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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統戰部原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原局長崔茂虎被“雙開”

發布時間:2023-08-31 09:26: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8月30日消息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央統戰部原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原局長崔茂虎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崔茂虎喪(sang) 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缺失,落實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不堅決(jue) ,違規占用耕地搞政績工程,履行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主體(ti) 責任不力,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沉迷奢靡享樂(le) ,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等活動安排;不按規定報告個(ge) 人有關(guan) 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縱容、默許親(qin) 屬和其他特定關(guan) 係人利用其職務影響協調承攬業(ye) 務獲利,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幹預和插手司法活動;毫無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便利為(wei) 他人在工程承攬、幹部任用等方麵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崔茂虎嚴(yan) 重違反黨(dang) 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yan) 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dang) 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yan) 重,影響惡劣,應予嚴(yan) 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guan) 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hui) 會(hui) 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jue) 定給予崔茂虎開除黨(dang) 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dang) 的二十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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