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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陽法院:87%的非機動車交通事故由電動車引發

發布時間:2023-02-09 09:57:00來源: 北京日報

  昨天(8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召開非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審理情況新聞通報會(hui) ,向社會(hui) 發布《非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審判白皮書(shu) (2021 年度—2022 年度)》。過去兩(liang) 年,朝陽法院共受理非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535件。其中,由電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占比達87%,電動車一方承擔全責或主責的案件占比81%。從(cong) 非機動車交通事故發生原因看,主要由交通行為(wei) 失範導致。

  朝陽法院副院長齊曉丹介紹,交通行為(wei) 失範出現在非機動車和行人兩(liang) 方。其中,非機動車逆行、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等情況較為(wei) 突出,騎行人通過人行橫道、過街天橋、地下通道時不下車推行,轉彎未讓直行等情況也時有發生。行人的失範行為(wei) 則主要表現為(wei) ,通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在非機動車道內(nei) 戴耳機、看手機等。

  在朝陽法院通報的典型案例中,張先生騎電動自行車闖紅燈將行人劉女士撞倒,經交管部門認定張先生負全責。劉女士被鑒定為(wei) 足部輕微骨折、軟組織損傷(shang) 。法院判決(jue) 張先生賠償(chang) 劉女士醫療費、交通費等損失共計6萬(wan) 餘(yu) 元。

  在另一起案件中,行人史女士下公交車後未走人行橫道,徑直橫穿馬路,致使正常騎行電動車的張女士躲避不及發生交通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史女士負全責。此次事故造成張女士骨折,經鑒定構成十級傷(shang) 殘。法院判決(jue) 史女士賠償(chang) 張女士醫療費、住院夥(huo) 食補助費、營養(yang) 費、殘疾賠償(chang) 金等損失共計26萬(wan) 餘(yu) 元。

  “上述案例警示包括行人在內(nei) 的所有道路交通參與(yu) 者,要遵守交通規則,審慎通行,避免發生事故,承擔侵權責任。”朝陽法院溫榆河法庭副庭長郝卓在通報案例時說。

  朝陽法院的調研數據還顯示出,隨著互聯網平台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勞動力湧入外賣平台或物流配送行業(ye) 。因時效限製、超時扣費等獎懲機製,騎手、快遞員“以身犯險”超速、逆行、闖紅燈等現象時有發生,因上述行為(wei) 引發的交通事故有增長趨勢。

  過去兩(liang) 年,在朝陽法院以判決(jue) 方式結案的165件非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中,涉及外賣、快遞配送的案件就有41件,占比24.84%。其中,涉及外賣配送平台的案件為(wei) 23件,涉及快遞配送的案件為(wei) 18件。

  “涉及騎手、快遞員的非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存在審理難點,主要表現為(wei) 互聯網平台用工靈活,騎手身份屬性認定難;快遞加盟經營普遍,主體(ti) 查明追加周期長;涉案保險種類多樣,保險責任處理不一等。”朝陽法院溫榆河法庭負責人吳克孟認為(wei) ,鑒於(yu) 非機動車交通行為(wei) 失範是該類交通事故產(chan) 生的直接和主要原因,應從(cong) 宣傳(chuan) 和管理兩(liang) 方麵強化機製舉(ju) 措,提升非機動車駕駛人的守法意識。

  針對涉及互聯網平台用工情況,建議構建騎手用工主體(ti) 報備機製。這樣,行業(ye) 主管部門不僅(jin) 能及時糾正違規分包用工等行為(wei) ,還能在事故發生後及時明確責任主體(ti) ,提升糾紛處置效率。同時,加強示範裁判,明確違規分包企業(ye) 在快遞、配送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案件中的法律責任,督促相關(guan) 市場主體(ti) 依法經營,維護快遞、配送市場經營秩序,促進行業(ye) 健康發展。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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