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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係建設的意見》

發布時間:2023-05-22 09:58:00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

  新華社北京5月21日電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guan) 於(yu) 推進基本養(yang) 老服務體(ti) 係建設的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guan) 於(yu) 推進基本養(yang) 老服務體(ti) 係建設的意見》主要內(nei) 容如下。

  基本養(yang) 老服務在實現老有所養(yang) 中發揮重要基礎性作用,推進基本養(yang) 老服務體(ti) 係建設是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任務。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在黨(dang) 中央堅強領導下,基本養(yang) 老服務加快發展,內(nei) 容逐步拓展,公平性、可及性持續增強。為(wei) 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國務院有關(guan) 決(jue) 策部署,健全基本養(yang) 老服務體(ti) 係,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ti) 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黨(dang) 對基本養(yang) 老服務體(ti) 係建設的全麵領導,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堅持以改革創新為(wei) 根本動力,加快建成覆蓋全體(ti) 老年人、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基本養(yang) 老服務體(ti) 係,不斷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務。基本養(yang) 老服務是指由國家直接提供或者通過一定方式支持相關(guan) 主體(ti) 向老年人提供的,旨在實現老有所養(yang) 、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務,包括物質幫助、照護服務、關(guan) 愛服務等內(nei) 容。基本養(yang) 老服務的對象、內(nei) 容、標準等根據經濟社會(hui) 發展動態調整,“十四五”時期重點聚焦老年人麵臨(lin) 家庭和個(ge) 人難以應對的失能、殘疾、無人照顧等困難時的基本養(yang) 老服務需求。

  (三)工作原則

  ——基礎性原則。立足我國基本國情,統籌考慮必要性和可能性,著眼保基本、廣覆蓋、可持續,盡力而為(wei) 、量力而行,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

  ——普惠性原則。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的過程中,逐步拓展基本養(yang) 老服務的對象和內(nei) 容,使所有符合條件的老年人能夠方便可及、大致均等地獲得基本養(yang) 老服務。

  ——共擔性原則。在贍養(yang) 人、扶養(yang) 人切實履行贍養(yang) 、扶養(yang) 義(yi) 務基礎上,通過提供基本養(yang) 老服務、發揮市場作用、引導社會(hui) 互助共濟等方式,幫助困難家庭分擔供養(yang) 、照料方麵的負擔。

  ——係統性原則。推動社會(hui) 保險、社會(hui) 救助、社會(hui) 福利、慈善事業(ye) 、老年優(you) 待等製度資源優(you) 化整合,強化各相關(guan) 領域體(ti) 製改革配套銜接,支持基本養(yang) 老服務體(ti) 係發展。

  二、重點工作

  (一)製定落實基本養(yang) 老服務清單。各地區各有關(guan) 部門要嚴(yan) 格落實《國家基本養(yang) 老服務清單》(見附件)。《國家基本養(yang) 老服務清單》明確的對象、項目、內(nei) 容等,根據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財力狀況等因素動態調整,由民政部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適時提出修訂意見,按程序報批後以部門名義(yi) 印發實施。省級政府應當對照《國家基本養(yang) 老服務清單》製定並發布本地區基本養(yang) 老服務具體(ti) 實施方案及清單,明確具體(ti) 服務對象、內(nei) 容、標準等,其清單應當包含《國家基本養(yang) 老服務清單》中的服務項目,且覆蓋範圍和實現程度不得低於(yu) 《國家基本養(yang) 老服務清單》要求。到2025年,基本養(yang) 老服務製度體(ti) 係基本健全,基本養(yang) 老服務清單不斷完善,服務對象、服務內(nei) 容、服務標準等清晰明確,服務供給、服務保障、服務監管等機製不斷健全,基本養(yang) 老服務體(ti) 係覆蓋全體(ti) 老年人。

  (二)建立精準服務主動響應機製。建立老年人狀況統計調查和發布製度,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製定完善全國統一的評估標準,推動評估結果全國範圍互認、各部門按需使用。依托全國一體(ti) 化政務服務平台,推進跨部門數據共享,建立困難老年人精準識別和動態管理機製,細化與(yu) 常住人口、服務半徑掛鉤的製度安排,逐步實現從(cong) “人找服務”到“服務找人”。推動在殘疾老年人身份識別、待遇享受、服務遞送、無障礙環境建設等方麵實現資源整合,加強殘疾老年人養(yang) 老服務保障。麵向獨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探訪關(guan) 愛服務。支持基層老年協會(hui) 、誌願服務組織等參與(yu) 探訪關(guan) 愛服務。依托基層管理服務平台,提供養(yang) 老服務政策谘詢、信息查詢、業(ye) 務辦理等便民養(yang) 老服務。

  (三)完善基本養(yang) 老服務保障機製。推動建立相關(guan) 保險、福利、救助相銜接的長期照護保障製度。合理確定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覆蓋範圍和補貼標準。地方各級政府應當建立基本養(yang) 老服務經費保障機製,中央財政統籌現有資金渠道給予支持。落實發展養(yang) 老服務優(you) 惠扶持政策,鼓勵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提供基本養(yang) 老服務,支持物業(ye) 服務企業(ye) 因地製宜提供居家社區養(yang) 老服務。將政府購買(mai) 服務與(yu) 直接提供服務相結合,優(you) 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失能、高齡、無人照顧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具備條件的地方優(you) 化養(yang) 老服務機構床位建設補助、運營補助等政策,支持養(yang) 老服務機構提供基本養(yang) 老服務。鼓勵和引導企業(ye) 、社會(hui) 組織、個(ge) 人等社會(hui) 力量依法通過捐贈、設立慈善基金、誌願服務等方式,為(wei) 基本養(yang) 老服務提供支持和幫助。開展基本養(yang) 老服務統計監測工作,建立基本養(yang) 老服務項目統計調查製度。

  (四)提高基本養(yang) 老服務供給能力。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將養(yang) 老服務設施(含光榮院)建設納入相關(guan) 規劃,結合當地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老年人口狀況和發展趨勢、環境條件等因素,分級編製推動養(yang) 老服務設施發展的整體(ti) 方案,合理確定設施種類、數量、規模以及布局,形成結構科學、功能完備、布局合理的養(yang) 老服務設施網絡。各地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區要按標準和要求配套建設養(yang) 老服務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要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居住區建設補短板行動等,通過補建等方式完善養(yang) 老服務設施。政府投入資源或者出資建設的養(yang) 老服務設施要優(you) 先用於(yu) 基本養(yang) 老服務。發揮公辦養(yang) 老機構提供基本養(yang) 老服務的基礎作用,研究製定推進公辦養(yang) 老機構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公辦養(yang) 老機構入住管理製度,明確老年人入住條件和排序規則,強化對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現役軍(jun) 人家屬和烈士、因公犧牲軍(jun) 人、病故軍(jun) 人的遺屬,符合規定條件申請入住公辦養(yang) 老機構的,同等條件下優(you) 先安排。保障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機構有效運轉。到2025年確保每個(ge) 縣(市、區、旗)至少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員專(zhuan) 業(ye) 照護為(wei) 主的縣級特困人員供養(yang) 服務機構。光榮院在保障好集中供養(yang) 對象的前提下,可利用空餘(yu) 床位為(wei) 其他無法定贍養(yang) 人、扶養(yang) 人或者法定贍養(yang) 人、扶養(yang) 人無贍養(yang) 、扶養(yang) 能力的老年優(you) 待撫恤對象提供優(you) 惠服務。鼓勵支持黨(dang) 政機關(guan) 和國有企事業(ye) 單位所屬培訓療養(yang) 機構轉型為(wei) 普惠型養(yang) 老服務設施。提升國有經濟對養(yang) 老服務體(ti) 係的支持能力,強化國有經濟在基本養(yang) 老服務領域有效供給。

  (五)提升基本養(yang) 老服務便利化可及化水平。依托和整合現有資源,發展街道(鄉(xiang) 鎮)區域養(yang) 老服務中心或為(wei) 老服務綜合體(ti) 。支持養(yang) 老機構運營社區養(yang) 老服務設施,可按規定統籌養(yang) 老服務資源。支持社會(hui) 力量為(wei) 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助餐助潔、康複護理等服務。依托街道(鄉(xiang) 鎮)區域養(yang) 老服務中心或為(wei) 老服務綜合體(ti) 、社區養(yang) 老服務設施以及村民委員會(hui) 、社區居委會(hui) 等基層力量提供家庭養(yang) 老指導服務,幫助老年人家庭成員提高照護能力。將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納入政府購買(mai) 養(yang) 老服務目錄,符合條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參加照護培訓等相關(guan) 職業(ye) 技能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ye) 培訓補貼。優(you) 先推進與(yu) 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guan) 的公共服務設施改造,為(wei) 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適的環境。鼓勵開展無障礙環境認證,提升無障礙環境服務水平。以滿足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動、康複護理等需求為(wei) 重點,采取政府補貼等方式,對納入分散特困供養(yang) 的失能、高齡、殘疾老年人家庭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有條件的地方可將改造對象範圍擴大到城鄉(xiang) 低保對象中的失能、高齡、殘疾老年人家庭等,引導社會(hui) 化專(zhuan) 業(ye) 機構為(wei) 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適老化改造服務。鼓勵發展康複輔助器具社區租賃服務,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養(yang) 老品質。積極推進養(yang) 老服務認證工作。加強信息無障礙建設,降低老年人應用數字技術的難度,保留線下服務途徑,為(wei) 老年人獲取基本養(yang) 老服務提供便利。依托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推進基本養(yang) 老服務對象信息、服務保障信息統一歸集、互認和開放共享。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發揮黨(dang) 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黨(dang) 政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地方各級黨(dang) 委和政府要將基本養(yang) 老服務體(ti) 係建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hui) 發展規劃和重要議事日程。中央各有關(guan) 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明確落實措施和進度安排。養(yang) 老服務部際聯席會(hui) 議要發揮牽頭協調作用,研究並推動解決(jue) 基本養(yang) 老服務體(ti) 係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強化督促指導和監管。省級政府要切實履行責任,落實支持政策,加強績效評價(jia) 和監督檢查。民政部要會(hui) 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建立健全評價(jia) 機製,把基本養(yang) 老服務體(ti) 係建設情況納入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綜合績效評估。各地要強化基本養(yang) 老服務綜合監管,確保服務質量和安全,對違法違規行為(wei) 嚴(yan) 肅追究責任。發揮標準對基本養(yang) 老服務的技術支撐作用,開展服務質量第三方認證。

    (三)營造良好社會(hui) 氛圍。各地區各有關(guan) 部門要主動做好基本養(yang) 老服務政策宣傳(chuan) 解讀,及時公開基本養(yang) 老服務信息。要凝聚社會(hui) 共識,充分調動各方支持配合基本養(yang) 老服務體(ti) 係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責編:李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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