu) 市政府所有,4~5歲的兒(er) 童有權享受免費學前教育,其4~5歲兒(er) 童毛入園率高達97%,1~3歲兒(er) 童的入園率也達到75%。三是優(you) 勝劣汰與(yu) 弱勢補償(chang) 並重,即對幼兒(er) 園的支持資助采取優(you) 者淘汰劣者的方式,對不同群體(ti) 的資助則采取補貼弱勢群體(ti) 的原則。美國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製可謂非常獨特,雖然美國學前教育成本由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家庭共同分擔,且其0~3歲幼兒(er) 保教成本分擔比例大致為(wei) 2.5∶1.5∶6。美國將學前教育公共資金提供方與(yu) 幼兒(er) 園機構所有權和管理權分開,盡管大部分辦園資金由政府提供,但幼兒(er) 園卻是私立的,家長通過政府頒發的教育券來選擇幼兒(er) 園,幼兒(er) 園能否生存下來取決(jue) 於(yu) 能否招收到足夠數量的兒(er) 童。並且,美國絕大多數州的公共學前教育資金隻提供給低收入家庭的孩子,而中等和高收入家庭的孩子需要全額承擔學前教育費用。這種梯度收費的成本分擔方式充分體(ti) 現了學前教育為(wei) 非基本公共教育服務的特征。

  第三,政府成為(wei) 高中階段教育經費的主要承擔者。從(cong) 世界範圍來看,許多國家高中階段的公立教育都是免費的。根據世界政策分析(World Policy Analysis)中心統計,截至2017年,對近200個(ge) 國家高中收費情況進行統計發現,僅(jin) 有少數國家高中階段的公立教育收取學費。其中,在59個(ge) 高收入國家中,僅(jin) 有瑞士、韓國、新加坡和日本的高中階段教育收取學費,僅(jin) 占比6.78%。在100個(ge) 中等收入國家中,僅(jin) 有20個(ge) 國家高中階段教育收取學費,占20%;在33個(ge) 低收入國家中,有17個(ge) 國家的高中階段教育收取學費,占51.52%。根據OECD調查顯示,截至2015 年,各國高中階段教育機構經費投入中政府投入占比最高的8個(ge) 發達國家為(wei) 芬蘭(lan) 、美國、法國、英國、日本、德國、澳大利亞(ya) 、韓國。需要明確的是,高中階段教育是否屬於(yu) 義(yi) 務教育與(yu) 是否免費不畫等號,如芬蘭(lan) 的普通高中和職業(ye) 高中無論公立私立皆免學費,學生僅(jin) 需要支付包括教科書(shu) 費、工作服費、其他材料費以及大學入學考試費等在內(nei) 的少量費用,但其並不屬於(yu) 該國的義(yi) 務教育。

  第四,社區學校屬於(yu) 非基本公共教育服務範疇,其主要投資方是各國政府,但是社會(hui) 組織、家庭乃至個(ge) 人也可以為(wei) 其捐贈。例如,美國社區學校的投入來源便是混合型的,聯邦政府、州政府、市/縣政府和社會(hui) 組織以及企業(ye) 都是投入主體(ti) 。聯邦政府的經費往往具有競爭(zheng) 性,以發布項目的方式要求社區學校提交申請且質優(you) 者得。這一資助方式同樣被州各種教育基金組織采納。市/縣和學區層麵,則是既有競爭(zheng) 性的項目基金,又有固定的撥款。社會(hui) 和個(ge) 人層麵則是各種捐贈占主導。日本的社區學校投入也分中央地方兩(liang) 級,2008年3月,日本文部科學省提出了“地方支援學校總部”事業(ye) 計劃,支持社區學校發展,並預投入50億(yi) 4000萬(wan) 日元來支持該計劃的落實。截至2016年,日本共設立了4527所地方支援學校總部,惠及10029所學校。

  3.公共教育發展走向標準化

  為(wei) 提高國家的安全與(yu) 民眾(zhong) 的福祉,本世紀以來,世界各國對公共教育服務的追求已經不局限於(yu) 低端層麵上的均等化,而是致力於(yu) 高質量發展。高質量建立在高標準之上,各國紛紛製定適用於(yu) 本國的教育標準,公共教育也隨之走向標準化發展的道路。公共教育服務標準體(ti) 係覆蓋教育的方方麵麵,大體(ti) 可分為(wei) 學校管理標準、教學質量標準和教師從(cong) 業(ye) 標準三個(ge) 部分。

  第一,由於(yu) 中小學是提供國家公共服務的載體(ti) ,建立學校建設與(yu) 發展相關(guan) 標準是許多發達國家的共同選擇。以英國為(wei) 例,雖然英國在政治上實行地方分權,但教育質量標準卻比較趨於(yu) 一致。1998年英國教育與(yu) 技能部製定了《學校標準和結構框架法》。2005年10月,英國頒布了《為(wei) 了全體(ti) 學生:更高的標準,更好的學校》白皮書(shu) ,揭開了英國以質量提升為(wei) 核心的教育改革。製定辦學相關(guan) 的標準主要是從(cong) 問責的需要出發,為(wei) 學校發展及其應當負擔的責任提供指導和依據。美國從(cong) 國家安全的角度,製定與(yu) 教育標準密切相關(guan) 的法案,以全麵提升自身的公共教育服務質量。2002年,美國頒布了《不讓一個(ge) 孩子掉隊》,提出要全麵提高美國公立中小學的教學質量,其重點關(guan) 注的內(nei) 容之一則是提高處境不利學生的學業(ye) 成就。2015年又頒布了《讓每個(ge) 學生成功法案》,規定要保護美國弱勢群體(ti) 和需要幫助的學生。

  第二,教學質量與(yu) 學生的學業(ye) 成就密切相關(guan) ,因此,在公共教育服務標準化的推進過程中,教學標準的建設是各國政策關(guan) 注的重點。教學標準包括教和學兩(liang) 部分,前者針對課堂教學,後者針對學生學業(ye) 成就。例如,1999年英國頒布了《學會(hui) 成功:16歲後教育的新框架》,隨後又相繼出台了《2000年學習(xi) 與(yu) 技能法》,2006年英國教育與(yu) 技能部又發布了《2020藍圖:2020教與(yu) 學評議小組報告》,為(wei) 所有學習(xi) 者提供均等的教育機會(hui) ,消除學業(ye) 差距,提供個(ge) 性化、高標準的公共教育服務。這些標準為(wei) 英國中小學教學提供參照標準,同時也為(wei) 後續的督導工作提供依據。學生學業(ye) 成就標準主要體(ti) 現在各國的課程標準設置中,目前,PISA等跨國評價(jia) 都是以各國課程標準中共同之處為(wei) 開發評價(jia) 框架的基礎。

  第三,教師素質的高低決(jue) 定教育教學質量的優(you) 劣,因此,各國為(wei) 了提升本國公共教育服務水平,在努力通過各種方式提升教師待遇和其職業(ye) 的吸引並留住優(you) 秀人員從(cong) 教的基礎上推行教師資格認證製度,實現教師職業(ye) 專(zhuan) 業(ye) 化與(yu) 標準化。例如,日本在1949年出台了《教育職員免許法》,對教師資格作出規定,這是日本教師標準化的發端。隨後,1988年頒布的《教師許可證法》修正案和2006年審議的《關(guan) 於(yu) 今後教師培養(yang) 資格證書(shu) 製度》報告以及2020年日本文部科頒布的最新版《資格證更新課程認定》等文件,對日本教師任職資格不斷做出調整和修訂,規定了教師資格證持有有效期為(wei) 10年,超過期限要重新考核。芬蘭(lan) 也嚴(yan) 把教師職業(ye) 入口關(guan) ,要求教師有較高學識,即便是小學教師,也要擁有碩士學位,初中教師不僅(jin) 要有所教授學科的碩士學位,還要獲得教育學高級資格證書(shu) 。英國為(wei) 了適應教育全球化的需要,其師資培養(yang) 也走全球化路線,推行教育資格證書(shu) 製(ITT),即英國在全球130多個(ge) 國家的大學授權頒發英國教育資格證書(shu) ,取得這個(ge) 資格,可以在英國任何的學校任教。ITT資格證書(shu) 要求教師必備數學、英語和信息交流的能力。2021年,英國頒布了一種新的教師資格證書(shu) ——國際合格教師資格證,為(wei) 教師認證國際化提供了新的方式,使國際合格教師資格成為(wei) 全球知名的、高質量的資格證書(shu) ,使學員能夠在國內(nei) 或更廣闊的國際教育領域工作,並能在不同的國家展現出競爭(zheng) 力。

  此外,為(wei) 了給予教師較高的社會(hui) 地位和與(yu) 職業(ye) 流動相匹配的身份,日本、德國等國家在教師認證標準化的基礎上,賦予教師公務員身份。教師身份公務員化是教師職業(ye) 管理高度標準化的一種表現。其中,日本於(yu) 1949年製定了《教育公務員特例法》,將從(cong) 公立幼兒(er) 園到大學的園長、校長、教師、教育委員會(hui) 教育長統一歸為(wei) 教育公務員。作為(wei) 公務員的教師將定期流動作為(wei) 其法定義(yi) 務,義(yi) 務教育階段教師需在全國輪崗,6年內(nei) 要輪崗一次,並且到偏遠貧困地區輪崗的教師薪酬比同類教師的薪酬更要高出15%~20%左右。德國教師則屬於(yu) 地方公務員範疇,由各聯邦負責選拔且要求十分嚴(yan) 格,尤為(wei) 注重專(zhuan) 業(ye) 性和實踐性。

  本文為(wei) 國家社會(hui) 科學基金“十三五”規劃教育學一般課題“學區製的比較研究”〔項目編號:BDA170025〕的研究成果之一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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