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檢察機關依法對孫述濤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記者今天(20日)從(cong) 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山東(dong) 省政協原黨(dang) 組成員、副主席孫述濤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hui) 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guan) 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孫述濤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孫述濤,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guan) 起訴指控:被告人孫述濤利用擔任山東(dong) 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威海市委副書(shu) 記、市長、市委書(shu) 記,濟南市委副書(shu) 記、市長,山東(dong) 省政協黨(dang) 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wei) 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wei) ,為(wei) 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總台央視記者 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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