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和家長對預製菜發出“靈魂三問”
閱讀提示
近日,有關(guan) 預製菜的消息不絕於(yu) 耳,涉及餐館使用預製菜是否應事先告知、預製菜是否安全健康、預製菜進校園是否合適等。對此,江蘇省消保委認為(wei) ,如果餐館使用預製菜,應盡到明示、提醒義(yi) 務,食客可以選擇消費或者不消費。針對預製菜,有專(zhuan) 家表示,對於(yu) 大企業(ye) 的預製菜產(chan) 品無需擔心安全問題,但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營養(yang) 流失。
“線下餐館也使用預製菜了”“預製菜有添加劑”“預製菜進校園”……近日,有關(guan) 預製菜的消息不絕於(yu) 耳。不少消費者反映線下飯店、餐館使用預製菜未提前告知。而針對“預製菜進校園”問題,一些學生家長則對預製菜的安全性等表示擔憂。
那麽(me) ,餐館使用預製菜是否應事先告知?預製菜安全健康嗎?預製菜進校園是否合適?近日,《工人日報》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餐館使用預製菜應事先告知
酸菜魚、梅菜扣肉、毛血旺、土豆牛腩、佛跳牆……原本一些製作工序非常繁瑣的菜肴,在餐館點餐不到10分鍾就被端上桌。不少顧客在感慨餐館效率提升的同時,也懷疑自己吃到的可能是預製菜。
近日,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hui) (以下簡稱江蘇省消保委)進行了一項微調查,了解消費者對線下餐館、飯店使用預製菜的態度。調查結果顯示,62.8%的消費者在外出就餐過程中遇到過飯店、餐館使用預製菜;53.2%的消費者反對飯店、餐館使用預製菜,表示去餐館就是想吃新鮮菜品。
調查結果還顯示,65.6%的消費者認為(wei) 飯店、餐館使用預製菜應當提前告知;78.1%的消費者反映線下飯店、餐館使用預製菜未做到提前告知。
對此,江蘇省消保委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mai) 、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也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如果餐館使用預製菜,應盡到明示、提醒義(yi) 務,食客可以選擇消費或者不消費,反之則涉嫌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值得一提的是,餐館使用預製菜假冒現做菜更涉嫌虛假宣傳(chuan) 和消費欺詐。
對此,江蘇省消保委呼籲餐飲企業(ye) 和商家應提高自律自覺意識,對使用菜品的來源、是否為(wei) 預製菜、製作工藝等要素,主動清晰公示,充分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
安全隻是底線,安全之上還要健康
近年來,國內(nei) 預製菜產(chan) 業(ye) 加速發展。天眼查數據顯示,我國現存預製菜相關(guan) 企業(ye) 約6.3萬(wan) 家。
那麽(me) ,預製菜安全嗎?中國食品產(chan) 業(ye) 分析師朱丹蓬指出,一些大的預製菜企業(ye) 設有中央廚房、中央工廠和集中采購配送中心,它的硬件設備、製作流程有保障,對於(yu) 安全性無需過度擔憂。
不過,他也指出,由於(yu) 預製菜沒有“國標”、沒有行業(ye) 準入門檻,一些小企業(ye) 在標準體(ti) 係、質量內(nei) 控體(ti) 係等方麵無法可循,導致行業(ye) 魚龍混雜,存在食品安全隱患。
去年2月,江蘇省消保委發布的《預製菜消費調查報告》顯示,預製菜的問題主要集中在菜品質量、價(jia) 格方麵,消費者吐槽菜品不新鮮、油多、缺斤短兩(liang) 以及價(jia) 格貴等。根據該報告,消費者對於(yu) 預製菜,最關(guan) 心的還是食品安全問題,占比接近三成。調查結果顯示,不少消費者表示購買(mai) 預製菜遇到質量問題,主要體(ti) 現在菜品變質腐敗、食材不新鮮、預製菜內(nei) 含有異物、存在過期現象等。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預製菜企業(ye) 要把好食品安全關(guan) ,製定一套專(zhuan) 門的食品安全標準,提升消費者滿意度;還要保證商品運輸條件,提高配送效率。
安全隻是底線,安全之上還要健康。有專(zhuan) 家指出,預製菜中可能存在高鹽高脂的情況,且相較於(yu) 現製現燒的菜,預製菜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營養(yang) 流失,這主要是因為(wei) 生產(chan) 加工過程中的損耗,以及消費者購買(mai) 預製菜後對菜品進行二次加熱。
對此,江蘇省消保委建議,預製菜企業(ye) 要進行技術升級,保障預製菜的還原度、保鮮度,不斷改進預製菜的口味。
朱丹蓬認為(wei) ,應盡快出台預製菜相關(guan) “國標”,設置準入門檻,使得預製菜行業(ye) 能夠規範、健康發展,再談營養(yang) 和風味的保障等。
預製菜進校園應審慎
開學以來,“預製菜進校園”就引發公眾(zhong) 特別是家長們(men) 關(guan) 注。一些家長擔心,預製菜含有添加劑、不新鮮、沒營養(yang) 等,影響孩子健康,一些家長不得不選擇給孩子送午飯。
北京京師(合肥)律師事務所主任朱政從(cong) 法律法規角度認為(wei) ,預製菜進校園應該持審慎態度。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學校、托幼機構、養(yang) 老機構、建築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堂應當嚴(yan) 格遵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cong) 供餐單位訂餐的,應當從(cong) 取得食品生產(chan) 經營許可的企業(ye) 訂購,並按照要求對訂購的食品進行查驗。供餐單位應當嚴(yan) 格遵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當餐加工,確保食品安全。
朱政表示:“當餐加工,確保食品安全”是兩(liang) 個(ge) 重要的指標。預製菜還沒有經過一個(ge) 很科學的測評、驗證程序來證明其安全性,無法達到法定“確保食品安全”的要求,而且其製作過程與(yu) 上述法律規定中的“當餐加工”並不十分吻合。
北京市中聞律師所合夥(huo) 人沈斌倜表示,2021年8月,教育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布的《關(guan) 於(yu) 加強學校食堂衛生安全與(yu) 營養(yang) 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學生餐從(cong) 燒熟至食用間隔時間不得超過兩(liang) 小時。而預製菜本身的特性與(yu) 這一規定相悖。
在沈斌倜看來,根據《學校食品安全與(yu) 營養(yang) 健康管理規定》,中小學、幼兒(er) 園應當培養(yang) 學生健康的飲食習(xi) 慣。如果孩子們(men) 在學校經常吃預製菜,長此以往會(hui) 改變未成年人的口味和飲食習(xi) 慣,不利於(yu) 孩子建立良好的生活習(xi) 慣和行為(wei) 習(xi) 慣。
9月22日,教育部有關(guan) 司局負責人也表示,鑒於(yu) 當前預製菜還沒有統一的標準體(ti) 係、認證體(ti) 係、追溯體(ti) 係等有效監管機製,對“預製菜進校園”應持十分審慎態度,不宜推廣進校園。(黃洪濤 楊召奎)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