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東麗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鄭立被“雙開”
央廣網北京9月5日消息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共天津市委批準,天津市紀委監委對東(dong) 麗(li) 區政協原黨(dang) 組成員、副主席鄭立嚴(yan) 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鄭立喪(sang) 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和職務影響為(wei) 他人在房租收取、工程承攬等方麵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鄭立嚴(yan) 重違反黨(dang) 的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yan) 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dang) 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yan) 重,影響惡劣,應予嚴(yan) 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guan) 規定,經天津市紀委常委會(hui) 會(hui) 議研究並報中共天津市委批準,決(jue) 定給予鄭立開除黨(dang) 籍處分;由天津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guan) 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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