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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學會”“月入10萬”,這些“創業培訓”套路多

發布時間:2024-01-15 10:06:00來源: 工人日報

  不收學費,實則收取高價(jia) 物料費;承諾開店零收入即退學費,實則不予退還

  “7天學會(hui) ”“月入10萬(wan) ”,這些“創業(ye) 培訓”套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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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創業(ye) 培訓機構利用勞動者急於(yu) 掌握一技之長的迫切心理,以“免學費”“高收益”“培訓周期短”為(wei) 誘餌,誘導他們(men) 參加培訓、騙取費用。專(zhuan) 業(ye) 人士建議,壓實網絡信息平台責任,並加強監管。

  近日,遼寧省沈陽市最低氣溫近零下20攝氏度,李越圍著燒烤車烤火還是冷得直跺腳。即便沒有顧客,他還是想等一等再收攤。

  2023年7月,發覺燒烤攤賺錢,33歲的李越便在網上聯係到一家餐飲培訓機構。對方聲稱,培訓免費,隻收取物料費。李越便報了名。可在培訓過程中,他先後被要求購買(mai) 燒烤車等物料和教材,花費1.6萬(wan) 元。

  兩(liang) 個(ge) 月後,李越正式出攤,每天14時出攤,21時收攤,一天營業(ye) 額不到500元。這讓他有些失望,“每個(ge) 月的收入,勉強支付物料費和攤位費,到現在還沒回本。”

  李越的遭遇不是個(ge) 例。記者調查發現,一些機構以“免學費”“高收益”“培訓周期短”為(wei) 誘餌,招攬有創業(ye) 意願的人員前來培訓,實則暗藏騙局。

  聲稱不收學費,實則收取高價(jia) 物料費

  被公司裁員後,李越萌生了創業(ye) 的念頭。

  “免費培訓上百種風味燒烤,幫助出攤指導,從(cong) 攤位、經營等方麵提供技術及經驗指導。月入10萬(wan) 元,7天學會(hui) 。”看到不收學費、簡單易學的燒烤培訓項目,李越動了心。

  經過一周多時間的培訓,李越發現,除了購買(mai) 1.6萬(wan) 元的物料和教材,開燒烤攤所需秘製調料、特殊廚具等,都需從(cong) 該機構處購買(mai) ,且比上課時所謂的“學員價(jia) ”貴了一倍。

  發現被套路後,李越隻能硬著頭皮繼續幹下去,“機構稱用料特製,我擔心用料不對會(hui) 影響口味和客流,所以不得不繼續從(cong) 機構處高價(jia) 購買(mai) 。”

  創業(ye) 浪潮下,部分行業(ye) 因門檻低、市場大、資金回流快、投資靈活、風險小等優(you) 勢,成了不少人的熱門選擇。緊接著,各種創業(ye) 培訓班應運而生。一些機構為(wei) 創業(ye) 者提供運營輔導、谘詢等培訓,對其日常經營和發展起到推動作用。不過,也有一些機構“假培訓、真騙錢”。

  記者在某消費者投訴平台搜索發現,有關(guan) 創業(ye) 培訓欺詐學員的投訴多達數千條,投訴內(nei) 容包括饑餓營銷、虛假宣傳(chuan) 、誘導消費和包裝資質等。有學員投訴稱,花4萬(wan) 元參加培訓、開設網店後,遲遲沒有開單,培訓機構客服誘導開通代管服務,學員表示不同意後“被拉黑”;有學員舉(ju) 報稱,培訓機構與(yu) 商家串通,營造虛假爆火客流;還有學員投訴稱,培訓機構承諾開店零收入即退學費,但實際上不予退款。

  “門檻低不等於(yu) 沒有門檻。想獲得好的收入,需要懂技術、花心思。僅(jin) 憑短期培訓就想掌握盈利密碼,不現實。”在餐飲行業(ye) 從(cong) 業(ye) 20年的羅永存說,“目前,市麵上創業(ye) 培訓的質量參差不齊,要麽(me) 隻是入門培訓,教一些店鋪營銷、成本控製等內(nei) 容;要麽(me) 太高大上,教一堆行業(ye) 閉環、賦能等互聯網詞匯,沒有聯係行業(ye) 實際。”

  達不到收益便退款?都是套路!

  記者檢索投訴平台發現,加盟代理、加工種養(yang) 、無貨源開網店等創業(ye) 培訓套路繁多。

  這些培訓機構多承諾達不到收益便退款。但實際上,“不退款”“不兌(dui) 現承諾”是學員投訴最多的兩(liang) 種情況。有的培訓機構收取高額學費,不按承諾退費;有的依托授課發展二級代理,學員招不到新客戶,機構便不予返錢;還有的機構將員工包裝成專(zhuan) 家講師,從(cong) 網上下載拚湊視頻當課程售賣。

  機械加工專(zhuan) 業(ye) 的劉彬彬大學畢業(ye) 後,一直沒找到合適的工作。2023年2月,他在網上看到“承包代理、輕鬆創業(ye) 、月入過萬(wan) ”的全自動排線技術培訓。該培訓機構聲稱全程指導、物料支持、免費運送、高價(jia) 回收,學成後月收入達2萬(wan) 元。他便簽了協議,交了2萬(wan) 元學費,花6500元購買(mai) 設備,又先後分3批進了4.3萬(wan) 元的原料。

  然而,1個(ge) 月後,當劉彬彬把第一批成品交付給機構後,對方稱產(chan) 品不合格;次月,又不合格;第三個(ge) 月交貨時,還是不合格。他才發現自己被騙了。

  劉彬彬拿著寫(xie) 有“不賺錢可全額退款”的協議,到當地消費者協會(hui) 投訴後,得到答複,“該機構的經營範圍不包括教育培訓,所簽合同不具備法律效力,隻能通過訴訟要回學費。”

  就學費退還的問題,上海段和段(沈陽)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宇平表示,要根據培訓費的收取是否合法、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否有效、有效協議的條款是否有約定,以及當事人的具體(ti) 情況確定,“對於(yu) 不合法或無效協議的培訓費,當事人可以要求退回,但是合法和有效協議,較難通過訴訟退回。”

  此前,一些地方消費者協會(hui) 曾發布涉及培訓預付的消費風險提醒,稱預付式消費風險大,一些培訓機構因經營不善或資金鏈斷裂倒閉後,致使預付費用難以追討。

  壓實網絡信息平台責任,加強監管

  針對創業(ye) 培訓亂(luan) 象,遼寧社會(hui) 科學院社會(hui) 學研究所所長王磊表示,問題的根源不是培訓,而在於(yu) 不良機構利用網絡信息平台的監管漏洞,抓住勞動者急於(yu) 掌握一技之長的迫切心理,通過虛假宣傳(chuan) 和培訓進行牟利。

  “加大監管力度,提高違法成本。”王磊建議,針對教育培訓類廣告,要細化專(zhuan) 項法規、細則,由網信、公安、市場監管等多部門聯合監督落實信息平台的審查職責,暢通投訴舉(ju) 報渠道。同時,適應產(chan) 業(ye) 發展趨勢,開展專(zhuan) 業(ye) 且高質量的職業(ye) 技能培訓,做好就業(ye) 指導、崗位推薦、公益培訓,紓解勞動者的困惑,幫助他們(men) 結合自身興(xing) 趣、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的培訓項目,增強職場競爭(zheng) 力。

  孟宇平認為(wei) ,治理創業(ye) 培訓騙局,關(guan) 鍵和難點在於(yu) 如何斬斷不法機構利用網絡平台進行引流的鏈條,厘清引流平台的法律責任,壓實平台責任承擔機製。

  孟宇平表示,根據互聯網廣告的相關(guan) 規定,平台經營者作為(wei)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有義(yi) 務對利用其信息服務展示、發布的廣告內(nei) 容進行監測、巡查。

  “對於(yu) 創業(ye) 者來說,越是低門檻、高回報的項目,越要多加警惕。不能被所謂的高收入蒙蔽。需要知道的是,收入是與(yu) 自己的能力成正比的。”王磊表示。(記者 劉旭)

(責編: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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