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布2023年各項社保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
北京發布2023年各項社保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
從(cong) 今年7月起月繳費基數上限為(wei) 33891元,下限為(wei) 6326元
本報北京7月25日電(記者賴誌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今天聯合發布《關(guan) 於(yu) 統一2023年度各項社會(hui) 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的通告》,明確從(cong) 今年7月起,凡在本市參保的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失業(ye) 保險、工傷(shang) 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的月繳費基數上限為(wei) 33891元,下限為(wei) 6326元。
自2023年7月起,在市、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等社會(hui) 保險代理機構以個(ge) 人身份存檔、且參加社會(hui) 保險的個(ge) 人,以及在各街道(鄉(xiang) 鎮)便民服務中心繳納社會(hui) 保險的個(ge) 人,繳費基數可以在企業(ye) 職工養(yang) 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之間選擇。其中,參保人如果選擇繳費基數上限,月繳納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費6778.2元,月繳納失業(ye) 保險費338.91元;如果選擇繳費基數下限,月繳納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費1265.2元,月繳納失業(ye) 保險費63.26元。也可在上限和下限之間選擇繳費基數,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按繳費基數的20%繳納,失業(ye) 保險費按繳費基數的1%繳納。
此外,自2023年7月起,在市、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等社會(hui) 保險代理機構以個(ge) 人身份存檔,且參加社會(hui) 保險的個(ge) 人,以及在各街道(鄉(xiang) 鎮)便民服務中心繳納社會(hui) 保險的個(ge) 人,月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553.56元。
據悉,參保單位如未在規定時限申報社會(hui) 保險繳費工資,2023年7月起將暫按參保職工6月繳費工資基數的110%核定2023年度社會(hui) 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在市、區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等社會(hui) 保險代理機構以個(ge) 人身份存檔、且參加社會(hui) 保險的個(ge) 人,以及在各街道(鄉(xiang) 鎮)便民服務中心繳納社會(hui) 保險的個(ge) 人如未在規定期限申報,2023年度社會(hui) 保險繳費基數將依據本人上一年度的繳費基數確定,如低於(yu) 企業(ye) 職工養(yang) 老保險繳費、失業(ye) 保險繳費基數下限,以下限作為(wei) 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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