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安依法行政處罰編造地震謠言網民3人
12月18日,積石山6.2級地震發生後,青海警方嚴(yan) 厲打擊與(yu) 地震有關(guan) 的謠言信息,對嚴(yan) 重擾亂(luan) 公共秩序、造成惡劣社會(hui) 影響的行為(wei) 依法處置。
截至目前,青海公安網安部門共發現相關(guan) 網絡謠言線索40餘(yu) 條,依法行政處罰3人,批評教育16人,並公布了3起編造發布地震網絡謠言典型案例。
一、12月19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茫崖市一網民萬(wan) 某在短視頻平台上編造“將發生7級大地震”等不實信息。
茫崖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依法對萬(wan) 某散布謠言擾亂(luan) 公共秩序的行為(wei) 予以行政處罰。
二、12月19日,青海省海東(dong) 市循化撒拉族自治縣一網民周某某在微信群中編造“循化縣地震中遇難40多人”等不實信息。
循化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依法對周某某散布謠言擾亂(luan) 公共秩序的行為(wei) 予以行政處罰。
三、12月19日,青海省海東(dong) 市互助土族自治縣一網民康某在微信群中編造“青海死亡86人”等不實信息。
互助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依法對康某散布謠言擾亂(luan) 公共秩序的行為(wei) 予以行政處罰。
網警提醒:廣大網民要自覺遵守相關(guan) 法律法規,對未經證實的網絡信息加強辨別,不造謠、不信謠、不傳(chuan) 謠,用實際行動共同維護清朗網絡空間。
(總台記者 馬誌原 馬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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