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啟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
為(wei) 確保我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順利開展,日前,我省印發《關(guan) 於(yu) 認真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普查對象是在我省境內(nei) 從(cong) 事第二產(chan) 業(ye) 和第三產(chan) 業(ye) 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chan) 業(ye) 活動單位和個(ge) 體(ti) 經營戶。通過摸清全省經濟“家底”,為(wei) 描繪好中國式現代化的江西畫卷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chan) 出調查,全麵調查我省第二產(chan) 業(ye) 和第三產(chan) 業(ye) 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基本情況,掌握國民經濟行業(ye) 間經濟聯係,客觀反映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ti) 係、深化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以及創新驅動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公共服務體(ti) 係建設等方麵的新進展。
《通知》明確,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標準時點為(wei) 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wei) 2023年年度資料。為(wei) 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將成立江西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與(yu) 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jue) 策。《通知》要求,要依法普查,確保普查質量。任何單位和個(ge) 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wei) 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ge) 人資料,嚴(yan) 格限定用於(yu) 普查目的,不作為(wei) 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獎懲的依據。要始終堅守數據質量第一原則,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記者李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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