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和社區醫養結合服務指南(試行)》發布
央廣網北京11月10日消息(記者雷妍)記者從(cong) 國家衛健委獲悉,為(wei) 進一步規範居家和社區醫養(yang) 結合服務內(nei) 容,提高服務質量,國家衛生健康委會(hui) 同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研究製定了《居家和社區醫養(yang) 結合服務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
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指南》參考相關(guan) 部門標準規範,遵循全麵性、準確性、時效性和實用性的原則,對醫療衛生機構在居家和社區環境下所提供的醫養(yang) 結合服務的基本要求、服務內(nei) 容與(yu) 要求、服務流程與(yu) 要求等方麵作出了明確規範。
《指南》明確,居家和社區醫養(yang) 結合服務是指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通過多種方式為(wei) 居家養(yang) 老和社區養(yang) 老的老年人提供所需的醫療衛生服務,適用於(yu) 提供居家和社區醫養(yang) 結合服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相關(guan) 機構提供的醫療衛生服務應適用現行醫療衛生服務的規範、標準和管理規定。
針對機構資質、設施設備和服務人員資質兩(liang) 方麵內(nei) 容,《指南》明確規定,提供居家和社區醫養(yang) 結合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應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ye) 許可,或在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備案,醫務人員應當具有相關(guan) 部門頒發的執業(ye) 資格證書(shu) 或相應的專(zhuan) 業(ye) 技術職稱等。
據悉,居家和社區醫養(yang) 結合服務內(nei) 容共分為(wei) 8項,分別為(wei) 健康教育、健康管理服務、醫療巡診服務、家庭病床服務、居家醫療服務、中醫藥服務、心理精神支持服務、轉診服務。《指南》給出了提供服務的“推薦性流程”:提出申請、開展評估、知情同意、提供服務、做好記錄、總結提升等6個(ge) 環節,並提出應尊重老年人的權利,維護老年人的尊嚴(yan) ,保護老年人的隱私等9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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