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3年高招工作規定出爐
央廣網北京4月24日消息 北京教育考試院23日發布《北京市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據悉,今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包括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ye) 水平等級性考試,將於(yu) 6月7日至10日進行。統一高考科目為(wei) 語文、數學、外語3門;學考等級考科目為(wei) 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由考生自主選擇3門參加考試。
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滿分均為(wei) 150分。英語聽說考試滿分50分,其他外語(非英語)聽力考試滿分30分,取兩(liang) 次聽說(聽力)考試的最高成績與(yu) 其他部分試題成績一同組成外語科目成績計入高考總分。學考等級考科目成績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hui) 關(guan) 於(yu) 普通高中等級性學業(ye) 水平考試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方式的通知》(京教計〔2018〕21號)要求進行折算,每科目滿分100分。本科批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以及學考等級考共六門科目總分劃定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專(zhuan) 科批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劃定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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