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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最高檢重塑性變革後

發布時間:2020-05-25 08:48:00來源: 法製日報

  沒有一個(ge) 冬天不可逾越,

  沒有一個(ge) 春天不會(hui) 來臨(lin) 。

  “隔離、逆行、總攻、清零。”這個(ge) 庚子年的冬天和春天有些漫長,無人料到,2020的開年,會(hui) 讓我們(men) 如此刻骨銘心!

  這是一個(ge)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冠肺炎疫情來勢凶猛變化多端,其傳(chuan) 播之烈、範圍之廣、全社會(hui) 麵臨(lin) 的挑戰之大,前所未有,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在我國發生的最大一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也是一次罕見的全球性危機。

  非常之時,必有非常之舉(ju) 。1月23日,武漢暫時關(guan) 閉離漢通道。這很可能是人類曆史上第一次對一個(ge) 超千萬(wan) 人口城市采取的超乎尋常舉(ju) 措。1月25日、2月3日、2月12日、2月19日,僅(jin) 26天時間,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就親(qin) 自主持召開了四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hui) 會(hui) 議,其密度和力度史無前例,凸顯了黨(dang) 中央帶領全國人民,與(yu) 時間賽跑同病毒較量,堅決(jue) 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zheng) 、總體(ti) 戰、阻擊戰的決(jue) 心和信念!

  咬定青山不放鬆,不破樓蘭(lan) 終不還。這不僅(jin) 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zheng) ,更是一次對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的全線大考。這場突如其來的全閉卷考試,對於(yu) 正在緊張“備考”全國兩(liang) 會(hui) 的檢察機關(guan) ,更為(wei) 嚴(yan) 峻,這也將是對最高人民檢察院重塑性變革後改革成效的一次檢驗。

  一

  那日清晨,京城的雪花是一片一片落下的,後來才紛紛揚揚。生活被按下“暫停鍵”的人們(men) 多半是壓抑的,被焦慮和擔憂的情緒籠罩,無人欣賞窗外美景,漫天飛雪也顯得落寞而寂靜。

  那一天是1月29日(農(nong) 曆正月初五),因武漢暫時關(guan) 閉離漢通道而出行計劃擱淺的最高檢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突然接到一個(ge) 電話。

  “苗廳好,我們(men) 有個(ge) 問題想請示,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因采取突發事件應對措施,

  訴訟活動無法進行的,可以根據有關(guan) 規定中止程序。現在湖北因為(wei) 新冠肺炎疫情,有些案件無法及時處理,特別是批捕案件時間急,看守所也不再安排會(hui) 見,下麵檢察院請示能否適用訴訟程序中止規定。我們(men) 查閱最高檢訴訟規則,沒有訴訟程序中止規定,也沒有相應文書(shu) 樣式。”

  信息來自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趙慧,似一道無聲的光亮,瞬間劃破與(yu) 以往假日多有不同的寂靜。苗生明日後回憶,當時他心頭莫名地一震,積鬱的情緒突然得到釋放,真的被一線檢察官感動了,感覺還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他的第一反應就是把亟需解答的問題在“一廳園地”內(nei) 部群裏提出,希望大家建言獻策。

  “線上辦公模式”提前啟動。劉辰當天拿出“幾條意見”,羅慶東(dong) 、張曉津、曹紅虹、周穎等一廳檢察官們(men) 集體(ti) 出動。聊天記錄顯示,大家對“審查逮捕辦案期限延長是否就延長對犯罪嫌疑人的羈押”“逮捕時怎麽(me) 做、捕後怎麽(me) 做、送達問題”“可否對提審案件暫不提審”“可捕可不捕的是否不捕”等問題都有爭(zheng) 論,這樣的斟酌討論形成了意見所趨一致的“關(guan) 於(yu) 防疫期間……指導意見”第三稿,經送研究室征求意見,最後報給最高檢領導。而此時,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正帶人加班加點研究起草關(guan) 於(yu) 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法律意見。

  1月30日(農(nong) 曆正月初六),北河沿大街147號,這份關(guan) 於(yu) “防控新冠肺炎辦理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由線上率先發出,成為(wei) 最高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成立後發出的首份規範性文件。

  這份文件出台時間比節後正式上班整整早了4天,真正為(wei) 全國檢察官在疫情期間如何辦案布下一場“及時雨”,走出一步“先手棋”。文件特別強調,既要體(ti) 現依法從(cong) 嚴(yan) 從(cong) 重打擊的政策要求,又要避免不分具體(ti) 情況搞“一刀切”,向防控前期控堵封路、口罩大戰、哄抬物價(jia) 等惶恐亂(luan) 象及時發出“法治預警”。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2月5日,中央全麵依法治國委員會(hui) 第三次會(hui) 議召開,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作出重要指示。

  號令一出三軍(jun) 動。最高檢及時成立了由孫謙等4位院領導分別為(wei) 組長、副組長的“涉疫情防控檢察業(ye) 務領導小組”,立即對全國檢察機關(guan) 作出“一手抓防控,一手抓辦案,人民群眾(zhong) 信訪工作不能停擺”的重要部署。僅(jin) 半個(ge) 多月時間,就“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同一主題專(zhuan) 門發布3批典型案例,其頻率之快、力度之大,非同以往。

  “根本考慮就是明確釋放一種信號、一種理念,特殊時期辦理案件不‘拔高湊數’,要堅持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忠誠履職,把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抓實抓細抓落實。”孫謙表示。

  我們(men) 可以看到,為(wei) 確保法律適用標準統一,疫情防控這場戰“疫”裏,最高檢不僅(jin) 積極參與(yu) “兩(liang) 高兩(liang) 部”《關(guan) 於(yu) 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還以每周一批的領跑速度,2月11日至4月17日,連續發布10批次共計55個(ge) 全國檢察機關(guan) 、公安機關(guan) 依法辦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既對涉疫違法犯罪行為(wei) 依法從(cong) 嚴(yan) 從(cong) 快打擊,彰顯刑罰威懾力,又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體(ti) 現司法“理與(yu) 情”,為(wei) 社會(hui) 提供了鮮活生動的法治宣傳(chuan) 、警示教育課件,也為(wei) 學術界提供了大量實踐數據和適法樣本。

  2月1日,青海被確診為(wei) 新冠肺炎患者的苟某被警方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zhen) 查,成為(wei) 全國首例。該案經請示最高人民檢察院後,青海省檢察機關(guan) 最終以妨害傳(chuan) 染病防治罪對苟某提起公訴。這種“不唯重隻為(wei) 準”的司法適用態勢,在北京大學教授王新看來,既在法律適用層麵防止了“一刀切”的機械操作和重刑主義(yi) ,也有利於(yu) 消除群眾(zhong) 的對抗情緒。

  這是一腳具有高度政治和法治智慧的“急刹車”,是依法嚴(yan) 懲與(yu) 人文關(guan) 懷並舉(ju) 、從(cong) 嚴(yan) 和審慎的檢察擔當。此舉(ju) 與(yu) 2019年掃黑除惡如火如荼之際最高檢發布“是黑惡犯罪一個(ge) 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ge) 不湊數”典型案例有異曲同工之處。

  最高檢一位內(nei) 部人士透露,檢委會(hui) 討論案例時,最高檢黨(dang) 組書(shu) 記、檢察長張軍(jun) 總是問得特別細,逐字逐句審斷,要求必須與(yu) 基層承辦檢察官再核實。在“證據標準”認定上,張軍(jun) 經常顯得很較真,這可能與(yu) 他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期間主管死刑複核的經曆有關(guan) ,他更強調“辦鐵案”“求極致”和“要經得起曆史的檢驗”。

  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檢察機關(guan) 特別注重寬嚴(yan) 相濟刑事政策的引領。對此,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院長盧建平給予高度評價(jia) ,他說,最高檢強調從(cong) 嚴(yan) 把握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適用,是一個(ge) 非常重要的司法理念進步。

  這種風向標效應的曆史意義(yi) 何在?我們(men) 分析罪名即可得出結論。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重罪設有死刑,尚未造成嚴(yan) 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妨害傳(chuan) 染病防治罪相對而言是個(ge) 輕罪,刑期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兩(liang) 個(ge) 不同罪名的適用,卻會(hui) 讓在疫情防控初期因恐懼、慌亂(luan) 等抗拒依法隔離、治療造成嚴(yan) 重危害後果的“病人”命運發生截然不同的改變。

  記者采訪獲知,最初討論《意見》時,關(guan) 於(yu) “妨害傳(chuan) 染病防治罪”的法律適用,與(yu) 會(hui) 者並沒有形成一致看法。在路徑依賴、從(cong) 嚴(yan) 打擊的司法操作思路下,特別容易習(xi) 慣地適用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口袋罪”,很多人認為(wei) 就應該像17年前的非典時期那樣嚴(yan) 懲。畢竟,2003年“故意傳(chuan) 播非典病毒的,最高可判死刑”的宣傳(chuan) 多有見諸報端,有據可循。

  檢察機關(guan) 認為(wei) ,巨大的危機麵前,每個(ge) 問題都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多次強調的“努力讓人民群眾(zhong) 在每一個(ge) 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yi) ”,不僅(jin) 體(ti) 現在平時辦案中,戰“疫”時期更應理性審慎。每個(ge) 人對疫情、防控措施的認知程度不同,不配合防控大多還是出於(yu) 對隔離的恐懼,或出於(yu) 對個(ge) 人身體(ti) 狀況的錯誤認知,並沒有十分嚴(yan) 重的主觀惡性,除非惡意傳(chuan) 播病毒,不能一概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在《意見》出爐前,最高檢主要領導與(yu) 多個(ge) 部門溝通,形成共識,最終激活了沉睡中的“妨害傳(chuan) 染病防治罪”罪名。

  疫情防控期間,檢察機關(guan) 依法履職、嚴(yan) 格追訴職責的同時絲(si) 毫沒有放鬆相關(guan) 重要工作。比如:為(wei) 推動解決(jue) 群眾(zhong) 反映強烈的行政訴訟“程序空轉”問題,最高檢特別掛牌督辦了11起涉民營企業(ye) 的行政檢察監督重點案件;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突出辦理涉及口罩等防護物資質量、醫療廢物汙染、野生動物保護等重點領域案件;因為(wei) 一起民意反響極大的某高管涉嫌性侵案與(yu) 公安部成立聯合調查組督導;12309檢察服務熱線24小時暢通,“不打烊”“不掉線”等一係列舉(ju) 措所彰顯的“以人民為(wei) 中心、為(wei) 維護公共利益而積極履職”的格局情懷,無不凝聚著新時代檢察擔當的精神。

  這份本就鋪陳著同舟共濟底色的答卷,如縮影膠片般呈現出新時代“四大檢察”“十大業(ye) 務”檢察監督新格局的清晰輪廓,勾勒出最高檢黨(dang) 組在機構重塑性變革後帶領全國檢察機關(guan) “會(hui) 挽雕弓如滿月”再出發的宏偉(wei) 藍圖。

  二

  時光流逝,歲月有痕。

  轉眼間,距離2018年2月設立了23年的反貪汙賄賂總局正式摘牌、四級檢察院44151名檢察人員全部按時完成轉隸,已經兩(liang) 年有餘(yu) 。兩(liang) 年來,新一任最高檢黨(dang) 組以浴火重生的膽魄、脫胎換骨的決(jue) 心,衝(chong) 破阻力、迎難而上,從(cong) 思想理念、機構設置、工作機製、思想作風等方麵進行全麵“重塑”,就是為(wei) 了“破題”,解決(jue) 轉隸後新時代新檢察路向何方?回答如何探討和創新堅定不移地走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檢察之路。

  明者因時而變,知者隨事而製。

  如果說改革是知難而行的話,2018年3月18日,新一屆黨(dang) 組麵臨(lin) 最大的難題卻是這支隊伍的士氣如何複建?檢察院引以為(wei) 榮的拳頭產(chan) 品“反貪”沒有了,大家情感上難以割舍,很多檢察官情緒低迷。

  張軍(jun) 通過三個(ge) 半月的調研“把脈問診”,與(yu) 黨(dang) 組成員迅速達成共識,提出“轉隸就是轉機”“以等不起的緊迫感、慢不得的危機感、坐不住的責任感,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與(yu) 此同時,為(wei) 解決(jue) 長期以來以反貪工作為(wei) 重心、刑事檢察一頭沉形成的“三大不平衡”掣肘問題,改變檢察機關(guan) 上下左右內(nei) 設機構從(cong) 設置到名稱“五花八門”的現狀,新一屆最高檢黨(dang) 組以“勇士斷腕”的氣魄開始了“動筋骨觸靈魂”的機構變革。

  這次變革即通過一次徹底的“內(nei) 科”大手術,以機構改革為(wei) 突破口,優(you) 化職能配置和機構設置,民事行政檢察分設,公益訴訟檢察獨立,未成年人檢察單獨立戶,實現刑事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公益訴訟“四大檢察”協調平衡、“十大業(ye) 務”廳牢牢支撐的法律監督新格局,也有人稱為(wei) 新時代檢察監督體(ti) 係的“四梁十柱”。

  在檢察改革的藍圖繪就之後,人的問題便成為(wei) 決(jue) 定改革成效的關(guan) 鍵。宰相必起於(yu) 州部,猛將必發於(yu) 卒伍。為(wei) 了將改革更有力地向“最實”處推進,記者了解到,最高檢在選人用人上也打破多年來的常規,先後從(cong) 最高法、北京、貴州等地選拔優(you) 秀領導幹部擔任廳長、副廳長。我們(men) 從(cong) 官網中也可以看到,隨著一廳、三廳(職務犯罪檢察廳)廳長先後另有重任,十個(ge) 業(ye) 務廳也經曆了3次人事調整。這種把每個(ge) 幹部“好鋼用在刀刃上”,知人善任的用人導向給全係統帶來非常強烈的示範效應。“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貫徹,讓係統內(nei) 的“一把手”們(men) 有了強烈的本領恐慌,沒有誰能輕鬆地坐在辦公室裏“畫圈”,深入辦案一線,親(qin) 自閱卷,主持公開聽證,列席審判委員會(hui) 會(hui) 議,到中小學講授法治課等,“頭雁效應”推動“四大檢察”的效果立現。

  在最高檢工作了20多年的王守安因需要從(cong) 五廳(刑事執行檢察廳)調整到了三廳,對此深有體(ti) 會(hui) 。他說,開始有點小興(xing) 奮,感覺自己對新工作並不陌生,但很快就感受到了壓力,案件政治性、敏感性倒逼自己必須轉變角色,利用一切機會(hui) 投入學習(xi) 相關(guan) 業(ye) 務知識,熟悉相關(guan) 法律和政策中。八廳(公益訴訟廳)廳長胡衛列即便長期從(cong) 事公益訴訟實踐和研究,也明顯感受到壓力撲麵而來,黨(dang) 組提出的“做好”是更高要求,需要精準把握政策方向和工作力度分寸,拓展深化“等”外探索辦案,更好地完善製度設計,為(wei) 公益保護貢獻中國方案。

  那麽(me) ,如何保障“四大檢察”齊頭並進協調發展?“在監督中辦案,在辦案中監督”“精準監督、智慧借助、雙贏多贏共贏”等一係列檢察監督新理念的“重塑”,可以說是最高檢黨(dang) 組為(wei) 這場裏程碑式的改革下的“一劑猛藥”。“理念一新天地寬”,很多人感覺,檢察機關(guan) 的精氣神兒(er) 明顯不一樣了。

  行政檢察作為(wei) “四大檢察”的重要一環,雖然一開始就貼上了“短板中的短板、弱項中的弱項”標簽,但一年來“逆風飛揚”,由於(yu) 工作突出多次被最高檢黨(dang) 組肯定。1995年研究生畢業(ye) 即進入最高檢工作、從(cong) 原公訴廳副廳長擔任行政檢察廳首任廳長的張相軍(jun) ,是唯一一位所謂“外行領導內(nei) 行”的廳長,他對“理念是先導”深有感觸。在他看來,最高檢黨(dang) 組提出的新時代檢察監督理念都有極強的針對性,補齊行政檢察短板,也必須從(cong) 理念變革開始。

  “規模小沒有關(guan) 係,關(guan) 鍵是抓好典型性、引領性案件的監督,辦一件成一件,成一件影響一片。”最高檢提出“精準監督”理念,就是做實行政檢察的政策指引。與(yu) 此同時,針對行政檢察監督存在的淺表化問題,最高檢提出穿透式監督理念,強調不僅(jin) 僅(jin) 監督法院裁判是否正確,還要透過法院的裁判,審視行政行為(wei) 的合法性,審視行政爭(zheng) 議能否得到實質性化解,審視個(ge) 案反映出的社會(hui) 治理問題,必要時發出辦案檢察建議,這就是對行政檢察“一手托兩(liang) 家”、雙重責任的有效回應。

  為(wei) 了讓社會(hui) 公眾(zhong) 更加了解新時代煥然一新的檢察工作,進一步打造開放的檢察院、親(qin) 民的檢察院,讓檢察權運行公開、透明,2019年8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ju) 行第31次檢察開放日首次對社會(hui) 公眾(zhong) 開放。當230餘(yu) 名群眾(zhong) 在來自全國各地及港澳台地區23519參與(yu) 報名的人群裏獲得機會(hui) 走進最高檢時,張軍(jun) 、童建明、張雪樵、張誌傑4位領導親(qin) 自迎接並表示感謝。

  也是在這次開放日上,最高檢向公眾(zhong) 介紹,“四大檢察”於(yu) 2019年3月15日首次明確寫(xie) 進全國人大決(jue) 議,2019年4月23日新修訂的檢察官法第一次在法律上明確“四大檢察”職能。

  我們(men) 注意到,活動中張軍(jun) 特別與(yu) 兩(liang) 位80歲的老人和幾位中學生交流,能看出最高檢通過檢察工作這個(ge) 窗口,展現新時代全麵依法治國帶來深刻變化的特別期望。

  改革之重重於(yu) 千鈞,最高檢這一場重塑性變革的意義(yi) 何在?記者采訪了多位全國人大代表。“把檢察人員從(cong) 一切不合時宜的思維定式、固有模式、路徑依賴中解放出來,增強檢察機關(guan) 法律監督能力,必將使檢察工作涅槃重生。”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評價(jia) 。

  全國人大代表、遼寧大學副校長楊鬆腦海裏仍然儲(chu) 存著今年1月18日全國檢察長會(hui) 議後那個(ge) 小型座談會(hui) 的記憶。“一號檢察建議沒完沒了地抓下去”給她留下深刻印象,她向記者表示:“最高檢從(cong) 推進全麵依法治國到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wei) 目標,明確提出‘三個(ge) 自覺’和‘四個(ge) 鐵一般’的具體(ti) 目標,其理念和思路足夠清晰,主動融入國家治理,改革成效顯著。”

  全國人大代表、最高檢特約監督員、湖北得偉(wei) 君尚律師事務所首席執行合夥(huo) 人蔡學恩認為(wei) :“最高檢明確提出進一步降低逮捕率和審前羈押率,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羈押的不羈押,相當有魄力,體(ti) 現了檢察擔當!”

  三

  改革不是一蹴而就、一勞永逸的。改革是一個(ge) 過程,應放在較長的曆史進程中去考量和評價(jia) ,惟其艱難,才更顯勇毅。經曆過檢察機關(guan) 這場變革進程的人,幾乎都無法忘卻那一場關(guan) 於(yu) “捕訴一體(ti) ”的爭(zheng) 論。

  “捕訴一體(ti) ”這項製度在萌芽時就有不同聲音,分歧的理由也不盡相同,學界普遍擔憂的是“捕訴一體(ti) ”會(hui) 弱化內(nei) 部監督製約;而在檢察院內(nei) 部,偵(zhen) 監部門從(cong) 未出過庭,怕應對不了,本領恐慌,也不支持“捕訴一體(ti) ”。

  一位老檢察官對記者表示,關(guan) 於(yu) “捕訴一體(ti) ”,嚴(yan) 格來說隻是內(nei) 部分工上的調整,而非外部兩(liang) 個(ge) 權力的整合,很多檢察院大多是同一個(ge) 領導同時負責批捕和起訴,相當於(yu) “左手”和“右手”的關(guan) 係,內(nei) 部的製衡其實一直相對很弱,外界擔憂的觀點其實過於(yu) “神化”內(nei) 部監督,最有力的監督應該在政法各機關(guan) 。

  一位高級法官認為(wei) ,檢察官能根據起訴、審判的標準提出指導意見,在案件質量上確實有保障。但一定要警惕用起訴的標準機械適用於(yu) 逮捕、用逮捕的標準適用於(yu) 起訴,這個(ge) 完全不能混同。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wei) 認為(wei) ,“拳頭理論”更容易解釋“捕訴一體(ti) ”的好處,其最大優(you) 勢在於(yu) ,能夠發揮檢察機關(guan) 的整體(ti) 優(you) 勢,形成法律監督合力。

  改革爭(zheng) 在朝夕,落實難在方寸。那麽(me) 一年多來,“捕訴一體(ti) ”機製運行的情況怎樣呢?記者采訪時獲知,關(guan) 於(yu) “捕訴一體(ti) ”辦案機製改革,對於(yu) 原來從(cong) 事批捕、起訴的檢察官都產(chan) 生了相當大的影響,每個(ge) 人都經曆了陣痛期、適應期。

  最有說服力的還是數據,一年來不捕率不訴率都有上升。不捕中,因證據不足不捕上升14%,不訴中,證據不足不起訴上升20.5%,說明檢察官在逮捕條件的把握上、捕後起訴的條件上都比以前更嚴(yan) 格了。

  在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宇看來,對於(yu) 負責批捕的檢察官,最大的挑戰來自兩(liang) 個(ge) 方麵:一是審查方式要由重點犯罪事實審查向全麵審查轉變;二是出庭公訴的壓力,主要是“第一次”的缺乏自信,但好在刑檢部門中有資深公訴人,相幫互帶,出兩(liang) 次庭也就適應了。

  而對於(yu) 負責公訴的檢察官,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敬大力認為(wei) ,最大的挑戰是辦案節奏上的快慢衝(chong) 突,難以適應捕與(yu) 訴審查方式的不斷切換,的確需要檢察官提高統籌協調的能力。

  江蘇省常熟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俞政維坦言,第一次寫(xie) 起訴書(shu) 的時候自認為(wei) 寫(xie) 得不錯卻被資深公訴人挑了一堆毛病,一切都是12年偵(zhen) 監生涯所不曾經曆過的。現在自己的能力得到全麵提升,蠻驕傲的。

  對於(yu) 外界擔心的“捕了就一定訴”,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熊誌強介紹,實踐中並不會(hui) “一捕到底”“押多久判多久”,而是“捕了未必訴”。2019年通州區通過羈押必要性審查變更強製措施57人,同比上升67.6%。

  讓人始料不及的是,2019年,有一項製度在實施過程中與(yu) “捕訴一體(ti) ”機製推行之初“命運”相似,飽受質疑與(yu) 爭(zheng) 議,這便是2018年10月26日寫(xie) 進新刑事訴訟法的“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

  “這是一項意義(yi) 非常重大的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對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有利的製度設計,本質上是推動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種訴訟模式。”最高檢副檢察長陳國慶在2019年4月12日全國檢察機關(guan) 貫徹落實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電視電話會(hui) 議上特別強調。

  這甚至是一場“革命”,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樊崇義(yi) 認為(wei) ,因為(wei) 它推動了人們(men) 觀念認識的轉變,必將深刻影響刑事訴訟司法製度的變革。

  為(wei) 貫徹落實黨(dang) 的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精神,在認罪認罰從(cong) 寬工作力度辦案質量上持續發力,最高檢作出了年底當月70%適用率的工作部署,或許正是這一數字將檢察機關(guan) 拋在了風口浪尖上。外部有不解,認為(wei) 這是下指標“高歌猛進”;內(nei) 部基層檢察官工作量倍增、責任重大,甚至當作問題反映給了中央巡視組;還有法官對於(yu) 檢察機關(guan) 的精準量刑有所顧慮,認為(wei) 畢竟念經的是和尚,而不是經卷本身。推進製度落實壓力阻力之大可想而知。

  各方爭(zheng) 論引起最高檢黨(dang) 組的高度重視。張軍(jun) 在不同場合的態度也非常明朗:“有不同聲音,是因為(wei) 愛之深責之切,社會(hui) 各界關(guan) 心檢察工作是好事,對檢察官的量刑建議能力不信任,說明我們(men) 沒做好、承擔的指控證明犯罪主導責任沒到位,更需要向法官們(men) 學習(xi) 、補短板強弱項。”

  為(wei) 了確保“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行穩致遠,2019年11月18日,近600人(特邀了部分律師)參加的“法檢同堂培訓”首次舉(ju) 行。 這場被譽為(wei) “頭腦風暴”的培訓,其根本宗旨就是“不設禁區,把問題攤開來談,談深談透談徹底,以最大誠意最大公約數凝聚最大共識”,是一場中國法治理念的盛宴,更是一場法官、檢察官、律師對法治初心的叩問,讓法官、檢察官、律師們(men) 深感震撼(詳見《法製日報》2020年5月22日一版《2019的那場“頭腦風暴”》)。

  隨著“捕訴一體(ti) ”全麵推開和“認罪認罰從(cong) 寬製度”紮紮實實地向前推進,自然有人對“捕權、訴權、量刑建議權”在空中折疊後檢察官可能權力過大表示擔憂。如何把司法責任製落到實處,也是最高檢黨(dang) 組考慮的重中之重。

  2019年刑事檢察工作會(hui) 議召開前夕,最高檢紀檢組組長蘇德良特別找到孫謙,認真地談及新時代檢察官承擔更重責任的同時,還有一個(ge) 確保廉潔,嚴(yan) 防圍獵依法公正行使檢察權的問題不能回避,要求在部署這項工作70%適用率的時候,一定要特別強調檢察官避免利益訴訟。因而在《人民檢察院辦理認罪認罰案件監督管理辦法》出台前,最高檢“三個(ge) 規定”的落到實處就是給廣大檢察人員披上一身防腐蝕、防圍獵的“鎧甲”。

  今年5月6日首次以最高檢檢務督察局為(wei) 主體(ti) 的新聞發布會(hui) 上,履新後首次亮相的最高檢黨(dang) 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潘毅琴介紹,2019年8月以來,最高檢黨(dang) 組要求“逢問必錄”。截至2020年3月,全國檢察機關(guan) 共主動記錄報告2018年以來過問或幹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18751件,最高檢領導共記錄報告有關(guan) 重大事項95件,最高檢機關(guan) 共記錄報告444件。

  發布會(hui) 還透露,2019年以來,張軍(jun) 41次對落實“三個(ge) 規定”工作提出要求、作出批示,更是逢會(hui) 必講、帶頭填報。

  “既將過問或插手、幹預案件的‘後門’堵死,又把群眾(zhong) 正常監督反映的‘前門’打開。用小切口抓大問題,反映的是人民群眾(zhong) 對公平正義(yi) 的預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校長姚莉給予高度評價(jia) 。

  四

  東(dong) 經105°17′北緯28°10′,這是地圖上的一個(ge) 坐標。2019年12月4日,當一架飛機從(cong) 北京方向而來時,申訴人馬某萬(wan) 萬(wan) 想不到其中的一位客人,會(hui) 與(yu) 自己的命運發生交集。

  風塵仆仆的張軍(jun) 從(cong) 機場直奔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在信訪接待室,該院副檢察長李榮辰預定接訪,張軍(jun) 建議幾個(ge) 人組成辦案組。檢察官助理崔天明的筆錄裏,“接訪人”空欄中第一次出現了張軍(jun) 的名字,這在共和國的曆史上也尚屬首次。

  案情涉及一起行政訴訟。曾經,重慶市某防火材料公司一名員工因工傷(shang) 事故死亡,此後的近3年時間裏,經過行政複議、3次結果一致的訴訟,讓馬某對自己企業(ye) 所承擔責任的結果極為(wei) 不滿,也讓他一直徘徊在處理不公上訪的困境裏。馬某向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提出申訴後,2019年10月23日,重慶市檢一分院受理該案。

  首席大檢察官接訪,自然給申訴人馬某帶來太大意外。更讓他震撼的是與(yu) 張軍(jun) 的開場白。當馬某說自己是1958年出生的,張軍(jun) 說“那我是老哥”。馬某又說,自己實際年齡是1956年6月的,張軍(jun) 笑言“那你是老哥”。這種拉家常的親(qin) 切感,徹底消除了馬某的緊張情緒,縮短了彼此的距離,增強了信任。

  兩(liang) 個(ge) 多小時的對話中,張軍(jun) 耐心傾(qing) 聽申訴人訴求,把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2018年11月在民營企業(ye) 座談會(hui) 上特別強調的“三個(ge) 沒有變”精神用自己的語言說得入情入理,觸動申訴人和他的工作助理陷入沉思,轉換了思路,引發良多感慨。

  關(guan) 於(yu) 處理申訴案件的原則,張軍(jun) 的態度非常明確:“人民法院裁判能維護的,檢察機關(guan) 依法都會(hui) 盡量維護。”對於(yu) 企業(ye) 家表達的不滿,他也很坦誠:“案件處理不公問題,極有可能存在,主要是執法辦案能力建設問題,是發展中的困難、前進中的問題,一定會(hui) 在發展中得到解決(jue) 。”

  首席大檢察官的接訪,讓馬某受到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他當即表態:“案件到此為(wei) 止。”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中醫院副院長李延萍評論說,張軍(jun) 基層接訪是全國檢察機關(guan) 努力兌(dui) 現“群眾(zhong) 信訪件件有回複”承諾的縮影,必將在全國起到引領作用。

  我們(men) 將時針回撥到2019年3月12日。莊嚴(yan) 的人民大會(hui) 堂內(nei)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jun) 首次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hui) 議上作工作報告。

  那日的北京,春風習(xi) 習(xi) 。“一號檢察建議”“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雙贏多贏共贏”“監督不是零和博弈,監督與(yu) 被監督目標一致”等,報告無論從(cong) 結構到內(nei) 容以及形式較之以往都有很大突破,“黑天鵝”“灰犀牛”等接地氣的文字寫(xie) 進報告,更是讓代表們(men) 耳目一新。

  據悉,由於(yu) 是第一次,張軍(jun) 略顯緊張,有兩(liang) 個(ge) 地方還出現了小停頓。但會(hui) 場內(nei) 響起的掌聲,釋放了善意,表達了代表們(men) 對最高檢工作報告的充分肯定。

  “將心比心對待群眾(zhong) 信訪,建立7日內(nei) 程序回複、3個(ge) 月內(nei) 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複製度”,也是在這次會(hui) 議上,張軍(jun) 代表全國檢察機關(guan) 向全國人民作出了莊嚴(yan) 承諾。

  言落地,方成諾。從(cong) “北京市北河沿大街147號”運往最高檢西區的信件發車頻次竟有這樣的變化,由每兩(liang) 周運送1次改為(wei) 每天1到兩(liang) 次;肩負控告申訴檢察職能的最高檢第十檢察廳辦公區,每天都可以看到從(cong) 全國省級檢察機關(guan) 抽調的20名檢察人員忙碌的身影……承諾兌(dui) 現的背後,是全國檢察機關(guan) 信訪工作人員的辛勤勞動和無私奉獻。

  今年1月18日的全國檢察長會(hui) 議上,張軍(jun) 透露,2019年檢察機關(guan) 收到49萬(wan) 多件群眾(zhong) 來信(未含來訪),能回複的都在7日內(nei) 程序性回複,3個(ge) 月內(nei) 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複率99.1%。這樣的強度及效率在以往都是難以想象的。

  工作可以就此止步了嗎?在最高檢黨(dang) 組看來,7日內(nei) 程序回複僅(jin) 僅(jin) 是“基礎”,屬於(yu) “治標”範疇,3個(ge) 月內(nei) 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複來信人,才是“解題”,但做到這些仍然不夠。

  “回複後當事人仍然不滿意,怎麽(me) 辦?”舉(ju) 行公開聽證。

  2019年10月30日,周奎刑事申訴案聽證會(hui) 在福建舉(ju) 行,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檢察廳廳長徐向春主持。這起“男子被砸傷(shang) 後申訴20年”的案件,發生時間為(wei) 1999年12月4日晚,因為(wei) 傷(shang) 情認定和鑒定材料真實性問題,20年來這起案件一波三折。從(cong) 案件一審、發回重審、檢方作出案件存疑不起訴決(jue) 定,到2001年周奎開始申訴,曆經兩(liang) 級人民法院、四級人民檢察院。

  聽證會(hui) 召開前,最高檢與(yu)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多次與(yu) 周奎進行溝通,已做了大量工作。“對這件事,我深感抱歉。這20年間,我們(men) 雙方都為(wei) 此付出了極大的代價(jia) 。我希望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chang) 。”聽證會(hui) 的最後,周奎終於(yu) 聽到原被不起訴人鄭開招對他說的這句話,此時,兩(liang) 人都已45歲,青春不再。

  徐向春表示:“周奎刑事申訴案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可按照相關(guan) 法律法規給予一定司法救助。”至此,這起耗時20年曆經若幹司法程序的申訴案件,終於(yu) 畫上了句號。

  2019年,為(wei) 充分釋放“檢察溫度”,最高檢率先垂範,共舉(ju) 辦了8場難度非常大的申訴案件公開聽證會(hui) ,廣泛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等多方參與(yu) 。“自我加壓”下的各省級院檢察長、副檢察長不僅(jin) 督導落實,而且還親(qin) 自接訪,2019年大檢察官接訪38起案件,是2018年的兩(liang) 倍。

  五

  “多難興(xing) 邦”,當一個(ge) 時代到來的時候,沒有任何災難能阻擋它前行的腳步。國運興(xing) 衰,個(ge) 人浮沉,從(cong) 未像這個(ge) 冬天和這個(ge) 春天捆綁得如此緊密。這個(ge) 庚子年的開端如此波瀾壯闊披荊斬棘,2020的中國戰“疫”,在中華民族史冊(ce) 、人類發展史冊(ce) 上注定寫(xie) 下悲壯恢弘的篇章,被曆史銘刻!這次疫情防控的“大考”,注定會(hui) 成為(wei) 推動時代前進的契機。

  4月8日,當時針和分針交匯在一起,武漢長江二橋上的燈光在零點準時顯示出“武漢重啟,不負春天”字樣時,我們(men) 沒有理由不淚流滿麵。在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堅強領導下,曆時76天艱苦卓絕的戰“疫”中,14億(yi) 人凝聚起磅礴力量,上千萬(wan) 武漢人逆境堅守,英雄城市浴火重生,這的確是來之不易的重新啟航。

  這次眾(zhong) 誌成城的戰“疫”,使我們(men) 看到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優(you) 越性,體(ti) 會(hui) 到了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道路堅定信念意義(yi) 之遠之深!當然疫情這麵放大鏡凸顯優(you) 勢和長項的同時,也會(hui) 讓短板和不足顯現。新冠肺炎疫情是無情的殘酷的,留給我們(men) 的教訓也是沉重的不可磨滅的。重啟後,全民族最需要的是沉澱下來,檢察官亦是。

  曆史不會(hui) 因為(wei) 任何事物而中斷,而我們(men) ,卻有責任書(shu) 寫(xie) 曆史來銘記這一時刻,往事不能如煙!

  不得不提的是,這期間最高檢黨(dang) 組針對兩(liang) 篇自媒體(ti) 文章的重要批示。核心內(nei) 容是:“檢察辦案是否有差距?如何提升辦案能力,切實把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要求的‘讓人民群眾(zhong) 在每一個(ge) 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yi) ’落到實處?”“每一位刑事檢察人員如何深入思考,按照‘求極致’的工作目標要求,不斷提升自身刑事檢察業(ye) 務能力水平,從(cong) 而真正履行好在指控證明犯罪刑事訴訟中的主導責任?”

  這也不由地引起我們(men) 的心靈叩問,最高檢為(wei) 何要在這個(ge) 曆史節點提出“新時代檢察官如何思考”“如何增強舍我其誰的擔當意識、責任感,在履職盡責中用全力、求極致”“檢察官如何向高處立、有大格局高站位”的命題?

  這是疫情“大考”中最高檢為(wei) 全國檢察機關(guan) 出的一道必答題,也是檢察機關(guan) 在疫情防控的“大考”中“自我加壓”的一份答卷!

  “沒有誰是一座孤島,在大海裏獨踞;每個(ge) 人都像一塊小小的泥土,連接成整個(ge) 陸地。”經曆過這次疫情的洗禮,再次回望最高檢重塑性變革後再出發的一年,我們(men) 更加感慨萬(wan) 千。這場具有強烈的時代性、革命性、係統性、開放性、大開大合、大破大立但卻蹄疾步穩的變革,從(cong) 涅槃重生的機構重塑、到全係統思想觀念的破冰、到新時代檢察監督新格局的重造,塑形塑心塑體(ti) 係塑理念塑信念塑隊伍,其阻力與(yu) 壓力遠超預期。

  讓人欣慰的是,新一任最高檢黨(dang) 組不畏艱難,用最短的時間帶領這支隊伍實現結構一新、體(ti) 製一新、格局一新、理念一新、麵貌一新,峰回路轉,讓我們(men) 看到未來可期!

  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勇於(yu) 自我革命,是我們(men) 黨(dang) 最鮮明的品格,也是我們(men) 黨(dang) 最大的優(you) 勢。”曆史車輪滾滾向前,時代潮流浩浩蕩蕩。曆史隻會(hui) 眷顧堅定者、奮進者、搏擊者,而不會(hui) 選擇猶豫者、懈怠者、畏難者。改革不僅(jin) 關(guan) 乎一個(ge) 國家,也關(guan) 乎每一個(ge) 普通人,需要一種無畏、勇敢與(yu) 銳氣,需要麵對爭(zheng) 議時的坦然與(yu) 堅定、情懷與(yu) 坦蕩。

  風物長宜放眼量!時代是出卷人,人民是閱卷者,前進的道路上必然還會(hui) 有一場又一場“考試”。

  5月21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延期的2020年全國兩(liang) 會(hui) ,在疫情防控阻擊戰取得重大戰略成果之際召開,這是中國抗“疫”取得重大戰略成果的一個(ge) 顯著標誌,是一次世界矚目的大會(hui) !即將麵臨(lin) 另一場“大考”的檢察機關(guan) ,他們(men) 又會(hui) 交出怎樣的答卷?我們(men) 充滿期待!

(責編: 賈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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