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16條措施促加工貿易高質量發展
光明日報北京10月31日電(記者張翼)海關(guan) 總署31日發布推動加工貿易持續高質量發展16條改革措施,目標是提升便利化水平,持續優(you) 化營商環境;促進區域協同發展,推動加工貿易梯度轉移;堅持底線思維,築牢安全發展防線。
改革措施涵蓋了加工貿易從(cong) “前期備案”到“中期生產(chan) 銷售”到“後期核銷核查”的全生命周期和全鏈條管理,解決(jue) 了企業(ye) 訴求集中的業(ye) 務辦理時限不足、企業(ye) 集團準入門檻較高、聯網監管賬冊(ce) 和以企業(ye) 為(wei) 單元賬冊(ce) 政策重疊等問題,推出了單耗管理改革、“保稅+ERP”監管改革、“短溢區間”改革等一整套政策“組合拳”,進一步優(you) 化了監管模式,創新了監管機製,有利於(yu) 穩定市場預期、穩住外貿基本盤、穩定產(chan) 業(ye) 鏈供應鏈。
改革措施聚焦加工貿易堵點痛點難點,全方位地係統創新海關(guan) 加工貿易監管模式,繼續鞏固提升加工貿易內(nei) 通外聯優(you) 勢,主動服務我國擴大內(nei) 需戰略,便利國內(nei) 循環,暢通國際循環,增強發展內(nei) 生動力;發揮保稅政策優(you) 勢,賦能新興(xing) 業(ye) 態發展,培育外貿發展新動能;加強新形勢下對加工貿易各類風險的識別,強化多部門協同防控,築牢安全發展防線,以安全促便利。同時,不斷優(you) 化加工貿易業(ye) 務管理製度,深化體(ti) 製機製改革,廣泛運用大數據、雲(yun) 計算和智能化手段,構建數字化、智能化的智慧保稅監管體(ti) 係。
《光明日報》(2023年11月01日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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