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最閃亮的坐標”永不泯滅
作者:劉東(dong) 斌(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廳第二辦案組主辦檢察官)
“天地英雄氣,千秋尚凜然。”中華民族是崇尚英雄、成就英雄、英雄輩出的民族。今天,在這片長眠著無數英雄的神州大地上,處處春意盎然、生機勃勃。為(wei) 銘記曆史、緬懷英烈,近年來我們(men) 對英烈權益保護越來越重視。
“如果我還能存活,我生命的每一天是為(wei) 了可愛的中國。”曾領導紅十軍(jun) 團北上的方誌敏,在獄中留下了《可愛的中國》。2017年,紅十軍(jun) 團犧牲將士名譽遭受了嚴(yan) 重的網絡誹謗。當時,我所在的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廳直接指導辦理了該案。後來,最高檢的工作報告中寫(xie) 上了這樣一句話:用法律手段捍衛英烈尊嚴(yan) 。
2018年,英烈權益迎來“國家隊”的守護——英雄烈士保護法於(yu) 當年5月正式實施,賦予了檢察機關(guan) 提起公益訴訟的權力。隨後,民法典將保護範圍從(cong) “英雄烈士”擴大為(wei) “英雄烈士等”,刑法修正案(十一)將侮辱、誹謗英烈行為(wei) 正式入刑。近些年,“國家隊”隊伍日益壯大,英烈保護的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工作進程也不斷加快。
英烈保護法實施五年來,檢察機關(guan) 始終堅持對侵害英烈權益案件及時“亮劍”,以法治力量捍衛英烈榮光。全國檢察機關(guan) 共辦理英烈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近百件,起訴60餘(yu) 件;對英烈紀念設施保護不力的,立案行政公益訴訟案件8千餘(yu) 件,起訴50餘(yu) 件。其中,全國多地檢察機關(guan) 紛紛“亮劍”,維護四川涼山救火烈士名譽榮譽案,侮辱、誹謗英烈入刑後第一案——網絡大V“辣筆小球”詆毀衛國戍邊烈士案,保護範圍擴大至“英雄烈士等”後的侮辱、詆毀“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案,這些案件的辦理都向社會(hui) 釋放出“英雄烈士不容詆毀”“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不容挑戰”的鮮明態度。
五年中,我們(men) 不斷思考如何更全麵地保護英烈權益,也不斷進行探索。
我們(men) 嚐試讓訴訟請求更加多樣、讓保護效果更加全麵。2022年,最高檢指導海南檢察機關(guan) 辦理的網絡大V羅某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連”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案,是檢察公益訴訟英烈保護工作的一次“大考驗”。辦案既需要心懷“國之大者”,體(ti) 現嚴(yan) 的要求;也需要“銳意創新”,在法律的框架內(nei) 探索破題,最大化修複受損的公共利益。在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難以起到懲戒和震懾效果的情況下,我們(men) 首次提出了承擔公益損害賠償(chang) 金、限製利用網絡賬號發表不當言論的訴訟請求,還推動相關(guan) 平台公司進一步完善英烈保護公約。
在最高檢直接立案辦理的首例英烈權益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中,我們(men) 積極探索在知識產(chan) 權領域保護紅色資源。2021年,浙江省義(yi) 烏(wu) 市檢察機關(guan) 在走訪陳望道故居時發現,當地市麵上冠有“望道”牌粽子等土特產(chan) 悄悄上市,這種打著革命先輩標簽的商業(ye) 行為(wei) 未獲得合法授權。我們(men) 直接立案辦理了該案,與(yu) 國家商標局進行訴前磋商,最終侵權產(chan) 品全部下架銷毀。信仰是純粹的,真理的“味道”不容摻雜!
辦案中我們(men) 始終懷著敬畏之心、以實際行動向革命烈士致敬,尤其關(guan) 注革命老區、邊境地區、貧困地區、基層地區的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問題。我們(men) 積極爭(zheng) 取當地黨(dang) 委政府的支持來擴大公益訴訟“朋友圈”,探索運用“檢察建議+調研報告”等方式來促進“以我管促都管”。五年來,全國檢察機關(guan) 推動修繕烈士紀念設施2.3萬(wan) 餘(yu) 處,注重加強對烈屬的人文關(guan) 懷和精神撫慰,將烈屬住房、養(yang) 老、醫療、就業(ye) 、教育、司法等方麵的問題和線索移送反映給相關(guan) 部門。
英烈權益保障工作任重而道遠。為(wei) 了讓我們(men) 民族這些“最閃亮的坐標”永不泯滅,還需精耕細作,給他們(men) 帶來全方位的嗬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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