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門發文:對城市公共交通價格開展評估並及時優化調整
央廣網北京10月10日消息(記者王晶)10月9日,交通運輸部等九部門和單位印發《關(guan) 於(yu) 推進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各地要合理界定城市公共交通價(jia) 格補償(chang) 和財政補償(chang) 範圍,綜合考慮城市公共交通運營成本、公眾(zhong) 承受能力、財政補貼等因素,製定城市公共交通價(jia) 格並建立動態調整機製。對城市公共交通現有價(jia) 格水平開展評估並及時優(you) 化調整。對城市公共交通價(jia) 格動態調整機製進行聽證的,要依法依規履行相關(guan) 程序。對定製公交等線路實行政府指導價(jia) 或市場調節價(jia) 。對遠郊等長距離城市公共汽電車運營線路,可探索采用按裏程計價(jia)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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