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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覆蓋藥品全生命周期 國家醫保局發布談判藥品續約規則

發布時間:2023-07-24 09:46:00來源: 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7月23日電(記者彭韻佳、沐鐵城)國家醫保局日前對《談判藥品續約規則》進行調整完善並發布,明確建立基本覆蓋藥品全生命周期的支付標準調整規則,對達到8年的談判藥納入常規目錄管理;對未達8年的談判藥,連續協議期達到或超過4年的品種以簡易方式續約或新增適應症觸發降價(jia) 的,降幅減半。

  本次調整也進一步體(ti) 現對創新的支持,增加了對於(yu) 按照現行注冊(ce) 管理辦法批準的1類化藥、1類治療用生物製劑,1類和3類中成藥,在續約觸發降價(jia) 機製時,可以申請以重新談判的方式續約,國家醫保局將組織專(zhuan) 家按程序進行測算,談判續約的降幅可不必高於(yu) 簡易續約規定的降幅。

  此外,對納入國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藥品,如醫保基金實際支出超出預算,在2023年和2024年續約時可不予降價(jia) 。

  國家醫保局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通過完善續約規則,穩定企業(ye) 預期,進一步調動企業(ye) 申請藥品進入目錄、為(wei) 目錄內(nei) 品種追加適應症的積極性,患者的用藥保障水平將得以維持和提升。同時,按照新的規則,談判成功的品種單純因醫保基金支出超預算而被剔出目錄的風險降低,更多性價(jia) 比高的談判藥品得以繼續保留在目錄內(nei) ,有利於(yu) 降低醫保基金支出風險和患者個(ge) 人負擔。

(責編:李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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