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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增加城鎮居住用地特別是各類保障房用地規模

發布時間:2023-11-22 08:43: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11月21日消息(記者門庭婷)11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修訂後的《關(guan) 於(yu) 本市全麵推進土地資源高質量利用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

  在覆蓋全域土地資源,提升城市綜合承載力方麵,《意見》提出,統籌生態、農(nong) 業(ye) 、城鎮三大空間。守牢2035年180萬(wan) 畝(mu) 耕地保有量、150萬(wan) 畝(mu) 永久基本農(nong) 田保護任務底線。到2035年,規劃建設用地總規模控製在3200平方公裏以內(nei) 。統籌陸海空間資源,加強自然岸線保護,優(you) 化岸線功能布局,生活、生態岸線比例不低於(yu) 60%,強化灘塗資源保護與(yu) 利用。

  同時,優(you) 化城鄉(xiang) 建設用地結構。加強公共服務設施供給,合理確定城鎮居住用地規模,統籌總量、結構、布局,增加城鎮居住用地特別是各類保障房用地規模,推進城鎮開發邊界內(nei) 存量工業(ye) 用地“二次開發”和開發邊界外低效建設用地減量,保障必要的產(chan) 業(ye) 發展空間。堅持農(nong) 村低效建設用地“拆並與(yu) 優(you) 化並重”的方針,鼓勵利用存量集體(ti) 建設用地實施鄉(xiang) 村振興(xing) 戰略。

  《意見》顯示,突出“以減定增”,確保建設用地流量。穩步推進土地儲(chu) 備。統籌考慮規劃實施時序和土地儲(chu) 備資金情況,合理安排土地儲(chu) 備規模,優(you) 化土地儲(chu) 備結構,控製土地儲(chu) 備成本,優(you) 先儲(chu) 備存量低效建設用地,探索戰略預留區土地儲(chu) 備機製。合理調節儲(chu) 備土地庫容,加快推動土地前期開發,有序組織供應。探索建立土地整備機製,根據區域發展和城市更新需要,統籌實施土地儲(chu) 備與(yu) 土地整理。

  在創新存量土地再開發模式,推動城市更新可持續發展方麵,《意見》顯示,完善城市更新實施機製。堅持規劃引領,在空間布局上進行整體(ti) 統籌、係統謀劃,強調保障民生,分類施策,加快推進“兩(liang) 舊一村”改造。全麵開放、多方引入社會(hui) 資本,通過創新資源配置方式和政策供給,采用評估、作價(jia) 、出資、入股、注記等方式,貫通資源、資信、資產(chan) 、資金,提高各方參與(yu) 城市更新積極性。允許不適宜單獨開發的儲(chu) 備土地,結合其周邊的城市更新項目以協議出讓方式,供給實施主體(ti) 一並實施。建立健全責任規劃師、責任建築師、責任評估師聯創機製,提升城市更新項目品質並確保可落地實施。

  同時,全麵推進“15分鍾社區生活圈”建設。依托“15分鍾社區生活圈”基本單元,加快推進一站式服務中心和靈活散點布局、小體(ti) 量、多功能服務設施或場所的規劃建設,不斷完善各類設施空間布局,提升社區居住、商業(ye) 、就業(ye) 、生態環境、文化、體(ti) 育、教育、養(yang) 老、醫療等各類設施和公共空間的服務便利性。

  此外,在堅持質量績效導向,提高土地資源經濟密度方麵,《意見》顯示,優(you) 化完善多元化的住房結構,合理配置住房套型結構,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優(you) 化商辦用地供應結構,鼓勵開發企業(ye) 持有商業(ye) 、辦公物業(ye) 持續運營,提高商業(ye) 、辦公用地供應的有效性和精準度。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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