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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租房 租金年漲幅不高於5%!

發布時間:2024-02-23 15:40:00來源: 證券時報網

  原標題:北京對保租房租金管理征求意見:租金年度漲幅不高於(yu) 5%

  證券時報記者 張達

  北京市住建委今日發布了《關(guan) 於(yu) 規範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以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為(wei) 基礎,結合北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以下簡稱“保租房”)發展的實際,堅持市場化方向,簡化管理程序,提出保租房租金確定、租金備案、租金調整等具體(ti) 要求。

  對於(yu) 租金確定,《通知》提出,保租房項目租金由持有運營單位確定,且應當低於(yu) 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市場租金水平由持有運營單位委托專(zhuan) 業(ye) 房地產(chan) 估價(jia) 機構評估確定,可分別評估確定同類型同品質市場租金水平,分為(wei) 成套住宅、公寓、宿舍三類。

  對於(yu) 備案程序,《通知》提出,保租房租金備案全程網上辦理,持有運營單位在管理係統中提交相關(guan) 依據材料,平台自動即時備案,提高工作效率。

  對於(yu) 租金漲幅,《通知》明確,北京市保租房采取市場化運營,租金可隨市場變化調整,持有運營單位動態調整備案租金時,項目租金仍應低於(yu) 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標準,同時,租金年度漲幅應低於(yu) 周邊租金漲幅,且不高於(yu) 5%。租金調整後,應按要求重新提交備案。

  《通知》還提出,對持有運營單位不按本通知規定進行租金備案、不如實申報項目租金、未明碼標價(jia) 、高於(yu) 項目備案租金運營的,應采取約談告誡、責令限期改正等措施處理。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已享有的相關(guan) 優(you) 惠政策,並按規定納入全市住房租賃信用管理進行失信懲戒。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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