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2024年強基計劃來了!招生簡章正式發布
北京大學2024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正式發布
數學類、物理學類、化學類、力學類
生物科學類、曆史學類、考古學、哲學類
中國語言文學類(古文字學方向)、基礎醫學
10個(ge) 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4月11日至4月30日網上報名
4月11日至4月24日破格資格申請
6月28日至7月4日考核測試
北京大學2024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wei) 全麵貫徹黨(dang) 的教育方針,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精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yang) ,經批準,北京大學2024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強基計劃),以“為(wei) 國選才育才”為(wei) 宗旨,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jia) 模式,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zhuan) 門培養(yang) ,為(wei) 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01 機構與(yu) 原則
為(wei) 加強組織領導,我校成立強基計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ti) 工作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我校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yan) 格程序,擇優(you) 錄取,寧缺毋濫。
02 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符合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有誌於(yu)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you) 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均可報名。
03 招生專(zhuan) 業(ye) 及招生計劃
1. 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I 組
數學類、物理學類、化學類、力學類
生物科學類、曆史學類、考古學
哲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古文字學方向)
II 組
曆史學類、考古學、哲學類
中國語言文學類(古文字學方向)
醫學組
基礎醫學(八年製)
2. 招生計劃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公布信息為(wei) 準。
3. 考生僅(jin) 可選擇一個(ge) 專(zhuan) 業(ye) 組進行報考,各專(zhuan) 業(ye) 組單列計劃,單獨排隊入圍及錄取。醫學組在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代碼下錄取。
4.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須符合報考專(zhuan) 業(ye) 的選考科目要求(見附件)。
5.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理工類考生限報考Ⅰ組或醫學組,文史類考生僅(jin) 限報考Ⅱ組。
6. Ⅰ組中曆史學類、考古學、哲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古文字學方向)專(zhuan) 業(ye) 隻錄取有誌願考生。
04 報名方式與(yu) 選拔程序
一 報名時間和辦法
4月11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錄北京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及北京大學強基計劃綜合素質材料提交平台(網址:https://www.ccuut.edu.cn/xxcj),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4月11日至4月24日,獲得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jue) 賽二等獎(含)以上成績的考生可登錄北京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及北京大學強基計劃綜合素質材料提交平台(網址:https://www.ccuut.edu.cn/xxcj),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並提交破格資格申請。
二 考生參加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三 入圍考核辦法
6月26日左右,在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劃定分數線為(wei) 準)上,依據報考強基計劃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加分,下同)從(cong) 高到低的順序,按分省分專(zhuan) 業(ye) 組強基計劃招生計劃數的6倍確定各省份入圍考核的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同入圍),並公布入圍標準。
對於(yu) 獲得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jue) 賽二等獎(含)以上成績且按破格申請報考強基計劃的考生,我校將對其學科特長及綜合表現進行審核。4月26日,考生可登錄北京大學強基計劃綜合素質材料提交平台(網址:https://www.ccuut.edu.cn/xxcj)查詢破格資格審核結果。審核“優(you) 秀”或“通過”者可獲得破格入圍資格;審核“不通過”者仍按照高考成績確定入圍資格,或可登錄北京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選擇取消我校強基計劃報名。
所有入圍考生高考成績應達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合並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劃定分數線為(wei) 準)。
四 考核測試
我校將於(yu) 6月28日至7月4日對入圍考生進行考核測試,具體(ti) 安排以網上報名係統內(nei) 通知為(wei) 準。
01 學科基礎素質測試
通過筆試著重考察學生學科基礎能力,筆試科目:語文、數學。
02 綜合素質考核
我校將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全麵、深入的考核和評價(jia) ,並通過麵試對考生綜合素質材料進行核實。
03 體(ti) 育測試
我校將對入圍考生組織體(ti) 育測試(具體(ti) 以入圍後的測試通知為(wei) 準),體(ti) 育測試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無故不參加者不予錄取。
04 破格入圍
對於(yu) 破格入圍考生,我校將單獨進行考核(具體(ti) 以測試通知為(wei) 準)。
五 錄取辦法
01 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強基計劃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其中,高考成績(折算成百分製)占綜合成績的85%;我校組織的考核測試成績(即學科基礎素質測試+綜合素質考核)占綜合成績的15%。
02 確定錄取名單
根據強基計劃各省份各專(zhuan) 業(ye) 組招生計劃數,各專(zhuan) 業(ye) 組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you) 確定預錄取名單。根據預錄取考生綜合成績、專(zhuan) 業(ye) 誌願,按平行誌願規則進行專(zhuan) 業(ye) 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按以下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進行錄取:高考成績、校測總分、學科基礎素質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考核。
破格入圍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對應專(zhuan) 業(ye) 組強基計劃非破格入圍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時,我校將予以錄取(不占所在省份公布的強基計劃招生計劃),並根據其競賽成績、綜合成績、專(zhuan) 業(ye) 誌願等進行專(zhuan) 業(ye) 錄取。
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經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yu) 7月5日左右公布錄取結果並公布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後續各批次誌願錄取。
05 培養(yang) 方案
為(wei) 深入貫徹黨(dang) 和國家關(guan) 於(yu) 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重大戰略部署,落實教育部關(guan) 於(yu) 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同時基於(yu) 長期以來基礎學科人才培養(yang) 的深厚積澱和豐(feng) 富經驗,北京大學將實施“深化基礎學科人才培養(yang) 計劃”,開展“博雅學堂”試點工作,統籌推進強基計劃入選學生的全過程培養(yang) 。
1 實施靈活、個(ge) 性的培養(yang) 方案。
院係將結合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目標,凝練核心課程體(ti) 係,為(wei) 強基計劃入選學生製定基礎兼顧個(ge) 性的教學計劃和培養(yang) 方案,一方麵加強專(zhuan) 業(ye) 基礎的培養(yang) ,另一方麵也給予學生更大的自主選課空間和發展支持,搭建與(yu) 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戰略平台,製訂特殊政策鼓勵學生跨學科、跨專(zhuan) 業(ye) 、跨階段選修和跨學校選修,提高學生的學科交融能力。
2 采取多元化授課方式,打造多層次授課平台。
通過大班授課、小班研討的教學方式,促進教學方式的轉變。充分運用翻轉課堂、自主研討課、小班課、研究性教學、實踐教學等新的教學形式和方法,加強師生互動,開闊學生視野,擴大知識麵,引領學生了解學術前沿問題,培養(yang) 學生自主學習(xi) 、終身學習(xi) 的能力。
3 全麵落實導師製。
安排院士、講席教授、傑青等頂尖學者擔任導師、班主任,為(wei) 學生授課,實施“1+X”導師製,為(wei) 每名學生配備一名專(zhuan) 業(ye) 導師和多名跨學科導師,在課程學習(xi) 、科學研究、職業(ye) 生涯規劃、思想政治教育、素質教育和心理健康等方麵提供引領、指導和幫助,形成全人培養(yang) 、全麵成才模式。
4 鼓勵學生參與(yu) 科研,加強創新和實踐能力培養(yang) 。
依托科研優(you) 勢培養(yang) 高素質的研究型人才,為(wei) 有誌於(yu) 投身科研的優(you) 秀學生提供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和交流機會(hui) ,鼓勵教師把本領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發展方向融入到本科生教學中,鼓勵學生積極申請本科生科研課題,接受完整的科研訓練,在強化本學科基礎的同時提供交叉學科領域學習(xi) 和研究的平台,進一步培養(yang) 學生的學術能力和創新意識。
5 開展多渠道國際交流。
鼓勵、支持學生參加學術會(hui) 議、長期或短期國際交流項目、國際專(zhuan) 業(ye) 類競賽等交流活動,讓學生接觸世界科學文化研究最前沿,融入國際一流的學術群體(ti) ,拓展國際視野,推動學生知識創新與(yu) 技術創新的融合。
6 實施全麵素質培養(yang) 。
融通教學與(yu) 科研,堅持實踐育人,引導學生緊密結合經濟社會(hui) 發展變化和生活實際,實現知行合一,造就未來能夠堅定投身國家重大戰略發展領域建設的、具有科學精神、科學方法、科學知識與(yu) 科學能力的基礎學科專(zhuan) 業(ye) 型創新人才和跨學科複合型創新人才。
7 我校將對強基計劃學生建立動態進出機製,對符合培養(yang) 要求的強基計劃學生實行本研銜接培養(yang) 。
進入研究生階段後,學生主要在強基計劃所在基礎學科專(zhuan) 業(ye) 進行培養(yang) ,部分學生也可根據培養(yang) 方案在高端芯片與(yu) 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guan) 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hui) 科學領域進行學科交叉培養(yang) 。本研銜接專(zhuan) 業(ye) 範圍見各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方案,研究生階段轉段具體(ti) 招生專(zhuan) 業(ye) 和名額以轉段當年學校公布的工作方案為(wei) 準。
(強基計劃各招生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方案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
06 重要日程
2024年4月11日-4月30日
強基計劃招生網上報名。
2024年4月11日-4月24日
強基計劃考生破格資格申請。
2024年4月26日
公布考生破格資格審核結果(考生登錄北京大學強基計劃綜合素質材料提交平台查詢,網址:https://www.ccuut.edu.cn/xxcj。未通過破格資格審核的考生可以登錄北京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選擇取消我校強基計劃報名,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1)。
2024年6月26日左右
公布入圍結果及入圍標準。
2024年6月27日左右
開放準考證打印。
2024年6月28日-7月4日
考核測試。
2024年7月5日左右
公布錄取結果及錄取標準。
07 其他說明
(一)對於(yu) 綜合素質材料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有關(guan)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由相關(guan) 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二)招生專(zhuan) 業(ye) 涉及多個(ge) 培養(yang) 單位的,我校將根據考生意向及測試情況確定考生進入的培養(yang) 單位。
(三)強基計劃招生及培養(yang) 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guan) 政策執行。若遇教育部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執行。
(四)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校後原則上不得轉專(zhuan) 業(ye) 。
(五)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我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路費和住宿補貼。
(六)學校未委托任何個(ge) 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考試招生有關(guan) 工作,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七)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可能影響招生考試過程的情況,將根據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另行通知。
08 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正。對我校強基計劃招生有異議,可以書(shu) 麵形式具名進行申訴,申訴聯係方式:
地址:北京大學王克楨樓20層2001室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871
電子郵箱:bdzsb@pku.edu.cn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北京大學招生監督電話:(010) 62755622。
09 谘詢及聯係方式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大學王克楨樓20層2001室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871
招生谘詢電話:(010) 62751407,(010) 62755074
傳(chuan) 真:(010) 62554332
電子郵箱:bdzsb@pku.edu.cn
北京大學招生網:https://www.gotopku.cn
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學院路38號 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191
招生谘詢電話:(010) 82802191
傳(chuan) 真:(010) 82802223
電子郵箱:bkzs@bjmu.edu.cn
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網:https://bkzs.bjmu.edu.cn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
https://gaokao.chsi.com.cn
本《簡章》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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