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考後填報誌願 放棄專項計劃入學資格不得再報
《北京市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23日出爐。今年本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包括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ye) 水平等級性考試,將於(yu) 6月7日至10日進行。考生依然在考後填報誌願,本科首次誌願填報安排在6月27日至7月1日。
今年起專(zhuan) 項計劃報名設門檻
今年統一高考考試科目為(wei) 語文、數學、外語3門,滿分均為(wei) 150分。其中,英語聽說考試滿分50分,其他外語(非英語)聽力考試滿分30分,兩(liang) 次聽說(聽力)考試的最高成績與(yu) 其他部分試題成績一同組成外語科目成績計入高考總分。學考等級考科目為(wei) 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由考生自主選擇3門參加考試,每科目滿分100分。參加本科招生錄取的考生總成績由3門統一高考成績和考生選考的3門學考等級考成績構成,總成績滿分值為(wei) 750分。
高職(專(zhuan) 科)階段采用“統考+合格性學業(ye) 水平考試”招生模式,專(zhuan) 科錄取總成績由3門統一高考成績組成。招生高校根據各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需求,從(cong) 普通高中學業(ye) 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曆史、思想政治、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8門)中選定2門作為(wei) 資格要求,考生相應學業(ye) 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合格方能投檔。專(zhuan) 科錄取時同時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jia) 檔案。
從(cong) 今年招生起,往年被“雙培計劃”“外培計劃”“農(nong) 村專(zhuan) 項計劃”錄取後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相應專(zhuan) 項計劃報考資格。
本科普通批設30個(ge) 平行誌願
本科誌願在高考成績發布後填報,首次誌願填報安排在6月27日至7月1日。本科招生設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2個(ge) 批次。其中,本科提前批分藝術類和普通類,考生隻能選報其中一類,不能兼報。藝術類和普通類均設置A、B兩(liang) 段,並分別按順序依次錄取。本科普通批實行平行誌願,設置30個(ge) 誌願。
高水平藝術團和高水平運動隊兩(liang) 類特殊類型招生單獨設置特殊類型誌願,考生可填報1個(ge) 誌願,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錄取結束之後、本科普通批錄取開始之前進行。取得資格認定的考生,須將資格認定高校填報在該誌願中,方能享受相關(guan) 特殊類型招生政策。
專(zhuan) 科招生設置專(zhuan) 科提前批、專(zhuan) 科普通批2個(ge) 批次,誌願填報時間為(wei) 7月21日至22日。其中,專(zhuan) 科提前批分藝術類和普通類,考生隻能選報其中一類,不能兼報;藝術類分美術類和非美術類。專(zhuan) 科普通批設置20個(ge) 平行誌願,每個(ge) 誌願設置1所院校1個(ge) 誌願專(zhuan) 業(ye) 。
錄取期間,如高校相關(guan) 批次計劃未完成,將根據情況征集考生誌願。本科提前批藝術類A段和普通類B段不設置征集誌願。
兩(liang) 類考生可享20分加分照顧
高招規定明確了照顧對象的錄取辦法。其中,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jun) 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jun) 人,在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jue) 定是否錄取。
三類考生可在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檔案:歸僑(qiao) 、華僑(qiao) 子女、歸僑(qiao) 子女;台灣省籍(含台灣戶籍)考生;自主就業(ye) 的退役士兵。
從(cong) 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該政策僅(jin) 適用於(yu) 本市市屬高等學校招生錄取。
此外,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jun) 人的子女等考生,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you) 先錄取。
同時符合多項高考加分條件的考生,不作累計加分,隻取最高一項分值作為(wei) 考生附加分投檔。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用於(yu) 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zhuan) 業(ye) 、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招生項目。
此外,對高考成績達到要求、身體(ti) 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zhuan) 業(ye) 學習(xi) 、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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