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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防止濫用數據算法優勢實施壟斷行為

發布時間:2023-04-19 10:29:00來源: 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19日訊(記者 馬常豔)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印發的《關(guan) 於(yu) 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guan) 網絡法治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要求,充分發揮司法辦案職能,服務數字經濟健康發展。聚焦數字經濟健康發展,依法保護和規範數字技術、數字產(chan) 業(ye) 和數字市場。其中,要依法穩妥探索推進反壟斷公益訴訟,防止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數據算法優(you) 勢實施壟斷行為(wei) 。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數字經濟是數字時代國家綜合實力的重要體(ti) 現,是構建現代化經濟體(ti) 係的重要引擎。做強做優(you) 做大數字經濟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nei) 容,離不開法治的引領和保障,需要檢察機關(guan) 貫徹新發展理念,聚焦數字市場公平競爭(zheng) 和數字產(chan) 業(ye) 創新發展,因勢而為(wei) 、能動履職。

  檢察機關(guan) 將如何通過高質量履職為(wei) 數字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該負責人表示,一是依法促進數字市場公平競爭(zheng) ,二是依法保障數字產(chan) 業(ye) 創新發展,三是積極推進網絡數字領域涉案企業(ye) 合規改革。

  《意見》明確,檢察機關(guan) 要依法平等保護數字經濟各類經營主體(ti) 的合法權益,加大對利用網絡發布不實信息詆毀企業(ye) 商業(ye) 信譽、實施敲詐勒索等犯罪的懲治力度。綜合運用多種方式,加大對電商消費者、新就業(ye) 形態勞動者等主體(ti) 權益的司法保護力度。立足檢察職能,依法穩妥探索推進反壟斷公益訴訟,防止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數據算法優(you) 勢實施壟斷行為(wei) ,損害社會(hui) 公共利益。依法打擊治理刷單炒信、直播售假、流量劫持、勒索維權、虛假廣告和惡意搶注商標、域名、深度鏈接等不正當競爭(zheng) 活動,維護數字市場公平競爭(zheng) 的良好秩序。

  《意見》要求,檢察機關(guan) 要突出加大對集成電路、人工智能、大數據、雲(yun) 計算等重點領域核心技術的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加強對網絡知識產(chan) 權的司法保護,大力加強對企業(ye) 數據產(chan) 權的司法保護,推動數字技術成果的創新發展和轉化。加強對“元宇宙”、人工智能、區塊鏈、雲(yun) 計算等新技術新業(ye) 態相關(guan) 法律問題的前瞻研究,強化安全風險綜合研判,準確把握創新發展與(yu) 違法犯罪的界限,及時發現、精準懲治以新技術新業(ye) 態為(wei) 幌子實施的各類犯罪活動,既保護創新發展,又有效防範各類風險疊加演變。

  “數字經濟時代,大部分企業(ye) 的業(ye) 務都涉及海量的數據、豐(feng) 富的場景以及複雜的算法,完全依靠外部監管難度非常大,內(nei) 部合規管理顯得更為(wei) 重要。”該負責人說,檢察機關(guan) 要以全麵推行企業(ye) 合規改革為(wei) 契機,積極探索在網絡數字領域推進涉案企業(ye) 合規改革和落實第三方監督評估機製,建立健全合規管理的製度機製,有效預防網絡違法犯罪。同時要積極探索以事後合規整改促進事前合規建設,推動網絡監管部門、互聯網企業(ye) 共同研究製定數據合規規範指引,保障數字經濟健康發展。

(責編:李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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