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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出台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製度

發布時間:2023-01-12 09:30:00來源: 湖北日報

  湖北日報訊(記者楊然)1月10日,武漢市政府發布《關(guan) 於(yu) 印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製度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聚焦減輕困難群眾(zhong) 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製,構建政府主導、多方參與(yu) 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ti) 係,確保困難群眾(zhong) 基本醫療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響基本生活。

  《通知》明確,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對象為(wei) 武漢市認定的困難人員,根據救助對象類別按規定實施分類救助。其中,一類醫療救助對象為(wei) 城鄉(xiang) 特困人員、孤兒(er) ;二類醫療救助對象為(wei) 城鄉(xiang) 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返貧致貧人口;三類醫療救助對象為(wei) 城鄉(xiang) 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納入監測範圍的農(nong) 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含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和突發嚴(yan) 重困難人口);四類醫療救助對象為(wei) 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和區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醫療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支付後,年度政策範圍內(nei) 個(ge) 人自付醫療費用,分類給予住院醫療救助。一類、二類醫療救助對象,不設置起付標準。三類、四類醫療救助對象,起付標準分別為(wei) 3000元、7000元。

  根據《通知》,武漢還將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製,實行因病返貧和因病致貧雙預警。醫保部門將個(ge) 人當年累計自負醫療費用超過武漢市上年度農(nong) 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城鄉(xiang) 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nong) 村易返貧致貧人口、穩定脫貧人口納入因病返貧預警範圍;將個(ge) 人當年累計自負醫療費用超過武漢市上年度農(nong) 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的城鄉(xiang) 居民普通參保人員納入因病致貧預警範圍;每月定期推送給鄉(xiang) 村振興(xing) 和民政部門,對經認定符合救助條件的,及時予以救助。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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