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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32條措施

發布時間:2023-08-29 10:19:00來源: 新華網

  新華社杭州8月28日電(記者 屈淩燕)記者從(cong) 28日浙江省政府新聞辦舉(ju) 行的新聞發布會(hui) 獲悉,浙江出台《浙江省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幹措施》推出5個(ge) 方麵共32條政策措施,以政策集成創新賦能浙江民營經濟新飛躍。

  針對民營企業(ye) 和民營企業(ye) 家預期不穩、信心不足、保障不夠等問題,浙江推出了“3個(ge) 70%”的要素保障機製,即浙江省“4+1”專(zhuan) 項基金投向民間投資項目比重不低於(yu) 70%;統籌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支持民間投資項目比重不低於(yu) 70%;每年新增能耗支持民間投資項目的比重不低於(yu) 70%。

  針對民營企業(ye) “不能投”“不敢投”“不願投”等問題,浙江提出支持民營企業(ye) 科技創新、創業(ye) 投資、政府采購傾(qing) 斜等措施。特別是在吸引民資方麵,圍繞基礎設施、重點產(chan) 業(ye) 領域,提出向民營企業(ye) 推介“三張項目清單”:重大工程和補短板項目清單、重點產(chan) 業(ye) 鏈供應鏈項目清單、完全使用者付費的特許經營項目清單,為(wei) 民間資本更好了解和參與(yu) 重大項目提供平台。

  針對“玻璃門”“旋轉門”“卷簾門”等隱性壁壘尚未完全消除等問題,浙江提出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領域專(zhuan) 項整治、嚴(yan) 格落實公平競爭(zheng) 審查製度、嚴(yan) 格實行“非禁即入”等措施,不讓公平停留於(yu) “書(shu) 麵”。特別是在招投標領域推出“七個(ge) 不準”,明確除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額外對民間投資主體(ti) 設置準入條件。

  此外,針對當前民營企業(ye) 轉型升級麵臨(lin) 製約因素等問題,民營企業(ye) 反映的政商關(guan) 係“清而不親(qin) ”等問題,浙江也提出了一係列拓市場促升級、優(you) 氛圍增服務的務實措施。

  為(wei) 了讓基層和企業(ye) 看得懂、能解讀、會(hui) 執行,確保32條措施落地見效,下一步浙江將配套完善形成“1+N”政策實施體(ti) 係,匯編形成具體(ti) 落實細則加強宣貫解讀,並加大落實政策的督促檢查、效果評估評價(jia) ,動態優(you) 化政策措施。

(責編:李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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