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新華社北京12月11日電(記者齊琪)記者11日從(cong) 最高人民法院獲悉,為(wei) 妥善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更好回應人民群眾(zhong) 關(guan) 切,《最高人民法院關(guan) 於(yu) 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規定(征求意見稿)》麵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出,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中,可以綜合雙方當地民間習(xi) 俗、給付目的、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jia) 值大小、給付人及接收人等因素,認定彩禮範圍。
根據征求意見稿,未辦理結婚登記但雙方已共同生活,一方請求返還按照習(xi) 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共同生活時間、彩禮實際使用及嫁妝情況、有無孕育子女、雙方過錯等事實,結合當地習(xi) 俗,確定是否返還以及返還的具體(ti) 比例。
最高法公告稱,為(wei) 廣泛聽取社會(hui) 各界意見,更好回應人民群眾(zhong) 關(guan) 切,現通過最高人民法院政務網、中國法院網、人民法院報等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本次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wei)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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