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投稿發布侮辱性言論 “網絡廁所”該怎麽治
“網絡廁所”大致可以分為(wei) 兩(liang) 類:一類是以普通人、網友為(wei) 主要討論對象,因匿名性,不少人將“網絡廁所”當作隨意發泄的地方,其中不乏人身攻擊、辱罵等;另一類通常以社會(hui) 公眾(zhong) 人物為(wei) 主要討論對象,有些“廁所號”刻意發一些P出來的明星醜(chou) 圖,誘導粉絲(si) 罵戰
“網絡廁所”裏麵充斥著各種負麵內(nei) 容,如同一個(ge) 髒亂(luan) 的情緒廁所。隨著“髒亂(luan) ”不斷累積,負麵、消極情緒走向極端化,如不合法地披露“被掛者”個(ge) 人私密信息,對其進行各種惡意的、不道德的謾罵和極端討論形成網暴,甚至引發自殘自殺
建議相關(guan) 部門及平台管理者加大監督力度,及時予以幹預,根據“網絡廁所”文化的發展,不斷優(you) 化完善敏感詞處理係統,讓違規內(nei) 容無法發布;完善專(zhuan) 門的舉(ju) 報渠道;適當增加處罰力度和措施,對於(yu) 造成惡劣影響的“網絡廁所”文化參與(yu) 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我發在自己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卻莫名其妙被別人‘掛廁’了,對方發表了不少貶損我的言論,評論區裏也都是對我的人身攻擊。我很氣憤很難過,卻無計可施。”來自廣東(dong) 江門的譚女士是一名角色扮演愛好者,她不久前被好友告知,自己發在社交平台上的一組COS(角色扮演)照片被人“掛廁”了。
所謂“掛廁”,是指當事人照片、行為(wei) 或言論被網友投稿至社交平台的“廁所號”,亦稱“網絡廁所”;而“廁所號”是在二次元、追星族、遊戲圈中較為(wei) 流行的一類隔空喊話式賬號,網友可以通過後台向該賬號發送私信進行投稿,賬號所有者再將投稿以匿名形式發出。
因投稿的匿名性,不少人將“網絡廁所”當作隨意發泄的地方。《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在“網絡廁所”的發文內(nei) 容中,不乏對他人的言語貶低、人身攻擊、辱罵等,評論區也是罵戰頻頻。值得注意的是,“網絡廁所”的關(guan) 注者、投稿者和被“掛”者,有不少是未成年人。
應如何看待“廁所號”的大量存在?不經限製隨意將人“掛廁”辱罵算不算網暴?相關(guan) 平台對“網絡廁所”是否缺乏監管?如何整治?帶著這些問題,記者展開了調查采訪。
肆無忌憚攻擊他人
刻意誘導罵戰引流
就因為(wei) 發表了一條遊戲評論帖,上海居民白女士被“掛廁”了。
今年6月,某社交平台的好友突然私信她,發來一條帖子截圖:有人在網絡“廁所號”“別偷×××”上將白女士的上述評論進行截圖投稿,並對其進行批判,評論區紛紛附和,夾雜著大量辱罵的言論。
“觀點不同可以交流,但為(wei) 什麽(me) 要把別人‘掛廁’辱罵呢?!”白女士感到很不理解和委屈。
而這並不是白女士第一次被人“掛廁”——今年5月,她在網絡空間發了一組自己拍攝的動漫周邊照片,也被人投稿至“廁所號”,被投稿者和網友大罵“湊(醜(chou) 的諧音)”“垃圾”。她知道後曾私信該賬號要求刪除上述投稿,但始終沒有得到回應。
“他們(men) 憑什麽(me) 在網絡上肆無忌憚地對別人進行人身攻擊。”來自山東(dong) 的劉女士經常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自己的畫作,但從(cong) 今年6月起,她的畫作接連被人投稿到“火影×××”等多個(ge) “廁所號”,並伴隨大量抨擊言論“噠結(大姐的諧音)真不要臉”“這圖醜(chou) 得要命了”“大媽圖醜(chou) 死了,滾出××圈”。
劉女士氣憤地說,如果覺得畫得不好,可以提意見,但沒必要匿名投稿引導他人一起辱罵,“這樣的‘廁所號’應該被抵製”。
記者調查了解到,“網絡廁所”大致可以分為(wei) 兩(liang) 類:
一類是以普通人、網友為(wei) 主要討論對象,例如“窮人廁”“舍友吐槽廁”“容貌焦慮廁”“COS廁”等。這些賬號中,有的對投稿有一定限製,如“瓊(窮的諧音)而×××”投稿規則明確,發表“活該你窮”等侮辱性言論的將直接拉黑;有的則放任甚至鼓勵肆意進行言語攻擊的投稿,如在COS廁“餘(yu) 弦×××”中,存在大量類似“長得有點像蛆”的嘲諷。
譚女士等人的圖片就是被投稿至這類賬號。譚女士告訴記者,在他們(men) 圈子裏,這種賬號“臭名昭著”,COS、二次元、遊戲圈子等本來就比較小眾(zhong) ,不少人都相互認識,一旦被“掛廁”,往往很快就會(hui) 被認識的人看到,大量辱罵也會(hui) 給當事人造成困擾乃至引發心理問題。
另一類通常是以社會(hui) 公眾(zhong) 人物,如明星藝人為(wei) 主要討論對象,例如某個(ge) 偶像組合或藝人的單獨廁、脫粉回踩廁等,此類賬號通常不會(hui) 對投稿有任何限製,許多賬號投稿規則中還表明不會(hui) 對投稿內(nei) 容進行審核,同時徹底實行匿名製,如藝人廁“剋不剋×××”賬號投稿規則明確:就算投稿內(nei) 容存在造謠並造成粉絲(si) 之間爭(zheng) 吵,也不會(hui) 公開投稿人賬號更不會(hui) 刪稿。
這類“廁所號”中充斥著攻擊性言論,一些賬號中含有惡意P圖、偽(wei) 造視頻、引戰言論甚至是對粉絲(si) 進行辱罵等內(nei) 容,在“K-×××”賬號發出的投稿中,有一些對女藝人的羞辱性言論。
來自廣東(dong) 深圳的沈先生深受這些賬號的困擾。他說,這些“廁所號”刻意發一些P出來的明星醜(chou) 圖,誘導粉絲(si) 和黑粉雙方罵戰,從(cong) 而為(wei) 自己的賬號引流,“看到自己喜歡的明星被如此侮辱,實在氣憤不過,罵得實在太難聽了,但自己一旦去爭(zheng) 辯甚至加入罵戰,又中了對方引流的圈套”。
“‘網絡廁所’就不應該存在,沒有底線的發言讓網絡變成一個(ge) 戾氣十足的地方,應該加強整治。”沈先生說。
負麵情緒不斷積累
引發侵權網暴問題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如果是從(cong) 未接觸過相關(guan) 圈子的群體(ti) ,很難通過關(guan) 鍵詞檢索到網絡“廁所號”。然而,如果是COS、二次元、動漫等特定圈子的網友,即使不刻意關(guan) 注此類賬號,也有極大概率會(hui) 因為(wei) 社交平台的“好友點讚”“好友關(guan) 注”“興(xing) 趣推送”等功能收到此類賬號的推送。且“掛廁”後,如果引發爭(zheng) 議,在拉扯謾罵中,閱讀量和評論量越高,關(guan) 注過該領域的網友就越容易收到推送。
通過不完全檢索,這些“廁所號”發出的內(nei) 容經常出現一些具有攻擊性的言論,且粉絲(si) 數量多,有的關(guan) 注量突破10萬(wan) ,發稿量過萬(wan) 條。查看這些賬號的過往發帖和評論區,記者發現,有不少“掛廁”和在評論區公然辱罵的賬號主體(ti) 都是未成年人,如賬號“雪鴞×××”中,投稿人為(wei) 初、高中生,投稿內(nei) 容大多是對學校、同學以及老師等人的不滿甚至是咒罵。在某社交平台有專(zhuan) 門的“廁所超話”,不少網友自稱“廁妹”“廁友”,公開招友、“掛”人或推薦“廁所號”。
據汕頭大學長江新聞與(yu) 傳(chuan) 播學院教師鄭春風介紹,“廁所號”屬於(yu) 一種網絡空間的匿名社交圈子,“網絡廁所”文化在發展早期,隻是一些賬號圍繞某些興(xing) 趣點如明星、動漫等接受網友匿名投稿並發布,但有些賬號在發展過程中,內(nei) 容逐步走向激進、消極和偏激,裏麵充斥著各種負麵內(nei) 容,如謾罵、“掛”人、冷嘲熱諷、陰陽怪氣、宣泄惡意等,“如同一個(ge) 髒亂(luan) 的情緒廁所”。
“就像這個(ge) 名字中的‘廁所’二字,它本身就是各種消極、負麵信息和情緒的匯聚。”鄭春風說,“廁所”的“髒亂(luan) ”不斷累積,就會(hui) 使得負麵、消極情緒走向極端化,如不合法地披露“被掛者”個(ge) 人私密信息、對其進行各種惡意的、不道德的謾罵和極端討論形成網暴,甚至引發自殘自殺。
上海理振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誌勇告訴記者,“網絡廁所”文化的特點在於(yu) 匿名性和隔絕性,為(wei) 用戶提供了一個(ge) 匿名的、隔絕的空間,用戶發泄不受外界幹擾,不必擔心自己的真實身份被揭露。同時,“網絡廁所”文化具有極端性和爭(zheng) 議性,導致一些網絡暴力事件發生。
“惡意攻擊和誹謗、侵犯隱私、散布虛假信息、煽動仇恨和暴力、利用平台進行非法活動的‘網絡廁所’,已經涉及損害他人權益、破壞網絡環境以及煽動網暴等違法行為(wei) ,需要被抵製。我們(men) 每個(ge) 人都有責任去維護一個(ge) 健康、積極和有益的網絡環境。”趙誌勇說,“網絡廁所”發布他人不實信息或利用他人肖像進行惡意攻擊,都是侵犯肖像權、名譽權的行為(wei) 。
他還提出,“網絡廁所”文化中的惡意以及攻擊性,會(hui) 加劇和誤導謠言的傳(chuan) 播。人們(men) 在網絡更容易找到與(yu) 自己觀點相似的人,從(cong) 而忽視或攻擊與(yu) 自己觀點不同的人,進一步加劇社會(hui) 的分化。長時間沉浸於(yu) “網絡廁所”也容易讓一部分用戶的道德觀、價(jia) 值觀、人生觀與(yu) 世界觀發生扭曲。
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甄景善認為(wei) ,“網絡廁所”的主要參與(yu) 群體(ti) 是未成年人或是生活遇到困擾的年輕人,他們(men) 形成了獨特的語言體(ti) 係,如諧音、符號、代號等,一般人難以發現“網絡廁所”的存在,也難以理解其發布內(nei) 容的含義(yi) 。但“網絡廁所”這一新興(xing) 事物正不斷發展,呈現出野蠻生長的態勢,需要從(cong) 法律法規層麵、平台治理層麵進行有效規製。
侵權隱蔽認定困難
強化平台監管責任
近日,不少網友聯合在社交平台發文呼籲抵製存在攻擊性言論的網絡“廁所號”。同時,有人將“廁所號”中涉及言論辱罵、故意製造事端、造謠等內(nei) 容截圖保存,向社交平台投訴舉(ju) 報,希望平台可以對違規內(nei) 容進行刪除並封號處理。其中不乏關(guan) 注人數眾(zhong) 多的明星粉絲(si) 站帶頭投訴,投訴帖“投訴打卡”的評論就有上千條。
然而截至發稿時,記者查看發現其中被集中投訴的幾個(ge) 網絡“廁所號”仍在活躍發帖“掛人”,發帖文案和評論區中依舊罵聲一片。甚至有的“廁所號”在被聯合抵製後發文回應稱,賬號的運營“是為(wei) 了維持互聯網友好幽默的氛圍,開設初衷僅(jin) 是為(wei) 當代重壓力的年輕人提供一種新穎的放鬆途徑”。
那麽(me) ,為(wei) 何對這類賬號的舉(ju) 報處置困難重重呢?
甄景善認為(wei) ,主要原因在於(yu) “網絡廁所”中發生的侵權行為(wei) 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包括平台在內(nei) 的相關(guan) 主體(ti) 難以作出準確認定。一方麵,內(nei) 容發布主體(ti) 匿名,不易鎖定侵權主體(ti) ;另一方麵,相關(guan) 發布內(nei) 容常常使用“網絡廁所”獨特的語言體(ti) 係,如諧音、拚音縮寫(xie) 、暗語等,常人難以理解,不易認定內(nei) 容侵權。
在鄭春風看來,賬號難以搜索、圈層封閉性強、內(nei) 部成員的高度匿名等因素都使得舉(ju) 報處置變得困難。同時,參與(yu) 投稿的用戶以及賬號內(nei) 部人員對於(yu) “廁所規則體(ti) 係”的忠誠度比較高,即使內(nei) 部之間產(chan) 生矛盾和衝(chong) 突,也更傾(qing) 向於(yu) 以“網絡江湖規則”處理。
采訪專(zhuan) 家一致認為(wei) ,對於(yu) 野蠻生長,甚至潛在引導網絡暴力的“網絡廁所”文化,必須強化監管、開展整治。
甄景善建議相關(guan) 部門及平台管理者加大監督力度,及時予以幹預,可進一步落實網絡實名製,要求發布者隻能發布進行了網絡實名認證投稿人的投稿;對網絡“廁所號”在發布內(nei) 容和注冊(ce) 者審核義(yi) 務等方麵進行限製,根據“網絡廁所”文化的發展不斷優(you) 化完善敏感詞處理係統,讓違規內(nei) 容無法發布;建立針對網絡“廁所號”的專(zhuan) 門舉(ju) 報渠道,進一步完善相應的管理規範;適當增加處罰力度和措施,對於(yu) 造成惡劣影響的“網絡廁所”文化參與(yu) 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如果投稿者使用‘網絡廁所’侵犯了他人合法權益,被侵權者向網絡平台發出通知,並提供了初步證據,網絡平台拒不采取必要措施,或明知投稿者在實施侵權行為(wei) 而不采取必要措施,根據民法典相關(guan) 規定,網絡平台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甄景善說。
據趙誌勇介紹,《關(guan) 於(yu) 切實加強網絡暴力治理的通知》《關(guan) 於(yu) 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等都對網絡暴力作出了非常明確的規範。監管部門可以通過加強監督檢查、建立舉(ju) 報機製、加強跨部門合作等介入和調控。社交平台也需要進一步完善內(nei) 部管理製度、強化技術手段審核、加強用戶教育、積極與(yu) 監管部門合作以及嚴(yan) 格賬號管理。
“還需要關(guan) 注‘網絡廁所’文化產(chan) 生的原因,通過完善和普及社會(hui) 工作、性教育、防性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幫助‘廁妹’‘廁友’走出困境。”趙誌勇說。
對個(ge) 人而言,趙誌勇認為(wei) ,如果用戶的個(ge) 人信息被泄露,可以依據個(ge) 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guan) 法律法規進行維權。建議用戶留意保存相關(guan) 證據,如截圖、鏈接等,通過平台的內(nei) 部舉(ju) 報機製,對不當言論或行為(wei) 進行舉(ju) 報;若平台未及時處理或處理不當,可以向網信辦或公安機關(guan) 舉(ju) 報,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侵權方停止侵權、賠償(chang) 損失等。(法治日報 記者 孫天驕 實習(xi) 生 陳立兒(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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