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6歲前別用視屏類電子產品
央廣網北京7月25日消息 “小眼鏡”紮堆已經成為(wei) 影響兒(er) 童健康和全麵發展的突出問題。為(wei) 綜合防控兒(er) 童青少年近視,國家衛健委印發《防控兒(er) 童青少年近視核心知識十條》。其中,對兒(er) 童使用電子視屏時間進行了詳細規定。
該文指出,長時間近距離使用電子視屏類產(chan) 品,易消耗兒(er) 童遠視儲(chu) 備量,是兒(er) 童青少年近視早發、高發的重要原因。並給出了分齡管控視屏時間。
0~3歲嬰幼兒(er) :不使用手機、平板、電腦等視屏類電子產(chan) 品;
3~6歲幼兒(er) :盡量避免其接觸和使用手機、平板、電腦等視屏類電子產(chan) 品;
中小學生:非學習(xi) 目的使用電子屏幕單次時長不宜超過15分鍾,每天累計時長不宜超過1小時。使用電子屏幕學習(xi) 時,屏幕中心位置應在眼睛視線下方10厘米左右,距離為(wei) 電子屏幕對角線長度的4-6倍,觀看30-40分鍾後,應休息遠眺放鬆10分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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