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強國有我】提升國家創新體係整體效能
作者:眭紀剛 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谘詢研究院研究員、博導,創新發展政策研究所副所長,中國科學院大學公共政策與(yu) 管理學院崗位教授
科技創新是提高社會(hui) 生產(chan) 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自工業(ye) 革命開始,與(yu) 傳(chuan) 統發展方式主要依靠人力和土地等要素投入相比,科技創新活動成為(wei) 現代經濟發展的主要驅動力,也成為(wei) 大國競爭(zheng) 的關(guan) 鍵。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科技創新已經擺在我國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經過多年發展,我國創新主體(ti) 結構的建設任務已經基本完成。隨著國內(nei) 外發展環境的變化,我國創新體(ti) 係建設需要從(cong) 點的突破轉化為(wei) 係統的整體(ti) 推進,特別是提升國家創新體(ti) 係的整體(ti) 效能。
提升國家創新體(ti) 係整體(ti) 效能是複雜的係統工程,涉及多元主體(ti) 協同、各類要素整合、各種能力集成,以及多重機製聯動。其中,科技、教育、經濟、社會(hui) 等子係統的相互作用尤為(wei) 重要。創新活動要站在經濟社會(hui) 發展全局的高度,加強科技創新的宏觀部署,才能有效提升國家創新體(ti) 係整體(ti) 效能。
第一,形成支持全麵創新的基礎製度。首先,創新體(ti) 係的基本要求是建立有利於(yu) 創新主體(ti) 發揮作用的製度框架,包括各類創新組織製度、反壟斷法、知識產(chan) 權保護,營造公平競爭(zheng) 的創新環境,特別要重視製度對促進創新的基礎性作用。其次,促進創新的各類製度和政策之間要形成合力,加強創新政策與(yu) 教育政策、人才政策、產(chan) 業(ye) 政策、貿易政策、金融政策的緊密結合,從(cong) 製度和政策層麵消除創新壁壘。最後,在事關(guan) 全局和長遠利益的戰略領域完善關(guan) 鍵核心技術攻關(guan) 的新型舉(ju) 國體(ti) 製,科學統籌、集中力量、優(you) 化機製、協同攻關(guan) ,建立提升我國綜合競爭(zheng) 力、保障實現國家安全的創新製度安排。
第二,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在涉及國家安全和產(chan) 業(ye) 發展的戰略領域,加快建設一批新的國家實驗室,提升我國戰略安全領域自主創新能力。推動建設世界一流的科研院所、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創新型領軍(jun) 企業(ye) ,超前布局前瞻性基礎研究和前沿引領技術研究開發任務。加快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群建設,優(you) 先發展對突破關(guan) 鍵領域“卡脖子”技術和經濟社會(hui) 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多學科共用平台型設施。係統整合國家研究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平台。統籌推進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發揮科創中心對周邊地區的創新輻射作用。
第三,促進各類創新主體(ti) 加強合作。各類創新主體(ti) 在定位明確的基礎上加強合作:充分發揮企業(ye) 的技術創新主體(ti) 作用,支持企業(ye) 建立研發機構和產(chan) 業(ye) 技術聯盟,切實提升企業(ye) 創新能力;充分發揮國立科研機構在國家戰略性科技領域的骨幹作用,為(wei) 保障國家安全、提升國家競爭(zheng) 力提供科學基礎和技術支撐;大力支持研究型大學開展基礎前沿探索,提升原始創新和人才培養(yang) 能力。構建行業(ye) 領軍(jun) 創新型企業(ye) 主導,大學、科研院所有效參與(yu) 的創新聯合體(ti) ,係統布局產(chan) 業(ye) 鏈創新鏈。建立融合創新機製和高效合作機製,促進技術、人才、資金等創新要素在不同主體(ti) 之間的合理流動和優(you) 化配置,促進各類創新主體(ti) 的交流和知識流動。
第四,完善科技創新的生態環境。在勞動力市場、知識技術、資本流動、產(chan) 權保護、市場競爭(zheng) 等多個(ge) 領域建立合理的市場環境,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jia) 格、創新資源配置的導向作用。充分發揮國內(nei) 超大規模市場優(you) 勢,創造有利於(yu) 新技術快速大規模應用和迭代升級的場景,加速重大創新的市場選擇。改善企業(ye) 融資條件,完善風險投資機製,解決(jue) 中小型企業(ye) 融資難問題。構建開放合作的創新體(ti) 係,加強與(yu) 世界各國的創新交流,支持高校院所、企業(ye) 與(yu) 國際同行進行合作創新,構建全球創新網絡,積極參與(yu) 全球創新治理。
第五,建設高效協同的創新治理體(ti) 係。建立國家科技宏觀決(jue) 策機製,在科技決(jue) 策中充分發揮中央科技委員會(hui) 、國家科技谘詢委員會(hui) 、各類智庫和社會(hui) 各界的積極作用。深化行政體(ti) 製改革,轉變政府科技管理職能,從(cong) 直接管理具體(ti) 項目轉為(wei) 主要負責科技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布局、評估和監督,探索建立符合創新規律的政府管理製度。探索建立政府引導,多元主體(ti) 共同參與(yu) ,國家與(yu) 企業(ye) 、社會(hui) 力量各司其職、密切合作的創新治理模式。鼓勵多種技術方案之間的競爭(zheng) ,開辟新領域新賽道,創造新動能新優(you) 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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