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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加強電競酒店管理中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發布時間:2023-08-11 09:00: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8月10日消息 近日,文化和旅遊部、公安部發布《文化和旅遊部公安部關(guan) 於(yu) 加強電競酒店管理中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強調要加強底線管理,嚴(yan) 禁電競酒店違規接待未成年人。

  明確業(ye) 態屬性。《通知》所稱的電競酒店是指通過設置電競房向消費者提供電子競技娛樂(le) 服務的新型住宿業(ye) 態,包括所有客房均為(wei) 電競房的專(zhuan) 業(ye) 電競酒店和利用部分客房開設電競房區域的非專(zhuan) 業(ye) 電競酒店。電競酒店每間電競房的床位數不得超過6張,計算機數量和入住人員不得超過床位數。

  嚴(yan) 禁電競酒店違規接待未成年人。專(zhuan) 業(ye) 電競酒店和非專(zhuan) 業(ye) 電競酒店的電競房區域,屬於(yu) 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電競酒店經營者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guan) 法律法規,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專(zhuan) 業(ye) 電競酒店和非專(zhuan) 業(ye) 電競酒店的電競房區域。

  設置禁入標誌。專(zhuan) 業(ye) 電競酒店經營者應當在酒店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誌;非專(zhuan) 業(ye) 電競酒店經營者應當在相近樓層集中設置電競房並劃定電競房區域,在電競房區域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誌。電競酒店經營者應當在前台顯著位置和客房管理係統明示電競房區域分布圖。鼓勵非專(zhuan) 業(ye) 電競酒店經營者對電競房區域進行物理隔離、電梯控製,防止未成年人擅自進入。

  履行告知義(yi) 務。電競酒店經營者應當在消費者預定、入住等環節明確告知其電競房區域不接待未成年人;通過電子商務平台等開展客房預定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示消費者電競房區域不接待未成年人。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核驗電競酒店提示信息。

  落實“五必須”規定。電競酒店非電競房區域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時,經營者應當嚴(yan) 格落實“五必須”規定:必須查驗入住未成年人身份並如實登記;必須詢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係方式並記錄備案;必須詢問同住人員身份關(guan) 係等情況並記錄備案;必須加強安全巡查和訪客管理,預防對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guan) 報告可疑情況,並及時聯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並同時采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

  實施網絡安全技術措施。電競酒店經營者應當依法製定信息網絡安全管理製度和應急處置預案,實施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電競酒店經營者應當設置禁止未成年人登錄計算機、消費時長提示等功能,並通過網絡技術措施服務提供者向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提供電競房分布、設置禁止未成年人登錄功能以及阻斷登錄情況等可查詢信息。

  實施圖像采集技術措施。電競酒店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guan) 規定,在大廳、前台、通道、電競房區域主要出入口等公共區域內(nei) 的合理位置安裝圖像采集設備並設置采集區域提示標識,加強檢查值守,發現有未成年人違規進入電競房區域的,要及時勸阻並聯係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圖像采集信息應當依法留存,不得不當披露、傳(chuan) 播,並在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等部門檢查電競房時提供查詢。

  建立日常巡查製度。電競酒店經營者應當建立日常巡查製度,發現有未成年人違規進入、未實名登記擅自進入等違法行為(wei) 的,應當立即製止並分別向所在地縣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公安機關(guan) 報告。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公安機關(guan) 等有關(guan) 部門有權依法對轄區內(nei) 電競酒店的電競房實施監督檢查,電競酒店經營者應當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建立協同監管機製。地方各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公安機關(guan) 應當會(hui) 同相關(guan) 部門,建立電競酒店未成年人保護協同監管機製,加強信息通報、線索移送、執法聯動等工作,引導督促經營者嚴(yan) 格落實實名登記、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誌、禁止違規接待未成年人等要求,依法查處違規經營行為(wei) 。公安機關(guan) 在工作中發現電競酒店經營者違規接待未成年人的,及時通報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依法查處;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在工作中發現電競酒店經營者未落實實名登記及“五必須”規定的,及時通報公安機關(guan) 依法查處。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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