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條醫保措施支持中醫藥傳承發展
央廣網成都11月29日消息(記者 昌思榮)為(wei)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促進中醫藥傳(chuan) 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guan) 於(yu) 醫保支持中醫藥傳(chuan) 承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進一步促進我省中醫藥創新發展,加快推進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和四川中醫藥強省建設,11月25日,四川省醫療保障局與(yu) 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醫保支持中醫藥傳(chuan) 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該《實施意見》提出了支持中醫藥健康養(yang) 老發展、支持中醫創新技術、促進中藥優(you) 質優(you) 價(jia) 、強化中醫藥在疫情防治中的作用等20條措施。《實施意見》自2022年12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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