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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印發《關於防範遏製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硬措施》

發布時間:2024-01-18 14:20:00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記者從(cong) 應急管理部獲悉,國務院安全生產(chan) 委員會(hui) 日前印發《關(guan) 於(yu) 防範遏製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chan) 安全事故的硬措施》,針對當前礦山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具體(ti) 措施。

  《措施》要求,礦山企業(ye) 主要負責人(含實際控製人)必須依法到現場嚴(yan) 格履行安全生產(chan) 第一責任人責任,嚴(yan) 格執行全員安全生產(chan) 崗位責任製;對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安全生產(chan) 投入不足、冒險組織作業(ye) 等造成事故或者瞞報謊報事故的,依法從(cong) 嚴(yan) 從(cong) 重處理處罰,按照“誰投資、誰受益、誰負責”嚴(yan) 肅追究主要負責人法律責任。

  礦山企業(ye) 必須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製度和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製,常態化開展“三違”行為(wei) 自查自糾,嚴(yan) 格動火作業(ye) 、爆破施工、煤倉(cang) 清理、運輸提升、密閉啟封等關(guan) 鍵環節風險管控,加強地麵吊籃等設備、“三堂一舍”等設施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嚴(yan) 厲打擊礦山各類非法違法生產(chan) 建設行為(wei) ,對頂風作案、屢禁不止的企業(ye) ,依法依規從(cong) 嚴(yan) 懲處並公開曝光。對礦山安全問題久拖不決(jue) 或者對整改函、建議函不落實不反饋的地方政府,嚴(yan) 肅約談政府主要負責同誌並通報上一級黨(dang) 委和政府。

  (總台央視記者 王晨)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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