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招聘盯上大學生 政法機關持續加大打擊懲處力度
在高回報誘惑下,有人偷渡奔向幻想中的“海外淘金地”,期待“一夜暴富”,殊不知等來的卻是難逃的法網。
近年來,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大肆組織、拉攏、欺騙、利誘一些年輕人參與(yu) 犯罪,危害人民群眾(zhong) 生命財產(chan) 安全。對此,政法機關(guan) 持續加大打擊懲處力度,讓不法分子受到法律的嚴(yan) 懲,形成了有力震懾。
電信詐騙犯罪集團有哪些圈套?是如何實施的?應如何進行防範?記者采訪了辦案法官、檢察官,揭露詐騙集團的犯罪套路,提醒群眾(zhong) 特別是學生提高防騙反詐能力,避免落入電信網絡詐騙違法陷阱。
假招聘盯上大學生
不法分子以“高工資、低門檻”等誘騙大學生落入圈套,成為(wei) 詐騙團夥(huo) 幫凶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手段不斷翻新,詐騙集團盯上了新的目標群體(ti) ——大學畢業(ye) 生。
“隻需動動手指、敲敲鍵盤,收入可觀,上班自由……”大學畢業(ye) 沒多久,黃某在瀏覽招聘網站時發現一則招聘信息,當即與(yu) “招聘單位”進行聯係,經過簡短的麵試後,成功“入職”廣東(dong) 某公司。
“入職”後的黃某,每天操作五六台手機,重複發送固定話術,以經理身份在微信群吹捧投資“老師”,引導客戶入群參加“公司”培訓、投入資金。第一個(ge) 月就領了8000元工資,黃某對工作非常滿意。
一段時間之後,黃某發現公司提供的“話術”內(nei) 容並不真實,他意識到自己的行為(wei) 是詐騙,可能犯法。然而,心存僥(jiao) 幸的黃某因利益驅使,選擇繼續從(cong) 事該工作。直到“公司”宣布解散並搬到國外,黃某才結束了這份工作。
“黃某所在的‘公司’實際上是跨國電信網絡詐騙集團,招募了包括黃某等6名大學生在內(nei) 的40餘(yu) 人從(cong) 事詐騙活動,以投資掙錢為(wei) 名,引導被害人在特定網站進行投資,集團在後台操控騙取財物,詐騙金額逾1.4億(yi) 元。”辦案法官、四川省西充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楊紅清介紹。黃某最終也因此付出了沉重代價(jia) ,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8個(ge) 月。
“詐騙集團多包裝成金融、證券、信息服務公司等,通過網絡招聘渠道引誘大學生投遞簡曆。”楊紅清介紹,隨著國內(nei) 對電信網絡詐騙打擊力度的不斷加大,不法分子在境外的窩點迅速擴張,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形成了電信詐騙園區,並被包裝成“工業(ye) 園區”“科技園區”。
不法分子以“高工資、低門檻、工作時間靈活”“包機、包吃住”等海外“高薪招聘”的幌子,誘騙剛剛踏入社會(hui) 的高校畢業(ye) 生參與(yu) 跨境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
楊紅清說,尤其是在大學畢業(ye) 季,大學畢業(ye) 生求職心切,缺乏社會(hui) 閱曆,安全防範意識、法律意識和甄別能力都較弱,在碰上犯罪分子以“高薪工作”為(wei) 誘餌時,以為(wei) 遇上“美差”,實則落入圈套,成為(wei) 網絡犯罪團夥(huo) 的“工具人”。
“在求職過程中,一定要保持頭腦清醒,進一步提高自身法律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尋求正規就業(ye) 途徑,認真甄選求職信息,不被眼前的利益衝(chong) 昏頭腦,避免落入求職陷阱;出國務工,一定要慎重選擇正規勞務公司,簽訂規範合同,不被‘高薪’蒙蔽雙眼。”楊紅清提示。
誘惑之下越陷越深
“轉發話術、吹捧老師、扮演水軍(jun) ”,以投資掙錢為(wei) 名騙取信任進行詐騙
陝西省銅川市的劉某大專(zhuan) 畢業(ye) 後,通過網絡平台將簡曆投遞到一家“金融公司”,經過麵試,他很快被錄用。
“公司準備到境外發展業(ye) 務,待遇更好。”劉某表示很有興(xing) 趣,了解到機票報銷還有免費出國團建後,就決(jue) 定到國外去。
劉某說,到國外出關(guan) 後護照就被收走,工作地點在“產(chan) 業(ye) 園”,裏麵都是活動板房,環境髒亂(luan) 差,門口還有人持槍站崗,便懷疑這裏做的事情不合法。經過話術培訓後,劉某更確認了這是詐騙行為(wei) 。但在高收入誘惑之下,劉某還是選擇了在這裏工作。
“該詐騙團夥(huo) 建立微信群,不法分子在群內(nei) 扮演投資指導老師、開戶專(zhuan) 員、客戶等角色,使用若幹微信號按照話術發布股票投資信息。”辦案檢察官、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沈娟介紹,不法分子通過扮演客戶在微信群發布烘托氣氛話術“跟著老師能賺錢”,將其虛假獲利的截圖發至群內(nei) ,誘騙被害人下載平台後進行投資。犯罪團夥(huo) 通過篡改平台後台數據,造成被害人投資虧(kui) 損假象,以此控製、騙取被害人財物。
組織嚴(yan) 密、分工明確是理財類電信網絡詐騙的一個(ge) 特點。“該犯罪團夥(huo) 分為(wei) 四個(ge) 層級,老板—總監—組長—組員,每個(ge) 層級分工明確,總監負責對人員培訓管理,組長負責冒充投資指導老師及組內(nei) 人員管理,組員負責冒充投資助理、投資者。”沈娟說。
完成一個(ge) 詐騙周期回國後,劉某因被高收入誘惑,又第二次出國參與(yu) 詐騙,並擔任詐騙團夥(huo) 的小組長。小組組員在實施詐騙前要發朋友圈,把劉某定位為(wei) 一個(ge) 成功商務人士,小組成員互相打配合,轉發話術、吹捧老師、扮演水軍(jun) 等。“都是為(wei) 了欺騙群裏那個(ge) 唯一的真實客戶。”劉某承認。
短短半年間,劉某參與(yu) 詐騙金額達人民幣93萬(wan) 餘(yu) 元。“劉某在境外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wei) 構成詐騙罪。”沈娟介紹,法院審理後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6個(ge) 月,並處罰金人民幣9萬(wan) 元。
“涉案人員深陷境外詐騙集團後,在‘月入過萬(wan) ’的幻想中迷失自我、利欲熏心,協助詐騙集團進行詐騙。”沈娟提醒,那些誤入歧途身陷違法犯罪活動的大學生,要立即懸崖勒馬並及時報案,才能切實維護好自身安全和權益。
持續加強懲治力度
隻有打防結合,才能鏟除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土壤
近年來,政法機關(guan) 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始終依法從(cong) 嚴(yan) 懲處、全鏈條縱深打擊。最高人民法院會(hui) 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出台指導意見,規定電信網絡詐騙公私財物價(jia) 值3000元以上即入罪的數額標準;規定對詐騙致人自殺、死亡,在境外實施詐騙等情形依法從(cong) 重處罰。同時,對侵犯公民個(ge) 人信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上下遊關(guan) 聯犯罪依法予以打擊和懲處,堅決(jue) 斬斷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鏈條。
“從(cong) 近年的情況看,一些在校學生、剛畢業(ye) 大學生等受到犯罪集團蠱惑引誘或者欺騙而參與(yu) 其中,不僅(jin) 自己陷入違法犯罪的深淵,也給社會(hui) 和家庭帶來很大的損失。”最高法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人民法院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及其關(guan) 聯犯罪堅持依法從(cong) 嚴(yan) 懲處的同時,對於(yu) 在校學生、剛畢業(ye) 大學生等參與(yu) 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會(hui) 綜合考慮其地位作用、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認罪悔罪表現等情節,以教育、感化、挽救為(wei) 主,落實寬嚴(yan) 相濟的刑事政策,彰顯司法溫度。
在程某等98人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中,程某認為(wei) 境外是電信詐騙打擊盲區,在國內(nei) 招募近百人至東(dong) 南亞(ya) 某國建立詐騙集團,以投資理財的名義(yi) ,通過虛假的投資平台,專(zhuan) 門針對大陸居民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同時,該詐騙集團通過網絡招聘誘騙剛畢業(ye) 的15名大學生從(cong) 事電信網絡詐騙活動。
“截至案發時,該詐騙集團共騙取155名被害人人民幣4100萬(wan) 餘(yu) 元。”辦案檢察官、浙江省湖州市吳興(xing) 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馮(feng) 瑤介紹,法院審理後以詐騙罪分別判處程某等9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至15年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有力震懾了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
整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還要打防結合。“針對大學生被誘騙參與(yu) 詐騙犯罪的情況,湖州市建立了預防大學生違法犯罪聯盟,依托該聯盟開展檢校合作,選派檢察官到學校連續開展就業(ye) 涉法風險防範專(zhuan) 題授課;通過組織開展模擬法庭、庭審旁聽等方式,引導帶動大學生形成良好的職業(ye) 風險意識等。”馮(feng) 瑤說,隻有打防結合,才能徹底鏟除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土壤。 (記者 魏哲哲)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