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印發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
原標題:本市印發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
修訂後的《管理辦法》體(ti) 現五大方麵亮點
近年來,為(wei) 深化科技體(ti) 製改革,深入推進科技領域“放管服”,國家出台了一係列改革文件,在強化資源統籌、優(you) 化科技項目管理方麵提出了新要求。為(wei) 規範和加強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管理,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的創造性和創新活力,市科學委、中關(guan) 村管委會(hui) 近日修訂並印發《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管理辦法》,從(cong) 3月31日起施行。
修訂後的《管理辦法》體(ti) 現五大方麵亮點。
一是優(you) 化了項目(課題)團隊遴選方式
在遴選項目(課題)團隊時,根據具體(ti) 項目(課題)科研範式和創新路徑,項目團隊可通過公開競爭(zheng) 、定向委托、揭榜掛帥、賽馬製等多種方式承擔項目(課題)。同時建立科研人員投入研發工作時間統籌機製,將原有科研人員參與(yu) 項目(課題)數量限製調整為(wei) 投入時間合理性安排。取消負責人承擔項目(課題)數不得超過2項等限項要求,但科研人員每年工作月數合計不應超過12個(ge) 月。
二是完善項目(課題)信息公開
《管理辦法》明確,以公開競爭(zheng) 方式組織的項目(課題),應通過北京市科技計劃綜合管理平台——在線服務係統等渠道進行擬立項公示。最終確定立項的,根據國家科學技術保密相關(guan) 規定,不涉密的項目(課題)將通過在線服務係統等渠道進行最終公示。同時,項目(課題)綜合績效評價(jia) 結論等情況信息除有保密要求外,也應及時向社會(hui) 公示並建立申訴處理機製,主動接受監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三是組織開展綜合績效評價(jia)
《管理辦法》將財務驗收與(yu) 技術驗收合並,開展綜合績效評價(jia) ,重點評價(jia) 科技計劃目標完成、管理、效果、影響等績效,堅持科技創新質量、績效、貢獻為(wei) 核心的評價(jia) 導向。評價(jia) 方式采用同行評議、第三方評估和測試、用戶評價(jia) 等方式,如有需要可現場核查。對於(yu) 承擔單位和負責人近三年來科技信用均良好的,可向市科委、中關(guan) 村管委會(hui) 提出申請並經確認後,自行組建專(zhuan) 家組開展綜合績效評價(jia) ,評價(jia) 結論報市科委、中關(guan) 村管委會(hui) 備案。
四是夯實項目管理服務“責任鏈”
落實“誰花錢,誰負責”原則,明確主管工程師、專(zhuan) 業(ye) 機構等相關(guan) 管理責任、承擔單位主體(ti) 責任和項目(課題)負責人直接責任,並在管理各環節推行承諾製,實現項目管理服務便捷高效、責任明確。同時,延長項目(課題)“服務鏈”,從(cong) 製度上促進主管工程師履職盡責,圍繞項目管理全鏈條主動提供服務。
五是進一步推行“一網通辦”
大力推行科研管理數字化轉型。簡化管理流程,大力推行“一網通辦”,減少各類基礎信息反複填報,提升科研人員的便利性和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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