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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執法 資本市場加大防假打假力度

發布時間:2023-11-17 10:30:00來源: 經濟參考報

  今年以來,上市公司因虛增業(ye) 績、虛增減成本等財務問題而被處罰的情況頻頻發生。據《經濟參考報》記者初步統計,在證監會(hui) 年內(nei) 對外披露的60多份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中,因涉及財務虛假記載被罰的上市公司超過15家,部分上市公司連續多年財務造假,還有上市公司自IPO時期起便存在財務虛假記載行為(wei) 。在分析人士看來,公司財務造假的原因包括為(wei) 了順利上市、維持股價(jia) 等,該行為(wei) 對二級市場和投資者產(chan) 生不利影響。長期以來,為(wei) 維護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監管層強化“零容忍”執法,加大資本市場防假打假力度,淨化市場生態。

  部分公司連續多年財務造假

  近日,揚子新材對外披露了關(guan) 於(yu) 收到證監會(hui) 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hui) 曾對該公司立案調查。經查,揚子新材主要存在關(guan) 聯方資金占用事項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遺漏、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等違法事實。2018年至2020年期間,時任揚子新材第二大股東(dong) 、總經理胡衛林利用江蘇海豐(feng) 新材料有限公司等,通過超額支付預付款等形式占用揚子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資金,從(cong) 事關(guan) 聯交易。其中,2018年年末占用餘(yu) 額約為(wei) 1.97億(yi) 元,2019年年末占用餘(yu) 額約為(wei) 3.63億(yi) 元,上述信息未按規定在2018年、2019年年度報告中披露。

  此外,2020年,揚子新材及其子公司杭州新永豐(feng) 鋼業(ye) 有限公司(簡稱“新永豐(feng) ”)與(yu) 蘇州市開元金屬材料有限公司(簡稱“開元金屬”)發生關(guan) 聯交易約為(wei) 7005.83萬(wan) 元,約占當年經審計淨資產(chan) 的21.8%。上述信息未按規定在2020年年度報告中披露。2020年,揚子新材將子公司新永豐(feng) 生產(chan) 的鍍鋅卷銷售給開元金屬等公司,然後直接或通過第三方銷售回揚子新材,形成交易閉環,當期虛增營業(ye) 收入約1.37億(yi) 元。最終揚子新材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50萬(wan) 元罰款,相關(guan) 負責人被給予警告和罰款。

  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有多家上市公司因虛增業(ye) 績等財務問題而遭到監管層的處罰,部分上市公司更是連續多年財務虛假記載。如今年11月初,深交所公開發布了對西隴科學及相關(guan) 當事人給予公開譴責處分的決(jue) 定,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西隴科學出於(yu) 增加貿易規模以擴大市場影響力和便利融資等目的,通過虛構乙二醇、甲醇等貿易業(ye) 務虛增收入及利潤。其中,2020年度虛增營業(ye) 收入5.98億(yi) 元、營業(ye) 成本5.96億(yi) 元、利潤總額165.87萬(wan) 元;2021年度虛增營業(ye) 收入14.58億(yi) 元、營業(ye) 成本14.44億(yi) 元、利潤總額1348.05萬(wan) 元;2022年上半年虛增營業(ye) 收入7.85億(yi) 元、營業(ye) 成本7.77億(yi) 元、利潤總額812.49萬(wan) 元。也就是說,西隴科學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存在同樣行為(wei) 的公司還有數例:2019年和2020年,星星科技虛構銷售業(ye) 務、虛構租賃和加工業(ye) 務來虛增營業(ye) 收入,虛構采購業(ye) 務來虛增營業(ye) 成本,虛假采購折扣來虛減營業(ye) 成本。2015年至2017年,因虛構廣告業(ye) 務問題,最終導致深大通虛增收入1.58億(yi) 元。這兩(liang) 家上市公司均於(yu) 今年收到了證監會(hui) 出具的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

  IPO財務虛假記載情況頻現

  值得關(guan) 注的是,部分上市公司自IPO時期起便存在財務造假行為(wei) 。

  今年8月,證監會(hui) 對江西奇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奇信股份”)出具了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經立案調查和審理發現,奇信股份財務造假期間為(wei) 2012年至2019年,跨期達8年。奇信股份招股書(shu) 中存在的虛假記載包括:2012年,通過簽訂虛假或放大金額的工程合同、對內(nei) 部承包項目少計成本等方式,虛增收入總額2.56億(yi) 元、虛增成本總額2.24億(yi) 元、少計成本總額1.92億(yi) 元、虛增利潤總額2.24億(yi) 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27.21%。2013年、2014年和2015年上半年,奇信股份通過同樣的方法來調節業(ye) 績和成本。

  上市之後奇信股份的定期報告也存在虛假記載。如2015年年報中,奇信股份通過簽訂虛假或放大金額的工程合同、對內(nei) 部承包項目少計成本、體(ti) 外支付少計費用等方式,虛增收入總額4.37億(yi) 元、虛增成本3.68億(yi) 元、少計成本總額2.95億(yi) 元、少計費用602.10萬(wan) 元、虛增利潤總額3.71億(yi) 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79.68%。2016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也存在同樣的虛假記載的情況。另外,奇信股份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還編造重大虛假內(nei) 容。最終,奇信股份被責令整改、予以警告和罰款5000萬(wan) 元,相關(guan) 人員被采取市場禁入措施和罰款;涉案期間實控人葉家豪被罰款1400萬(wan) 元,且被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存在同樣情況的還有廣東(dong) 紫晶信息存儲(chu) 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紫晶存儲(chu) ”),經查明,紫晶存儲(chu) 招股書(shu) 通過虛構銷售合同、偽(wei) 造物流單據和驗收單據入賬、安排資金回款、提前確認收入等方式虛增營業(ye) 收入、利潤,涉及年份為(wei)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此外,招股書(shu) 還未按規定披露的2016年末、2017年末以及2019年上半年末對外擔保餘(yu) 額分別為(wei) 1000萬(wan) 元、1000萬(wan) 元、7500.12萬(wan) 元。截至招股說明書(shu) 簽署日,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餘(yu) 額合計1.35億(yi) 元。

  於(yu) 2015年12月上市的*ST美尚,不僅(jin) IPO時期財務存在問題,其再融資行為(wei) 更是被證監會(hui) 認定為(wei) 構成欺詐發行。除了通過提前確認應收賬款收回虛增淨利潤、虛記銀行利息收入、不按審定金額調整項目收入、虛增子公司收入外,*ST美尚還存在未按規定披露關(guan) 聯交易及資金占用、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事項、未如實披露控股股東(dong) 歸還資金占用情況等多項問題。

  “IPO時期便存在財務造假行為(wei) ,主要有兩(liang) 大原因:一是為(wei) 了能夠順利上市;二是為(wei) 了能夠讓新上市股票賣個(ge) 好價(jia) 錢。”財稅審專(zhuan) 家、江蘇四維谘詢集團首席谘詢師劉誌耕分析道,“而上市之後依舊財務造假,主要存在三大原因。一是為(wei) 了維持高位股價(jia) 以利於(yu) 高位套現或維持市場對公司股票的信心需要財務造假;二是為(wei) 了保住上市資格,即為(wei) 了避免ST或者退市,這兩(liang) 大問題都需要財務造假;三是為(wei) 了完成業(ye) 績承諾或業(ye) 績考核指標需要虛增業(ye) 績而造假。”

  監管始終堅持從(cong) 嚴(yan) 懲治

  長期以來,監管層始終堅持從(cong) 嚴(yan) 懲治,加大資本市場防假打假力度,促進資本市場公平正義(yi) 、開放透明。據《經濟參考報》記者初步統計,今年以來證監會(hui) 官網對外披露了60多份行政處罰決(jue) 定書(shu) (不包括地方監管局),處罰對象包括上市公司、保薦機構和個(ge) 人等,其中因涉及財務虛假記載被罰的上市公司超過15家。

  證監會(hui) 主席易會(hui) 滿此前在2023金融街論壇年會(hui) 上表示,要突出重典治本,加強與(yu) 公安司法機關(guan) 的協作,持續健全資本市場防假打假製度機製,推動完善行政、民事、刑事立體(ti) 追責體(ti) 係,加大對財務造假、欺詐發行、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wei) 的重拳打擊。證監會(hui) 還指出,“活躍資本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必須堅持“零容忍”執法不動搖、不鬆懈,稽查執法要“長牙帶刺”,以全麵加強監管為(wei) 重點,依法查處欺詐發行、財務造假、操縱市場、違規減持等重大違法行為(wei) ,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切實增強市場信心。

  劉誌耕認為(wei) ,要盡快建立健全對IPO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各項審核、審批、監督和管理製度以及相關(guan) 法律法規,同時要盡可能規範完善,盡可能避免製度漏洞。同時,要加大處理處罰力度,重罰、嚴(yan) 懲財務造假等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wei) 。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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