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取消二環線以內“限售限購”,12月31日前購房可享優惠政策
央廣網北京9月20日消息 據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網站消息,9月19日,武漢市房管局發布《關(guan) 於(yu) 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chan) 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顯示,自2023年9月19日起,武漢市取消二環線以內(nei) 住房限購政策,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
(圖源: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網站截圖,央廣網發)
《通知》提出取消住房限購、優(you) 化家庭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支持居民換購住房等十條措施。具體(ti) 如下:
一、取消住房限購。2023年9月19日起,取消武漢市二環線以內(nei) 住房限購政策, 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
二、優(you) 化家庭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對生育多子女家庭在購房貸款時,購買(mai) 的第二套住房認定為(wei) 首套住房,購買(mai) 的第三套住房認定為(wei) 第二套住房。對已有兩(liang) 套住房的家庭,在掛牌出售或出租一套的前提下新購一套住房的,購房貸款時認定為(wei) 第二套住房。
三、支持居民換購住房。2023年9月19日起至12月31日前,對出售原有住房並在半年內(nei) 購買(mai) 新建商品住房和購買(mai) 新建商品住房後至房屋交付前出售原有住房的納稅人,由購買(mai) 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區財政部門對其出售原有住房已繳納的增值稅按計稅價(jia) 格的1%給予補助。
四、給予購房優(you) 惠支持。2023年12月31日前,對購買(mai) 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1萬(wan) 元家電家具數字消費券或購房消費券。持續開展線上線下房交會(hui) ,對房交會(hui) 期間購買(mai) 首套住房的,按契稅應繳額度給予補助優(you) 惠,購買(mai) 第二套住房的,按契稅應繳額度的50%給予補助優(you) 惠。
五、階段性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2023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武漢市購買(mai) 普通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可按職工家庭當前可貸款額度上浮20%,同時不超出武漢市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即家庭首套房貸款最高可貸額度90萬(wan) 元,家庭二套房貸款最高可貸額度70萬(wan) 元)。貸款額度上浮政策與(yu) 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上浮政策不疊加使用。
六、盤活企業(ye) 資產(chan) 。對土地出讓合同中約定由房地產(chan) 開發企業(ye) 自持的商辦類房屋,在不改變房屋規劃用途和不影響原土地出讓合同履行的情況下,經轄區政府批準同意,允許以新建商品房形式整體(ti) 轉讓。整體(ti) 轉讓後,原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相關(guan) 權利和義(yi) 務由新的受讓方承擔。
七、加強精準供地,鼓勵居住戶型設計創新。結合各區新房庫存情況,實施土地精準投放,加快中心城區地段好、配套齊全的住宅淨地供應,加快項目審批、開工建設、上市銷售。支持企業(ye) 轉型發展,優(you) 化住宅陽台進深、麵積比例控製要求等技術規範,推進新型住宅設計創新。
八、加快盤活存量用地。對已出讓尚未建設且沒有法律糾紛的存量國有建設用地,由轄區政府組織開展土地收回和規劃優(you) 化可行性研究,報市政府同意並按程序完善相關(guan) 工作後,可重新實施土地供應。存量用地收回應符合相關(guan) 規定,且規劃優(you) 化後,可以滿足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配套設施承載力、不影響重點功能區核心功能實施。
九、積極助企紓困。因疫情影響,對2023年4月8日前未按土地出讓合同或儲(chu) 備土地開發補償(chang) 協議約定繳付土地價(jia) 款的項目,按照省、市相關(guan) 助企紓困文件要求執行,可延期繳納。
十、建立房地產(chan) 開發企業(ye) “白名單”管理。在武漢市注冊(ce) 且經營狀況良好,近三年未發生債(zhai) 務違約行為(wei) 、集團及所屬企業(ye) 在武漢市未發生過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未因自身經營原因引起群體(ti) 性信訪、無被法院列為(wei) “失信”“限高”記錄的房地產(chan) 開發企業(ye) ,可以納入“白名單”管理。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對納入“白名單”的房地產(chan) 開發企業(ye) 可申請提前辦理預售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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