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製菜成“新寵”,“預告”措施要跟上
在餐廳下單還不到10分鍾,工藝複雜的如紅燒肉、花膠雞等餐品就已端上桌,讓不少消費者犯嘀咕:這是不是預製菜?近幾年,以“30分鍾做一桌大餐”為(wei) 招牌的預製菜產(chan) 業(ye) 發展迅猛,成為(wei) 消費者的“新寵”。然而,對於(yu) 在飯店、餐館吃到預製菜,消費者有不同看法。
隨著鎖鮮技術、冷鏈技術的發展,預製菜的菜品種類越來越豐(feng) 富,市場越來越普及。有關(guan) 專(zhuan) 業(ye) 機構調研預測顯示,2022年我國預製菜行業(ye) 規模達4196億(yi) 元,預計到2026年,預製菜市場規模將達10720億(yi) 元。今年,“培育發展預製菜產(chan) 業(ye) ”還被寫(xie) 入中央一號文件,預製菜行業(ye) 迎來發展的東(dong) 風。
目前,預製菜行業(ye) 下遊最大的需求來自餐飲企業(ye) ,占比達80%。小吃快餐店、連鎖店、主打外賣的餐飲店、鄉(xiang) 廚、團餐食堂等,是預製菜應用的主要場景。對於(yu) 餐飲企業(ye) 來說,使用預製菜可以豐(feng) 富供應、提高時效、減少人工等成本。為(wei) 此,連鎖餐飲企業(ye) 普遍熱衷於(yu) 使用預製菜,部分餐廳八成以上的菜品是預製菜。
不過,對於(yu) 消費者來說,在飯店吃預製菜可謂“眾(zhong) 口難調”。有的消費者表示,預製菜可以讓自己享受更快的上菜速度和高效的服務;有的則認為(wei) ,在外麵吃飯不能沒有“鍋氣”,花了錢卻吃預製菜,給人一種“被宰了”的感覺;還有的消費者主張,菜品口味最重要,是不是預製菜無所謂。
俗話說:“蘿卜白菜,各有所愛。”有的消費者能夠接受預製菜,有的消費者比較抵觸,這是正常現象。對於(yu) 餐飲企業(ye) 來說,使用預製菜必須事先告知消費者,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mai) 、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guan) 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麵,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chuan) 。
一般說來,消費者下館子或到餐廳聚餐,通常都是衝(chong) 著大廚的手藝,所以餐飲企業(ye) 如果提供的是預製菜而非現製菜,應當提前告知消費者,由消費者自己決(jue) 定是否繼續就餐。反之,倘若企業(ye) 有意遮遮掩掩,故意給消費者製造大廚現做、食材新鮮的誤解,屬於(yu) 沒有履行告知義(yi) 務,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在現實生活中,使用預製菜不預告的現象時有發生。前不久,浙江杭州一對新人在市區一家知名酒店定了一場價(jia) 格不菲的婚宴。事後卻被親(qin) 朋告知,每桌5988元的喜宴性價(jia) 比不高,16道菜有7成是預製菜,“1196元就能配齊菜單上相同的菜品”。餐飲企業(ye) 不主動告知使用預製菜,或許是擔心一些消費者不能接受,再加上為(wei) 自身的利潤空間考慮。殊不知,這種行為(wei) 無異於(yu) “飲鴆止渴”。消費者一旦發現真相,就會(hui) 對於(yu) 商家的信譽產(chan) 生質疑,進而選擇用腳投票,將商家拉入黑名單。
無論從(cong) 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還是規範餐飲行業(ye) 健康發展的考量,預製菜要想普及推廣,“預告”必須跟上。有關(guan) 部門和行業(ye) 協會(hui) 應引導廣大餐飲企業(ye) ,主動履行告知義(yi) 務,把預製菜的品牌、保質期等真實情況告知消費者,讓消費者自主選擇。隻要把事情擺在明麵上,不給消費者製造被欺騙的感覺,相信不少消費者還是能夠理解企業(ye) 的做法,進而願意主動了解新事物,嚐試和接受預製菜。(張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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