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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之治”:新時代民法典的鮮明實踐特色

覃糠 王讓新 發布時間:2020-07-03 14:52:00來源: 中國社會科學網

  “中國之治”:新時代民法典的鮮明實踐特色

  2020年第12期《求是》雜誌刊發了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重要文章《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yi)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文章對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yi) 和重點工作進行了具體(ti) 闡釋和部署。作為(wei) 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案,民法典既是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也是“中國之治”鮮明實踐特色的集中展示。

  鮮明的中國特色

  從(cong) 內(nei) 容上看,這部民法典綜合了新中國成立以來先後頒布實施的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總則等部門法的內(nei) 容,還首次將“人格權”獨立成編,成為(wei) 草案的最大亮點之一。尊重和保護人格權,是我國法律與(yu) 政策的一貫主張,近些年卻被國外敵對勢力惡意曲解否定。民法典的頒布,正式從(cong) 國家基本法的高度賦予了我國民事主體(ti) 各種人身權利保護。把人格權作為(wei) 一項法律內(nei) 容單獨編纂,在世界各國立法過程中尚屬首次,這將是一部具有中國特色的成文“人權宣言”,是中華民族的原創性智慧。

  從(cong) 形式上講,民法典從(cong) 1954年起草編纂到現在確立頒布,曆經五次修繕補充,是對新中國成立後社會(hui) 主義(yi) 革命、建設、改革正反兩(liang) 方麵的經驗總結,是億(yi) 萬(wan) 中國人民共同意誌的凝結,是中華文明深厚底蘊的彰顯。正如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文章中所講:“民法典係統整合了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範,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you) 秀法律文化,借鑒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實施好民法典是發展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鞏固社會(hui) 主義(yi) 基本經濟製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的頒布,是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堅持全麵依法治國戰略布局的最新成果,也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的重要組成部分,表明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事業(ye) 實現了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

  堅定的實踐要求

  民法典作為(wei) 我們(men) 黨(dang) 治國理政偉(wei) 大實踐在新時代的凝練和升華,是以法治化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現代化邁出的關(guan) 鍵步伐。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文章中指出:“實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們(men) 黨(dang) 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這是因為(wei) ,在依法治國原則下,國家治理的各種行為(wei) 都要依法進行,隻有充分發揮民法典在保障私權與(yu) 規範公權方麵的功能,推進科學立法、嚴(yan) 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共同推進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才能最終建設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hui) ,才能最終實現良法善治,才能在實踐中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法作為(wei) 製度體(ti) 係的一部分,其生命力在於(yu) 實施。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強調:“各級黨(dang) 和國家機關(guan) 要帶頭宣傳(chuan) 、推進、保障民法典實施,加強檢查和監督,確保民法典得到全麵有效執行。各級領導幹部要做學習(xi) 、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hui) 和諧穩定能力和水平。”這就要求各級黨(dang) 政機關(guan) 和領導幹部在學法用法的同時,要真正做到係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將製度優(you) 勢更好地轉化為(wei) 國家治理效能,實現法律規章、社會(hui) 案件和治理效果的有機統一。

  顯著的時代精神

  時代是思想之母,法與(yu) 時轉則治。民法典成形於(yu) 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的新時代,必然體(ti) 現當前階段的時代精神和發展要求。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隨著經濟社會(hui) 不斷發展、經濟社會(hui) 生活中各種利益關(guan) 係不斷變化,民法典在實施過程中必然會(hui) 遇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要堅持問題導向,適應技術發展進步新需要,在新的實踐基礎上推動民法典不斷完善和發展。”此次頒布確立的民法典新增民事主體(ti) 對當前數據隱私、網絡虛擬財產(chan) 權利的保護;細化了網絡侵權責任;回應信息時代對人格權的新要求;針對胎兒(er) 權利、高空拋物、高利放貸等新問題進行了規範,展現出鮮明的時代特征。

  民法典的頒布,實質上就是對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什麽(me) 樣的法治,怎樣堅持和發展法治這一課題的回答。當前我們(men) 進行的法治建設就是要破除舊的不合時宜、不能滿足現代化強國建設目標要求的體(ti) 製機製和法律規章的限製。從(cong) “法”到“典”,一字之差,意義(yi) 重大,它對現行法律中不一致的規範統一、對重複的刪減合並、對空白的補充完善、對過時的淘汰修改,使我國民事商法領域的法律體(ti) 係、結構更加科學規範、整齊劃一,為(wei) 現代化強國建設掃清了法治障礙。

  不變的為(wei) 民情懷

  民為(wei) 邦本,本固邦寧。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文章中指出,民法典是對人民群眾(zhong) “生命健康、財產(chan) 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yan) 等各方麵權利平等保護”“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的必然要求。”從(cong) 全心全意為(wei) 人民服務到我將無我不負人民,從(cong) 密切聯係群眾(zhong) 到以人民為(wei) 中心,從(cong) 人民萬(wan) 歲到人民至上,黨(dang) 成立近百年的時間裏,變的是黨(dang) 在不同階段的目標任務和基本策略,不變的是黨(dang) 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wei) 出發點和落腳點的為(wei) 民情懷。民法典通過細化和完善各項與(yu) 人民群眾(zhong) 緊密相關(guan) 的權利保護和救濟規則,真正成為(wei) 了人民群眾(zhong) “社會(hui) 生活的百科全書(shu) ”,以法律製度保障了人民群眾(zhong) 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夯實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法治根基。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民法典的編纂也充分汲取了廣大人民群眾(zhong) 的意見和反饋,起草組先後進行了10次公開征求意見,針對民法典中與(yu) 人民群眾(zhong) 息息相關(guan) 的條款,深入基層調研,425600多人參與(yu) 提供意見,總數達102萬(wan) 條,並在完善草案時得到了有效吸收采納。可以說,民法典的編纂過程也是一次群眾(zhong) 路線的生動再實踐過程,它是一部飽含民主性、合法性和科學性的人民法案,也必將得到人民群眾(zhong) 的廣泛支持和信仰。

(責編: 賈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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